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離婚不要孩子,老了孩子應該贍養我嗎?

讀書旅行和戀愛


這個問題我覺得法律上你放棄了做監護人,到老了又希望孩子贍養你,我覺得不合理,在道德的層面上,孩子和你的關係肯定是發生變化的,他贍養你是你的福氣,不認你也是你自己要承受的過,養兒防老的思想已經過時,建議提前安頓好老年之後生活吧。


幫人如幫已


請問你有沒有在孩子需要撫養需要關愛時盡到自己的責任呢。跟大家講一個真人真事,有個農村男人到成都賣菜,不知道什麼時候勾搭一女的,就不管家裡的老婆和兩個未成年孩子了跟那女人過日子去了。上年紀人老了之後勾搭的女人也不管他,就舔著臉回來認自己的孩子。本來孩子和妻子是不想理他的,原因是孩子小的時候需要父親的時候,家裡需要勞動力時跟人跑了。沒有盡作為父親和丈夫的責任老了病了沒用了就想認兒子,讓兒子養老。當時跟人跑的時候妻子當時年紀30來歲拖著一兒一女,家裡還有幾畝地要種,孩子們又要上學。女人又沒文化只有做點零工養孩子。可以想象生活多艱辛。所以,妻子和孩子是不想管那老頭的。那老頭沒辦法鬧到社區,社區的人只好做工作跟兒子說,老人固然有錯總歸是父親,你自己也養孩子不管上一輩怎樣總要給下一輩做好榜樣。好說歹說,孩子答應照顧他父親。但是不能住他家,因為他媽和他都不能接受他住在一起。原因相信大家都能想到。於是在旁邊林園給搭了一間瓦房給這個老人住。平時吃飯給他端過去,家裡有啥吃啥。過了一段時間,他要他兒子給買個電三輪想跑車掙點錢,兒子不同意說他年紀大了,跑三輪不安全。他就不樂意了,整天鬧。意思是他們對自己不好,吃的也不好,自己又沒錢身體又不好。孩子和妻子就不管他了,於是某天他自己拿繩子送自己上路了。所以,離婚不可怕,孩子沒跟自己也不可怕。可怕的是作為父母不盡父母責任。幫別人養孩子不管自己的孩子這種事一定不要做。自己留點錢才好養老。


木子姐姐CD


九十年代,“小姐”滿地跑,我所在家屬院,我被家暴還是輕的,他輪鐵鍬我起身就跑,其他都是借酒折磨你。我鄰居是堵住小姐後,被悶在被窩裡,用痰盂猛擊面部,上嘴唇撕裂成了兔唇,後神經兮兮。但她兒女雙全,原先是女老闆也有錢,就圖男人是鐵飯碗。我呢什麼都沒有,想要孩子辦不到,因為是文學走在一起的。看到“大詩人顧成”了吧?那都是作的,必須離開還能逃條活命。兒子九週歲我離開的,他忘記了。後來他的成長我再彌補也枉然。其實,現在這個被錢缺失人性的社會,即使國家努力加快轉變,一時半會兒,還是要靠自己。我現在不是在養老人嗎,但我是女兒,沒有女兒此路不通。嘻嘻,瞎說了!


金涯


你好,我是一名執業律師,很高興與你一起討論這個問題。

離婚不要孩子,老了孩子應該贍養你嗎?

首先拋出個人觀點,沒有特殊情況下,即使離婚沒有取得小孩撫養權,等你老了,孩子要贍養你的。贍養是一種法律規定的義務,一般是指子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費用的行為,同時也包含特定的精神撫慰。



我國法律中關於贍養有哪些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確立了子女必須贍養的原則。憲法第49條規定,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的保護,夫妻雙方有實行計劃生育的義務。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禁止破壞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婦女和兒童。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14條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21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哪些情形下,子女可以不履行贍養的義務?

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確實可能存在部分情形,子女可以免除贍養的義務:

(一)未婚或者離異的成年子女沒有經濟收入又喪失勞動能力,或者不能獨立生活;

(二)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沒有經濟收入,他的家庭收入又不足以維持當地基本生活水平;

(三)父母對子女有嚴重的犯罪行為,比如父母有殺害子女,虐待子女,遺棄子女或者強姦女兒等行為。

雖然以上情形可以免除贍養義務,但僅僅是經濟上的免除,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慰藉的義務,一般來說無法免除。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如何行使權利?

