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速看!臨渭區發佈重要通告!所有居民持“雙證”出行,外地來(返)渭需提供健康證明…


速看!臨渭區發佈重要通告!所有居民持“雙證”出行,外地來(返)渭需提供健康證明…

渭南市臨渭區應對新型冠狀

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關於切實做好分區分級防控恢復生產生活

正常秩序的通告

為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根據陝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級三級應急響應要求和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關於切實做好分區分級防控恢復生產生活正常秩序的指導意見》精神,結合我區實際,現就切實做好分區分級防控,恢復生產生活正常秩序通告如下:

一、保障人員出行

1、全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各類學校除外)恢復正常秩序。凡14天內與“四類人群”(確診患者、疑似患者、無症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無接觸史、身體健康的幹部職工要全部返崗工作。

2、街鎮、村(社區)解除封閉式管理,所有居民持“雙證”(本人身份證和所在村組、小區辦理的出入證)出行。

3、臨渭籍居民赴外地務工、出差等,需提供居住地健康證明的,由所在鎮衛生院(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負責開具。外地來(返)渭人員需提供健康證明。

二、暢通交通網絡

4、實施“外防輸入”策略,對從火車(高鐵)站、汽車站、高速口等部位進入我區的外省(國)人員和車輛,查驗健康二維碼,開展個性化健康服務。建立貨運車輛綠色通道,不停車快速通行。

5、全面恢復區內客運班線,有序恢復省際、市際客運班線,出行乘客必須佩戴口罩,按照客座率的50%散位就座;除公交之外的營運客車(含巡遊、網約出租車),均要實名購票、檢測體溫。運輸站場及交通工具要嚴格按照《客運站場及交通運輸工具衛生防護指南》落實通風、消毒等措施。

三、推動企業復工

6、復工復產企業要按照國務院印發的《企事業單位復工復產疫情防控措施指南》要求,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配備必要的防護消殺物品。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管,對達不到防控工作要求的,堅決予以停工整改。

7、企業要設立臨時隔離場所,專人負責進出人員體溫檢測、掃碼登記等健康管理工作。發現可疑症狀的,立即就地隔離,報告所在街鎮(園區)、村(社區),並按照相關規定送至定點醫院就診。

8、企業要加強工作生活場所的通風換氣和清潔消毒,實行分區作業、錯峰上班、分散就餐。員工工作期間要戴口罩、不聚集,安全作業、有序流動。

四、恢復市場經營

9、商場、超市、酒店、賓館和各類市場要有序恢復營業,定時通風、消毒,做到錯峰、限時、分批,控制人流、密度。對不戴口罩者,一律禁止入內。

10、餐飲行業提倡線上訂餐、外賣送餐服務,暫停承辦任何形式的集中聚餐。無洗手池、無衛生間及空間狹小、通風性差的餐飲門店暫緩營業。

11、網吧、茶社、電影院、歌舞廳、棋牌室、健身房、洗浴中心、培訓機構等空間密閉的行業暫緩營業。美髮店僅限提供剪髮服務,嚴格控制進店人數,並按照《公共場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衛生防護指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12、所有經營活動場所要設立臨時隔離區域,開展員工個人防護培訓和健康監測。發現有發熱、乾咳等症狀者,立即就地隔離,並報告所在街鎮、村(社區),按照相關規範要求接送到定點醫院就診。

五、提供便民服務

13、公園、廣場、景點(區)要有序開放,不得開展群眾性、聚集性文體娛樂活動。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展覽館、紀念館等公共文化場館暫緩開放。

14、各機關企事業單位要減少會議次數、控制規模,提倡召開視頻會議。各社會公共服務窗口要採取預約服務、網上辦公、自助查詢、快寄物流等措施,幫助市場主體和廣大群眾辦理業務。

15、承擔公共衛生服務的村衛生室、社區服務站恢復正常業務,滿足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需求。醫療機構要規範設立預檢分診點,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保持警惕、規範流程,做到早發現、早隔離、早報告、早治療。除定點醫院外,所有醫療機構一律不得接診發熱病人。

16、全區零售藥店必須依照執業醫師(鄉村助理執業醫師)開具的處方銷售退熱、咳嗽類藥品。對發現的發熱人員要登記住所、聯繫方式和身份信息,並第一時間向所在轄區街鎮(食藥所)報告。

六、落實防控責任

17、各街鎮、村(社區)要履行屬地管理職責,發揮組織優勢,實行網格化管理,督促轄區各級社會組織、各類市場主體落實落細防控措施,築牢聯防聯控、群防群治工作防線。

18、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管行業、管防控,管生產、管防控”原則,加大防疫知識宣傳,落實好監管責任,杜絕出現防控盲區。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市場經營主體和兒童福利、養老服務、社會救助、精神衛生、羈押場所等機構要按照“誰管理、誰負責,誰用人、誰負責”原則,細化疫情防控預案,履行好主體責任,絕不能感染新冠肺炎。

19、全區居民要增強健康責任意識,落實“勤洗手、戴口罩、少聚集”等個人防護措施。如出現發熱、乾咳、乏力、腹瀉等症狀,不得隨意走動流動,及時向所在社區、村組、單位報告,由所在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送至定點醫院就診。

20、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疫情防控期間,都要嚴格執行疫情防控的各項決定、命令和措施。對拒不服從、拒絕配合者,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由有關部門依法追究責任。區應疫辦設立疫情熱線電話(2884199),受理疫情防控諮詢投訴。

本通告自2020年3月1日0時起執行。根據全區疫情防控態勢,區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將適時調整防控措施。

渭南市臨渭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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