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醉酒後打民警耳光的男子被判決了......


都說借酒消愁愁更愁,近日,四川都江堰就有一名男子,在飯館喝醉了,被帶至派出所醒酒,藉著酒勁兒不僅辱罵民警,還掌摑民警臉部。接下來,他就要為自己的行為好好發愁了。近日,都江堰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男子楊某某因妨害公務罪,被判有期徒刑六個月。

2019年1月20日晚上8點多,在都江堰永友路的某飯館內,喝醉了的楊某某開始了他的“表演”。醉酒鬧事、不聽勸阻,最終被永豐派出所的民警帶回派出所內,約束醒酒。

5個多小時後,楊某某的酒勁兒還沒過。在派出所的辦案區吵鬧、謾罵民警。當民警對其進行教育時,他不僅用言語侮辱、威脅民警,還抓住了民警警服,掌摑其臉部。


四川:醉酒後打民警耳光的男子被判決了......


第2天,醒酒的楊某某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都江堰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同年2月1日,都江堰市人民檢察院以其涉嫌妨害公務罪批准逮捕。

3月28日,都江堰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法院經審理認為:楊某某以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應當依法處罰。考慮到楊某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具有坦白情節,可以從輕處罰。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規定,判決楊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封面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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