1、尋求所在社區相關人員幫助,社區相關人員可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子女進行批評教育;

2、與子女協商解決,通過與子女充分的溝通,瞭解子女不贍養的原因,如果能解決,避免提起訴訟;

3、提起民事訴訟,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的義務,如果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父母有權提起訴訟;

4、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情節嚴重的,可能構成遺棄罪。

以上內容為個人觀點,僅供參考。純粹手打、實屬不易,喜歡點個關注唄。如果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地方,歡迎評論區留言,交流討論。


每日講法


你要知道 你走了 孩子爸爸還是要給孩子找後媽的 如果後媽真心對待孩子 真正成為一家人的時候 對於你這個問題 真的很難衡量答案 因為到時候贍養你 大度一點的後媽不會計較 但凡計較一些的 就會覺得憑什麼自己養大的孩子 就因為你是親生母親 就要贍養你 心裡總歸是不舒服吧 也可能是我狹隘 如果換做我替別人真心養大了一個孩子之後 她不管不問 老了孩子還去贍養她 我就算嘴上不說什麼 心裡也會難過 會吃醋 再一點就是到時候對你還有感情還可能看在親情的份上就養你 對你沒一點感情 那就不好說 可能也建立在經濟條件好的話 什麼都好說一些 沒有經濟條件的話 應該不會怎麼想給自己再加個重擔 雖然你是親生母親 就算離婚再怎麼有苦衷吧 如果長時間跟孩子沒有接觸 陌生 沒有感情 我想有點危險吧 應不應該這種事 我覺得是看你想要別人回報的時候 要想想你自己對這個人付出了什麼 不論你們之間是什麼關係 都沒有絕對應該怎樣的說法吧 但是按中國思想 大部分人柄著動動手動動嘴就能當聖人的態度 還是支持是有義務養你的 到時候苦的小孩子咯 如果離婚以後 你沒有盡到做媽媽的責任 我希望你不要抱著孩子給你養老的心態


橙子不開花兒


離婚不撫養孩子的一方在沒有勞動能力後子女也需要盡到贍養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你好,你不是說不要撫養權,是孩子跟另一方一起生活,你支付撫養費,或者你經常去看望他。這樣即使你跟孩子沒有共同生活,他以後還是要贍養你,如果你對他完全不聞不問,我想你以後也不好意思要他贍養你吧,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建議:及時的取得跟孩子聯繫,然後對孩子父母一方該做的責任和愛都不能少,希望不要讓孩子從小產生孤僻性格,及早的對孩子給予一種作為母親的愛,孩子不能缺失父母任何一方的對孩子的責任和愛,讓其健康的成長!



向陽之美


小編在回答你這個問題以前!我絕對是崩潰的。如果孩子的父親,和你同樣這樣一個理由。也不養孩子。你這個做母親的能怎麼辦?在孩子最需要你的時候,

你選擇離開了他門,等你老的時候,你又希望他們回來養活你。儘管說法律上有規定。可你的內心沒有感覺到內疚嗎?這個時候你如何去面對孩子?一句輕描淡寫的話。我的工資收入很低。我養活不了你們。也給不了你們撫養費。我相信你的兒女當時肯定會怒對你。 既然你養活不了我們,撫養不了我們,為什麼還要生我們?

這個時候, 你還能說什麼?你還希望他們給你養老嗎?你也可以一直訴狀,把你的孩子告了。 只是我不知道你這個訴狀到底該怎麼寫。 如果你如實寫的話,你讓法官怎麼去判?難道這個時候你還要做違心的事嗎?弄一份假的訴狀。 去誣陷自己的孩子不孝順不養活你。 你良心何安吶?這時候你還希望孩子能怎麼做?

小編我不可否認的是,你給孩子一條生命。如果沒有你在這個世界上,也就沒有你孩子的今天。 你的確是給了他一條生命。可同時也相當於扼殺了一條生命。為什麼要這樣說?如果,他和你一樣的條件。也養活不了孩子。也拋棄了孩子。他們該怎麼活?你這不等於是在扼殺嗎?不管怎麼樣,總算有一個人還是有良心的。他沒有讓孩子餓死。 而是含辛茹苦又當爹又當媽,把孩子一把屎一把尿的拉扯大。這個時候你希望孩子認你養你。良心上你真的過得去嗎?

