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疫情期間上班要不要籤保證書?

農村龍哥H


1.不同的地區會有不同的政策。有些地方的人需要申請證明,而其他地方的人不需要。


農村劉小妮


個人經歷是必須要籤的,而且是每個人都要籤。

籤保證書不只是為你我籤,是為大家籤的

第一,有沒有發燒,不舒服等

第二,有沒有在疫懂時間接觸過湖北,以及發燒,不舒服人員

第三,每天上班時,必須填表,如什麼時候回公司復工,從什麼地方回公司復工,每天體溫等

等四,個人防護工作,多洗手,口罩一定要帶正規,一次性口罩,一天要換二個,除非在配帶前口罩裡面用訂書機,訂一張紙巾,預防說話噴出的口水

第五,工司籤保證書是為了大家的安全著想,主要是怕有人隱瞞病情,或者和湖北人員有過接觸,如有查實這個人,是要付法律責任的,反而不籤那就是公司不夠嚴格,對疫情的不嚴謹!

以個是個人觀點,本人在公司籤兩份,還有一份是對員工發現有不舒服等,要及時上報,共同抗疫



王生666


疫情期間上班保證書肯定是要籤的,因為我們廠就是這麼做的,我們沒有接觸過疫區人員,單位怎麼要求我們就怎麼做,一開始上班籤的承諾書,測量體溫,建立人員檔案,消毒,戴口罩等防護措施每天都做,從正月十九上班到現在,食堂還沒開始做飯,午飯都是自己帶,食堂也屬於人員密集區,我覺得這樣挺好,我們能保證自己沒有接觸過發病人員,但保證不了別人,這是人人為我,也是我為人人。


品茶聽雪落


鑑於目前疫情還比較嚴重,如果期間要去公司上班,我認為公司要明確規定員工必須做好防護,口罩類防護用品必須給員工配備,進入公司測量體溫,做登記。籤保證書我是不建議的。\r\r疫情期間我一直在家值班,也有不少人像我這樣在家值班的,藉助題主的問題,在這裡給要求員工在家上班的老闆提幾點建議。\r\r首先,員工在家上班,給他們安排了工作內容之後,不要經常催進度,擔心員工偷懶,經常發消息問進度,看他們是否在崗位上,這樣給自己找存在感真的完全沒有必要。不管在家上班還是在公司,員工都需要一定的隱私空間,本身也屬於特殊時期,經常發消息不但影響員工的心情,還影響工作效率。本來好好工作著,突然冒出老闆的消息,還要停下工作去回覆信息,等回覆完了,這邊思維又短路了。\r\r第二,員工在家上班,肯定沒法和在公司一樣的狀態,對員工的要求也不能拿公司那一套來對待。偶爾需要了解員工的工作情況,回覆慢了不要加以責怪,畢竟沒有面對面,你不知道員工在做什麼,你的消息他不一定及時看到,看到了也不一定得馬上回復,你給他安排了工作,他需要聚精會神完成工作,不想被打擾,沒辦法像在公司一樣隨叫隨到。\r\r第三,工作量適當減少一點,在公司上班,遇到問題可以找同事溝通,請教。在家不同,首先是剛開始在家工作,不適應。工作中遇到問題也不能及時和同事,上級溝通解決,通過網絡交流也需要時間,總的來說沒有在一起上班方便...



潛意識一觀影


2020年的春節過去了一段時間,各大企業已經開始著手於復工的準備了,有一些已經復工或者正在復工的企業會讓身為員工的你填寫一份健康承諾書,但是關於這份承諾書的操作,身為員工的你,條款是否看懂了?

其實很多人都認為,企業讓寫的健康承諾書就算讓你寫,讓你填,讓你蓋指紋,並進行一系列讓你眼花繚亂的操作,都會認為其文件的法律意義是無效的,但是既然是無效的,企業為什麼還要讓你寫呢?

其實很多健康承諾書它並非絕對無效,有些是有效化的,最主要的就是條款問題,以及所包含在內的法律來源問題,只要條款合理,你蓋印,簽名,承諾書生效。嚴格意義上來說,企業並非是做無用功,它其實是在規避風險。就比如這次疫情期間的承諾書,你可能會認為疫情期間就算得病,法律也不允許公司裁員,這點其實也是對。但是你往往沒看有看到關於疫情期間關於企業有利律法的方面。

具體您可以看以下有利於企業的疫情懲罰條例(國家刑法9類36種刑事犯罪)已篩選

一、危害國家安全類犯罪

利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製造、傳播謠言,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或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可能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二款、第一百零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觸犯“煽動分裂國家罪”“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最高判刑十五年。

二、危害公共安全類犯罪

故意傳播新型冠狀病毒病原體,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觸犯“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刑死刑。

拒絕接受檢疫、強制隔離或治療的,過失造成新型冠狀病毒傳播,情節嚴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觸犯“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最高判刑七年。

