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石泉公安:保護野生動物見行動

石泉公安:保護野生動物見行動

本網訊(通訊員 劉慶勇)近日,石泉縣公安局民警在疫情防控宣傳中,走村入戶向村民宣講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剛剛表決通過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相關內容,提高廣大群眾對野生動物保護的自覺意識和守法意識。

石泉北依秦嶺、南枕巴山,地處秦巴腹地、漢水之濱,"石泉十美"是這裡的生態名片。近年來,石泉縣公安局以上級公安機關安排部署的打擊整治破壞秦嶺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為抓手,緊盯關鍵環節,強化協同配合,常態開展整治,切實從源頭上預防和控制野生動物傳染疾病風險,全力保護好生態環境和野生動物資源安全。

2020年1月15日12時許,該局饒峰派出所民警在對轄區牛羊河村進行入戶走訪時,獲悉該村二組村民楊某有非法狩獵嫌疑,遂對其進行調查,並在該楊家的冰櫃中查獲疑似野豬肉若干。經審查,該楊對夥同村民楊某某、張某某二人,採取安放獸夾、鋼絲套等方式捕殺野豬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2019年11月16日,該局饒峰派出所民警對轄區牛羊河村某礦業有限公司開展日常安全檢查過程中,在礦場廚房的冰櫃內發現疑似豬獾肉未肢解整體1只、疑似豬獾肉已肢解2塊。經查,該疑似豬獾肉系礦場看門人員王某友(石泉縣饒峰鎮牛羊河村七組村民)存放,且該王對使用獵犬圍獵、搗毀巢穴的方式非法獵捕豬獾的事實供認不諱;2019年7月7日,石泉縣池河鎮五愛村十組村民姚某富將捕獸夾安放在鄰居譚某家門前的玉米地內實施非法狩獵活動,後被到地裡幹活的譚某誤踩並致其腳部受傷,該局池河派出所接警後依法對姚某富進行查處。

據統計,2019年元月至2020年2月20日,石泉縣公安機關共查獲非法狩獵案件12起11人,收繳捕獸夾等捕獵器具100餘件,有力震懾了非法捕獵違法犯罪活動,有效保護了野生動物資源安全。

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該局在嚴打控源頭的同時,緊盯野生動物非法交易利益鏈條,聯合市場監管局和森林公安採取定期和突擊檢查的方式,對該縣餐館飯店進行檢查,並與餐廳、飯館、農家樂簽定野生動物資源保護《承諾書》,嚴禁"野味"流入餐桌。同時,該局積極鼓勵群眾舉報非法狩獵、非法交易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行為。2020年2月8日,石泉縣饒峰鎮一村民在野外發現一隻受傷的野生朱䴉後,主動聯繫石泉縣林業局工作人員到場進行救助。2月21日,央視新聞直播間對此事進行了報道。

"全縣公安機關要以更大的力度,更嚴的舉措,嚴厲打擊利用投毒、網捕、獸夾、下套、私架電子獵捕器等手段,非法獵捕、殺害野生動物的行為。"石泉縣政府副縣長、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田波在傳達學習全市打擊整治破壞野生動物資源違法犯罪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時,就該縣公安機關打擊非法捕殺野生動物違法犯罪行動提出明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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