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9 一級建造師人在項目,但不是項目經理,出了事會承擔什麼責任?

有意思嗎675


以建造師證書掛靠為例,如果掛靠在項目上,建造師是項目第一責任人,現在都實行項目終生負責制,責任具有追朔期。項目上發生重特大質量或安全事故,媒體曝光,安監介入,建造師可能要承擔法律責任。

根據項目出現問題的大小,建造師本人有著相應的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74條:“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降低工程質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這條規定中施工單位直接責任人員基本上就是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法人代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第58條:“註冊執業人員未執行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責令停止執業 3 個月以上 1 年以下;情節嚴重的,吊銷執業資格證書,5 年內不予註冊;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終身不予註冊;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可以看到,如果工地項目出現的問題不大,一般是由證書管理機關,即當地的住建部門對建造師的資質證書進行吊銷處理。但是如果出現重大傷亡事故,那麼就是刑法了。

擴展資料:

掛靠行為屬於非法,其應該注意以下事項:

1、一定要標明是給公司升資質用。不能作為投標項目經理證使用。否則你在被窩睡覺時被人抓了都不知道。

2、一定要標明價錢。說的明白點,我們掛靠就是要錢。考個證不容易,一定要合適的價錢才能掛靠。

3、選擇自己認為信得過的公司掛靠。信得過的公司才能掛靠,否則你會很心煩。

4、找信譽好的單位,掛證不掛章,這都要在合同裡說明。

5、扣證就申請掛失,然後到原單位拿介紹信到人事拿補證即可,他手握的證件就失效,同時會有登報聲明。嚴重的要承擔法律責任。

6、本來掛靠就是國家不允許的,換個說法就是不合法,不受保護的。可是一旦真的出事,就算在這家單位也是沒有辦法的





薄涼之人


人在項目具體看你幹啥吧,有沒有簽字?負不負責現場和安全管理,你是建造師但不是項目經理,應該還好吧,出了事項目經理肯定要負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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