三、危害公共衛生類犯罪

作為已經感染或疑似新型冠狀病毒的病人,應該無條件執行衛生防疫機構依照傳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預防、控制措施,配合隔離治療,拒絕配合的,可能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的規定,觸犯“妨害傳染病防治罪”,最高判刑七年。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規定,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法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所以關於疫情期間承諾書問題,企業方面的可操作性是會比較大的。那麼你如果不想籤,公司又要強迫你籤怎麼辦呢



l簡單l


這個看保證書的內容是否合法,在疫情期間,這個屬於不可抗力的突發性事件,在舉國上下都在戰疫的狀態下,如果法律規定單位的保證書這個應該得籤,也是可以保護自身的權益。因此,疫情期間上班籤保證書這個事情,應根據法律事實和法律規定,確定保證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1、符合法律規定的保證書,具有法律效力。保證人應當履行保證書的承諾,否則屬於違法;如取保候審保證書。簽訂保證書後,就要監督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的行為;2、不符合法律規定的保證書,從一開始就是違法的,因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即使簽了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



韌性的小蝸牛


疫情期間上班要不要籤保證書?

這麼說吧,可能由於工作崗位的關係,我們是12小時輪班制,三個人輪班,沒有雙休日、節假日,有事找同事調班。疫情期間工作改成24小時三人輪班制,照常上班。單位有單位的規章制度,一次性口罩上班發一隻,從上班用到下班,也就是用十二小時,體溫是每天上午測量一次、下午測量一次並做好記錄。連吃飯都需要自己從家裡帶碗,你能說單位做法不合法?當然,如果在自己有能力的情況下可以向單位提籤什麼保證書,否則又何嘗不是自不量力?單位又真正能為我們保證什麼?只能說一半靠命運,一半靠自己做好防護。指望不了任何人,只能自己引起重視,每天出門戴好口罩,勤洗手,注意個人衛生。說句不中聽的話,如果能有機會把自己隔離一段時間,我會好好利用這段時間做自己喜歡做的事!



開創生活錄


疫情期間上班要不要籤保證書?我個人覺得有必要籤保證書,因為這不僅是對他人負責,更是對自己負責。

在疫情未能完全控制的前景下,大家都應該認真對待防控工作,自己健健康康的,也沒有接觸不安全人員,沒有去人員密集場所,就沒有必要隱瞞什麼。

再者說單位知道了大家的健康情況,和行動軌跡,頻繁接觸人員等一系列情況,排除你的不安全狀態,也讓你放心和你一起工作的人也沒有不安全的因素存在。

自己本身就對自己負責,不去違反國家在防控疫情期間定下的法律法規,自覺遵守各項防控措施,上班了更應該自覺遵守公司疫情防控措施,主動配合公司簽訂保證書。

我們公司在這次疫情防控期間,就制定了諸多有效措施。

1、疫情期間復工值班制度,每個辦公室負責人+1名員工值班,並簽訂疫情防控保證書;

2、疫情期間公司員工健康檢查,每日彙報體溫及家庭人員健康情況與活動軌跡。

3、疫情期間復工人員辦理出入證、復工人員體溫測量登記表。

4、疫情期間成立疫情防控志願者團隊,每日檢查復工人員健康狀況。

5、疫情期間辦公場所、生產車間消毒及記錄。

6、疫情期間防控措施宣傳。

等等很多措施保障復工後安全生產。

所以,疫情期間上班簽訂保證書,是有必要的,簽了保證書大家都身體健健康康的去上班。畢竟上班環境安全了,大家上班才會放心嗎。


新密王興隆


我認為上班時,一定要籤保證書,對他們的工作具有約束力。

現在冠狀病毒肺炎,事發突然,觸目驚心。中國將近有十四億人口,要戰勝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傳播與蔓延,要有一個統一的領導、統一的佈署和統一的指揮。

工作的宣傳著重點放在廣闊的農村,農村人口居住分散,點多線長。對冠狀病毒這種疫情傳播,沒有深刻的認識和防護,人口流動會引發交叉感染,進村叮囑防護的措施和辦法,人人戴口罩,遠離人群居集中的地區,可以預防病毒的蔓延和傳播。

作為領導幹部對黨、對人民負責任的態度,為打贏冠狀疫情阻擊戰,人人務必要簽訂保證書,對上級的指示和精神,宣傳好、貫徹好,落實好,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同時,為把工作做得更紮實有成效,在進村入戶時用喇叭巡迴廣泛宣傳,在人群出入的地方張貼宣傳標語,以村為單位,走村串戶宣傳中,做到不漏村,不漏戶,不漏人。人們的利益高於一切。只要人人同心協力,上下一致,防護冠狀病毒疫情的傳播,指日可待。





DG雲方舟故事


感覺大家還是有必要籤個承諾書,比如承諾:1.有症狀不帶病,及時請假就醫。2.進公司,除了吃飯時間,都必須帶口罩...

違者,輕則罰款,情節嚴重的降職/開除,移交國家司法機關處理。所有人都需要要對公司領導、同事生命、健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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