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若取消职称,拿什么来评价教师的能力与业绩?

用户100586451911


国际上理论的“职称”内涵通常的定义是:“区别专业技术或学术水平的等级称号”,所以,它是授予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及成就的等级的“衔”或“称号”,是反映专业技术人员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及工作成就的标志。

在教育领域,我国现行职称系统分为两大块:高校和中小学。高校职称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四个等级。(这里将一级教授和二级教授统称为教授)中小学职称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等级。

高校职称自古有之,国内外通行。因此,大家对高校职称评定过程中的一些弊端颇有微词,但还没上升到取消的地步。

中小学职称是我国特有的,大家呼吁取消的就是这块。这是为什么呢?这里引用李廷洲等所著《我国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发展历程、关键问题与政策建议》加以简介。(原文网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48dfcee50102y8ms.html)

文章认为中小学职称的关键问题是这样几点:对职称内涵的理解存在分歧;职称与待遇关系不合理;中高级岗位供需矛盾尖锐;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关系模糊。

文章还指出:“对职称的‘水平标志’和‘职务名称’两种内涵进行准确界定是非常必要的,因为这是整个制度设计的前提和基础。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两种内涵在功能、评价标准、实施主体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异。”

理解这两种内涵的一个例子就是陈景润。陈景润是中国科学院院士(一级教授),作为教授在教学这块不被认可,但他在数学领域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不能因为教学能力差,而否认他的专业水平,取消他的教授指职称。

当然这是个特例。作为我们普通教师而言,当一个教师的专业技术/学术水平达到了那个级别就可以授予相应级别的职称。而在教学上则主要考核该教师的教学能力、教学管理等方面。

总之,职称作为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提高教师教学能力的激励机制,还需保留。怎样完善评审制度,使之更加符合中小学实际情况,是教育部门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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