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李叔和张姨同居快二十年,李叔中风卧床三年后去世,李叔的儿子有赡养张姨的义务吗?

靓丽茉莉


看到这样的事情,总是觉得挺遗憾。对中国人而言,讲法但也说情。

从法律角度而言,如果张阿姨没有结婚证,而李叔叔也没有留下遗嘱的话,张阿姨的确是没有房产的继承权。

从情感角度而言,后妈的确是很难和子女产生所谓的情感。所以说,想要指望李叔叔的小儿子大慈大悲也是枉然,要知道人心在经济利益的面前太难经受考验了,尤其是可能并没有太多的感情。所以这个李叔叔太糊涂了。

我有一个邻居,他中年丧偶,一个人把子女拉扯大。等孩子们都长大成人工作了,自己也是孤单一人。我们这个社会经常是关注独居年轻人的孤单寂寞冷,其实老年人这样更凄凉,因为他们根本就无法适应外面的世界。后来,他找了一个保姆,也是一个可怜的女人,三十多儿子没了,离婚后从此一个人过活。保姆对我邻居也算是用心,在6年前邻居中风后,一个人看在医院坚持了3年。因为是脑中风,邻居一直处于昏迷的状态,所以也没有留下任何的遗嘱。故事的情节也和这个故事类似,但好在周围的人都比较仗义,在众人的压力下,村委会进行了调解,至少给老人留了一间房,也给上了低保。

但我要说的是,这是建立在老家经济实力不错的基础上,如果没有社会保障,这个老人会是怎样的命运呢?每次看到中西部孤苦无依的老人,心里总是会不由想到自己的父母。独生子女这么多,这一代老人也是很脆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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