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轉發-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培訓機構將被吊銷辦學許可證

  2月27日,記者獲悉,《瀋陽市教育局關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嚴肅查處在職中小學教師違規補課的通知》(簡稱《通知》)正式下發。

  通知指出,在職中小學教師組織、推薦和誘導學生參加有償補課;在職中小學教師參加校外培訓機構或由家長、家長委員會等組織的有償補課;在職中小學教師為校外培訓機構和他人介紹生源、提供相關信息,均屬違規行為。

  對於違規補課教師,通知指出,嚴重違背教育教學規律、損害教師隊伍形象、敗壞社會風氣,組織或參與拉班補課的,將予以開除;累計兩次以上違規的,予以開除;接受培訓機構聘用,情節特別嚴重的,取消教師資格。違規教師是中共黨員的,同時給予黨紀處分。公辦學校的僱員制教師和民辦學校教師,參照公辦學校在編教師處理。對聘用在職中小學教師的培訓機構,吊銷其辦學許可證。

  通知指出,對違規補課教師所在學校的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直接負責人,追究責任。出現教師違規補課一人次的學校,採取約談方式追究責任;兩人次的,誡勉談話;三人次的,通報批評。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給予紀律處分或組織處理。

  (瀋陽日報、沈報全媒體記者封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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