疫情防控關鍵期社保業務“宅”家辦
疫情期間
如何在網上辦理工傷保險業務?
希望你用不到
但最好要知道
辦理途徑
1、網頁辦
①單位服務網頁地址:
https://sipub.sz.gov.cn/hsoms/
②個人服務網頁地址:
https://sipub.sz.gov.cn/hspms/
2、掌上辦
參保人還可通過“深圳人社”“深圳社保”微信公眾號、平安一賬通城市服務 、支付寶城市服務等APP辦理。
3、電話辦
4、郵寄辦
對於部分需要提供申請材料的業務,工作人員在收到您的網上預申請後,會主動與您取得聯繫,並一次性告知您辦理業務所需要遞交的申請材料,您只需按電話或短信提示要求,將材料郵寄到指定地址即可辦理。
![防疫期间工伤业务四种“办”法!工伤认定申请可延长至……](http://p2.ttnews.xyz/loading.gif)
疫情期間業務申請時限
1
在疫情防控期間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申請工傷認定時限可適當延長,應在疫情結束後在30日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
職工本人及其近親屬因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部分人員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等原因不能正常出行、正常申辦相關業務的特殊情形,耽誤工傷認定申請時間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時限內。
3
工傷待遇各項業務是無申請時限要求的,為了您的健康,請您儘量等疫情結束後再到市社保局窗口遞交申請。
業務延期辦,待遇正常享
深圳市1-4級工傷職工和供養親屬2020年2月的按月待遇已足額髮放。年前已申請工傷待遇的,也會在規定時間內予以正常發放。
疫情期間,用人單位未按時辦理參保繳費登記、申報繳款、待遇申領等業務的,允許單位在疫情結束後三個月內補辦,延長期間員工的工傷保險待遇正常享受。
溫馨提醒
為了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護工作,我們對部分工傷業務將採取電話、視頻、網絡傳輸資料、部門信息共享等多種不直接見面接觸的方式開展調查核實工作,當您收到我們的電話和短信時,不必緊張,配合調查就ok!
你在前線戰“疫”
我們在後方護航
對抗擊疫情的逆行英雄們
我們將提供
工傷業務“綠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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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參與疫情防控處置的醫護、防疫等有關工作人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我們將按“特事特辦、隨報隨辦、快處快出”的原則,主動跟蹤指導用人單位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對其工傷認定和本市定點收治機構工傷救治款預撥付在受理申請後3個工作日完成,切實做好因履行工作職責而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的醫護人員及相關工作人員的工傷待遇保障工作。
萬眾一心戰疫必勝為抗疫英雄撐起工傷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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