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LPR利率调整周期怎么选?按季还是按年合适?

余功坦


首先来给你答案,建议选按年,目前应该没有按季调整,接下来说一说到底什么是lpr?又是如何转换的?

一、基本概念

1、什么是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LPR是由具有代表性的报价行,根据银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报价,由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公布的基础性的贷款参考利率。今后LPR 将成为贷款利率定价的主要参考基准。

2、LPR定价方式与定价方式有什么区别?

贷款基准利率是由人民银行不定期调整并公布。LPR则是由报价行根据银行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报出,并由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计算并发布的利率。相比贷款基准利率,LPR的市场化程度更高,更能反映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

例如,过去,银行向客户发放贷款,利率都是按照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以“上浮XX倍”、“打XX折”的形式来确定。2019年8 月17日,人民银行发布了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的公告,明确银行应主要参考LPR确定贷款利率。也就是说,银行新发放贷款时,利率将参照LPR,以“LPR+xx个基点”、“LPR-xx个基点”(其中,一个基点=0.01%),或“LPR+xx%”、“LPR-xx%”的形式来确定。

3、LPR和借款人实际支付的利率是什么关系?

LPR是贷款定价的参考利率,借款人实际支付的利率要在LPR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信用情况、抵押担保方式、期限、利率浮动方式和类型等要素,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表示方式应为在相应期限LPR 的基础上加减点。

例如: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一笔贷款的利率表示为1年期LPR+15个基点(即0.15个百分点),若目前1年期LPR为4.25%,则实际执行的利率为4.4%(4.25%+0.15%=4.4%)。

4、LPR 多久更新一次,什么时间公布?

自 2019 年 8 月 20 日起,每月 20 日(遇节假日顺延)9 时前, LPR 报价行根据本行对最优质客户的贷款利率,以公开市场操作利率加点形成的方式,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提交报价,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按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算术平均,向 0.05%的整数倍就近取整计算得出 LPR,于当天 9:30 公布。

5、LPR 每月调整,贷款利率是否也会每月变化?

固定利率贷款从借款日至到期日执行利率是固定的,不会随LPR 调整而变化。浮动利率贷款的实际执行利率按照合同约定的重定价周期LPR的调整而变化。在每个利率重定价日,利率水平由最近一个月相应期限 LPR与加点数值计算确定。

6、目前LPR有哪几个期限品种?

目前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5年期以上适用于贷款适用于5年期以上LPR,其他期限贷款适用于1年期LPR。

7、在哪里可以获取最新的LPR信息?

LPR信息会定期发布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人民银行网站上,具体地址为:一是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网站()二是网站()首页右侧中部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栏目。

8、利率用LPR定价是不是意味着比用基准利率更优惠?

贷款参考 LPR 定价或是参考基准利率定价,仅是参照的定价基准和定价计算方法的不同,与实际执行利率的高低无直接关系。

二、转换范围和规则问题

1、什么样的贷款需要办理定价基准转换?

2020 年 1 月 1 日前我行已发放的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个人贷款(除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外),均需进行转换。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可不转换。

2、哪些贷款不需要进行定价基准转换?

个人质押类贷款及一年期的贷款品种,在合同期限内利率不变,无需重定价,因此无需进行定价基准转换。

3、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是否需要转换?

已处于最后一个重定价周期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不需要进行定价基准转换。

4、基准利率转换可以多次修改吗?

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

5、什么是重定价日和重定价周期?

当客户的贷款利率为浮动利率时,贷款利率在合同期限内是会随着贷款基准利率或LPR进行调整的,调整频率即贷款重定价周期,调整的时点即贷款重定价日。

6、存量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定价基准转换为LPR后,LPR 及加点值如何确定?

根据人民银行公告,存量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的LPR统一参考 2019年12月20日的LPR;加点数值等于原合同最近的执行利率水平与 2019年12月发布的相应期限LPR的差值,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例如,您的贷款期限为30年,原贷款合同约定利率为5年期以上基准利率下浮30%(打七折),现执行利率为3.43%,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为4.8%。如果您确定在2020年3月30日转换定价基准,约定重定价周期仍为1年且重定价日为每年1月1日,则您的加点数值应为-1.37个百分点(3.43%-4.8%)。该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