所以法律也容納了你這樣想的一部分人。 你們對這個社會沒有貢獻。你們所謂的付出就是,給社會帶來了負擔。 讓更多的孩子失去了,原本應該有的母愛。也進一步的讓人性逐漸的墮落。孩子從小失去母愛。他們會怎麼想?他們真的很想知道。自己的媽媽為什麼拋下他們?選擇離婚。為什麼離婚的時候沒有帶著他們? 因為全天下的孩子,都是被母親哺育的。在一個幼小的孩子內心。他們愛媽媽多一點。 所以這個時候他們最想得到的是母愛。可偏偏這個時候,是母親做了這個選擇。

我也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你。做父親的一定會這樣教導孩子。 將來長大以後千萬不要管你媽媽。你媽媽是一個狠心的人。作為一個父親,他一定會這樣的引導。你說說到時候你還能好嗎?

作為一個離婚媽媽。無論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對孩子的愛也不可以減少。哪怕你省吃儉用,或者說只能每天去和孩子說一兩句話也好。把這份愛這份心意傳達給孩子。在當今的社會里,如果你可以做到省吃儉用。 雖然不能讓你養活孩子,但是給孩子一定的撫養費用。還是可以勉強的。只要你還是愛著孩子。也說不定哪天你們就有復婚了。這不是皆大歡喜嗎?

如果你可以把事情做絕,我也絕對堅信你的孩子,將來絕對不會撫養你。就算是你把他們告上法庭。就算你可以勝訴。那個時候你也感覺不到孩子的愛。最多不過是象徵性給你扔一點伙食費。 不至於讓你餓死。但是小編我堅信,這絕對絕不是你想要的結果。所以現在不要選錯了路。既然已經離婚啦!也要對孩子儘可能付出最大的母愛。 要不然的話有些話可就難說了。

小編我突然感覺有點兒餓了,好啦不說了。

老規矩總結一下:離婚依然是錯。如果復婚無望,你有希望孩子將來可以好好的孝順你。那麼今天無論付出多少,或者是有多麼困難。也要儘自己最大的努力。 付出你可以付出的母愛。哪怕只是一塊糖。一句話也好。


蹦噠


離婚,如果你自己的經濟情況實在不好,那麼你可以選擇不要孩子,因為你要了孩子反而是連累孩子,至於你說的這個老了以後孩子該不該贍養你的問題,我覺得這個得看你離婚以後對孩子好不好

比如說離婚後你雖然沒要孩子,但是你還是經常看他,給他買他想要的,對他好,讓他感受到你對他的愛,我覺得孩子長大以後也會贍養你的

反之如果你離婚以後對他不聞不問,等你老了以後想要孩子贍養你,這個就得看你孩子怎麼想的

按常理來說孩子贍養父母是天經地義,但是如果父母在孩子小時候也沒有照顧孩子,沒有做到父母該做的,那我覺得孩子以後贍養不贍養都說得過去


方言教主


《婚姻法》第21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贍養義務是一種法定義務,不能因為離婚未撫養子女而免除子女的贍養義務。雖然婚姻法規定了子女與父母之間的相互的贍養與撫養關係,但並不說明贍養與撫養之間存在條件關係。子女不能將父母履行了撫養教育義務作為自己履行贍養父母義務的前提。

因此,即使離婚了未得撫養權,也不能免除成年子女的贍養義務。

當然,對於父母一方來說,撫養子女同樣是法定義務,同樣不能因為離婚而拒絕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並且這種撫養子女的義務同樣不能以贍養為條件,父母不得以不需要子女贍養為由而拒絕履行撫養義務。


徐楊文律師


我們不從法律上來講,單從正常人思維來看待這個問題。

生老病死這是自然規律,每個人都逃不了,老話說的好,養兒防老。既然你生下了他就應該把他扶養長大,不能僅僅是因為離婚了我沒有能力做藉口,孩子不在你身邊難道你出不起撫養費,錢多錢少不重要。如果就因為離婚自己經濟條件不好,不出錢不出力,那你還怎麼好意思要他來給你養老。

兩個人離婚了,如果一方放棄了應盡的責任,那麼就意味著他與你已經沒有什麼關係了(除開法律)。要是你再婚了,又重新建立了一個新家,在另外一個家庭辛辛苦苦付出,而對自己生的孩子不聞不問,老了之後再回來要親生孩子養老,他又有什麼義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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