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公司一个月没上班有没有工资发啊?有何法律依据?

十一小


人社部规定对新冠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对于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

对新冠肺炎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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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受疫情影响春节期间一再延长,很多企业停产停工,许多员工也无法正常回到工作岗位,许多省份也调整了复工时间和薪资待遇政策,对于无法上班和隔离的员工发放基础工资,疫情期间不可以辞退员工。如果疫情结束一个月不上班肯定是没有工资的。

法律依据:国家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能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因排除患病嫌疑前的这种“隔离”,更多是人民政府出于公共利益、公共安全考虑,为控制疾病传播、蔓延,对可能患病的对象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职工被政府部门要求依法参加专门的活动,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等情况。此时,工资待遇计发,应当采用“视作出勤”的规则。故,该情况下,劳动者被隔离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正常劳动”计发工作报酬。对于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治疗的劳动者,一旦被确诊,“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待遇,则应当按照病假进行处理,由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病假工资。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59条之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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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拖延或者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七条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其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扩展资料所谓“克扣”工资,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除了以下几种情况之外,扣减劳动者工资的行为都是属于违法行为:

1、职工因个人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生产任务,关非身体问题等所致,单位可扣减其工资,扣后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职工违反劳动纪律并造成单位损失时,单位每月扣减工资比例必须小于该职工月工资的20%。

3、职工请事假,按照缺勤一天扣一天的工资计算。

4、职工请病假,按照病假工资发放,可以扣减其绩效或生产性奖励等。


疯狂的大柳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企业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一只知了啊


从道理上讲,按劳分配,不劳不得,多劳多得。

从法律上讲,公司不安排工作,要发放给员工待岗工资(看合同里是否有约定,无约定参照各地标准)

如果疫情影响下无法安排工作,建议双方协商。毕竟只是1-2个月,不是长期的,本着互相理解和谦让,应该可以顺利解决。


王糕工


公司原因导致未上班,需要发放待岗工资。待岗工资标准,按照合同约定,如无约定,根据当地规定。比如北京市的标准为最低工资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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