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8 北影副校长公益之网上募捐的防范


北影副校长公益之网上募捐的防范

自从网上捐赠活跃在朋友圈之后,几乎每个月都会有关于捐赠真实性、善款去向等方面的质疑出现,让人对互联网捐赠又爱又怕。

提到互联网捐赠,往往会有多种形式出现在大家的脑海中——向慈善组织、慈善项目捐款,个人求助,人人互助,众筹……这其中有些属于捐赠,有些不属于捐赠,不同的形式捐赠者和受赠者的权利义务是完全不同的。

《基本管理规范》强调平台上公开募捐信息不应与商业筹款、网络互助、个人求助等其他信息混杂。平台应明确告知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用户及社会公众:个人求助、网络互助不属于慈善募捐,真实性由信息提供方负责。个人为解决自己或者家庭困难,提出发布求助信息时,平台应有序引导个人与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对接,并加强审查甄别、设置救助上限、强化信息公开和使用反馈、做好风险防范提示和责任追溯。 不得在平台公开募捐信息页面中插入商业广告,不得在平台公开募捐信息页面以外的位置展示包含“民政部指定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等相关字样信息。平台不得在对外商业广告宣传中使用“民政部指定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等相关字样信息。

其次,涉及到钱的方面,平台宜开通在线募捐支付功能并提供技术保障,不得截留或代为接受捐赠资金,捐赠资金直接进入慈善组织的银行账户或安全的第三方支付账户。平台应在平台页面等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服务收费标准(或说明平台属于免费性质)、平台上各方权责等信息内容。如平台向慈善组织收取管理费用,应与慈善组织签订协议,并在每个公开募捐活动详情页面明显位置告知捐赠人收费标准、收费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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