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四川達州世紀隆超市賣“過期”餅乾 被罰12000元

2月27日,四川達州市達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就達州市世紀隆超市有限公司萬達分公司涉嫌對外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香蕉奶油夾心餅乾)的調查情況進行網絡公示。調查結果顯示,達州市世紀隆超市有限公司涉嫌經營食品與其標籤、說明書內容不相符的食品案,被行政處罰罰款12000.00元。

公示內容如下:

達州市達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關於網民朋友反映“達州市世紀隆超市有限公司萬達分公司涉嫌對外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調查情況的公示

廣大市民朋友:

2020年2月19日,我局收悉網民朋友在鳳凰山下論壇發帖反映達州市世紀隆超市有限公司萬達分公司涉嫌對外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的反映後,我局高度重視,立即開展調查處理,現作如下公示:

2020年2月19日下午,我局派出執法人員開展現場檢查,2月20日以該公司涉嫌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行為立案,2月21日至23日外圍調查終結,24日形成調查終結報告並提出初步處罰意見,25日發出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現查明:

1、該分公司取得了《營業執照》和《食品經營許可證》,均在有效期內,該分公司不獨立核算、自主經營,屬於總公司分支機構;

2、該分公司2019年8月份以前銷售的是河北旺迎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蕉奶油夾心”餅乾,包裝上的標籤信息與消費者反映的一致;

3、該分公司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19日的食品進貨臺賬第三頁第11行顯示:該分司於2020年2月13日從融友食品購進了河北三金達食品生產的餅乾5件,臺賬第二頁第11行顯示,2019年8月15日從融友食品購進了河北三金達食品生產的餅乾1件,最後一批購進記錄5件共計20.5千克,其生產日期為:2019年12月21日(保質期6個月),於2020年2月14日起將上述餅乾以分裝計重收費的方式外銷售。銷售記錄臺賬顯示2020年2月14日至2020年2月19共銷售了10.61千克,下架尚未銷售的26袋9.8千克(其中:包裝日期2020.2.14,數量6袋2.182千克;包裝日期2020.2.16,數量6袋計2.348千克;包裝日期2020.2.17,數量6袋計2.248千克;包裝日期2020.2.18,數量8袋3.022千克),已被我局執法人員扣押,共計20.41千克,與該公司最後一批購進數量的重量20.5千克基本吻合;

4、該分司辦公室現場所扣押的包裝箱標示的基本信息為:河北三金達食品有限公司;

5、該分公司在購進上述食品時履行了進貨查驗;

6、該分司工作人員在銷售河北三金達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蕉奶油夾心”餅乾,沿用的是以前(河北旺迎豐)標籤內容,沒有更新為新生產廠家的信息,銷售食品標籤標註的信息與真實信息不一致,違法行為存在。

綜上:本案我局調查終結後已將案由更改為:達州市世紀隆超市有限公司涉嫌經營食品與其標籤、說明書內容不相符的食品案。

該公司的行為涉嫌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條第三款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二)項的規定,擬對該公司作出如下行政處罰:

1、沒收經營標籤與食品真實信息不符的食品“香蕉奶油夾心”餅乾26袋(計重:9.8千克);

2、沒收違法所得292.73元;

3、罰款12000.00元。

補充說明:根據《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八條規定,餅乾類預包裝食品可以拆零銷售,分裝銷售必須標明食品的生產企業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等基本信息。

四川达州世纪隆超市卖“过期”饼干 被罚12000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