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CAS判定孙扬没有服用兴奋剂,所取得的成绩不被取消,说明了什么?

潘文军的满汉全席


判定承认孙杨取得的所有成绩,是因为没有证据表明孙杨服用兴奋剂,所以再有人说孙杨是“药物骗子”之类的话是污蔑,是无知,或者就是仇恨。

禁赛是因为孙杨违反程序,挑战了反兴奋剂机构的权威。孙杨已经确认了采样官的身份,即便质疑他们的专业性,也应该服从代表官方的采样官的指示,让人家带走血尿。然后向官方表明质疑,提出自己的诉求。如此,程序就没问题了。至于血尿样本是否因采样人员的不专业而出现问题,那是反兴奋剂机构运行管理的问题,孙杨无权干涉官方行动。孙杨破坏样本的行为,在孙杨方看,是保护自己,但在反兴奋剂机构看是违反规定,破坏程序,即程序不正义,cas依已有类似案例作出的判定在法律层面是没错的。

孙杨晒出的带有采样官签字的书面材料是是破坏规则的证据。因为那上面清楚表明来者代表官方,从而有权带走样本。无论官方行为存在多少瑕疵(没错,就是瑕疵),都可以解释为是孙杨破坏了规则。

孙杨要翻盘只能证明采样官先破坏了规则,药检程序终断停止了,血尿样本不具有样本属性了,毁掉的仅仅是装自己的血尿的小瓶子。或者是孙杨证明自己先提供了血尿,采样官后报明的身份。这样血尿不算样本,破坏了也无妨,但是采样官后来没有要求采血尿为样本,孙杨自然可以不提供。不过这个可能性不大。反正要翻盘必须证明在程序上无责。


老费尔


为啥?因为程序问题。孙杨是暴力抗检,而不是在服用了兴奋剂!这是两个概念,如果被查出来服用了兴奋剂,孙杨的奥运会金牌就要被取消了。这一次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判决的理由是采用了暴力手段致使兴奋剂检测没有完成,这是与服用兴奋剂是两回事。

当然孙杨选择了上诉,可事实上问题也来了。那就是上诉之后,也基本上白搭。瑞士联邦法院只能裁决的是法庭组成是不是合理,是不是存在违规行为,他们的裁决不能更改国际体育仲裁法庭的判决。说白了,那就是他们只能裁决这一届体育仲裁法庭是不是违法。


球哄哄


孙杨仲裁案结果出炉,CAS并没有判定孙杨服用兴奋剂,针对孙杨所谓的暴力抗检行为,给予了他禁赛八年的处罚,上诉成功的概率几乎为零,也就是说直接宣判了孙杨的退役。

种种行为也表示孙杨根本没有服用所谓的兴奋剂,国际仲裁法庭也承认孙杨之前的成绩并不会被取消。因为反抗资质不够的采样人员被禁赛八年,竞赛选手还是孙杨这样的顶级游泳运动员,这并不是说CAS有多么的大公无私和恩怨分明,更证实了对孙杨的故意打压。

对孙杨进行采样的三名人员的资质根本不健全,一切行为都感觉非常古怪,并且不能够出示相应的资质证明和医护证明。相信任何一个运动员都不会盲目的把自己的尿液样本交给这样的人员,一旦被动了手脚,那个时候就有理说不清了,没想到不动手脚也无可奈何。

怪就只能怪孙杨当时太冲动,这件事情完全可以报警处理,双方能够克制一下是最好的结局。尽管孙杨在辩证会上发表了对自己非常有利的观点,最终的结果依旧没有任何的改变,虽然令我们感到非常气愤,但仔细一想,这是被西方媒体把控的法庭,无论如何就是要故意打压孙杨,因为孙杨的实力动了太多西方运动员的奶酪。

上诉胜利的结果非常微妙,尽管如此,我们也要保留最后的希望,争取为孙杨减少更多的处罚,这是中国游泳队的代表人物,更是世界级的巨星,绝对不能就这样不明不白的被处罚到退役。


AT篮球说


这次判罚并不是认定孙杨服用兴奋剂,而是认定他暴力抗法!这点非常要命,这比服用违禁药物还要严重许多,禁赛八年!孙杨可以直接宣布退役了。

时间回到2018年9月4号,兴奋剂检测机构IDTM公司的三名检测员上门找孙杨进行血液检测。回顾整个事件,其实起因并不是特别复杂,就是主检官和孙杨两个人斗嘴引起来误会。这个主检官是中国籍,一开始三个人都称是孙杨的粉丝,双方还很和气,但是孙杨突然发现其中一名助手居然穿着大裤衩,脚下蹬着一双拖鞋,非常不高兴。质疑对方的身份,果然这名工作人员是临时工,根本没有证件。

虽然主检官打开该公司的官网证明自己的身份是真实的,但是另外两外检测助手无法证明自己的身份,双方自此发生语言上的冲突!随后孙杨拒绝对方带走血检瓶,并让保安用锤子打开了血检瓶,这件事看似孙杨做得没错,其实做事还是太冲动了。既然主检官已经证实了自己的身份,就不应该抗检,退一万步说,就算你质疑他们的身份,也不应该打碎设备,应该让他们回去拿证件再来取东西,这样自己打碎取样瓶真是百口莫辨了。

虽然孙杨发声要上诉,中国泳协也替他发声,大家都在替他鸣不平!但是想翻盘希望非常渺茫,打碎血检瓶是不争的事实,人家就是抓住你这一点就要命了,真以为这些机构是公平的吗?看看俄罗斯吧,整个国家队都被他们禁了,是所有运动员都服用禁药了吗?孙杨为冲动付出了代价,但愿还有转机,希望中国游泳协会能出面帮帮他,这已经不是他自己能解决的事情了。


黄金后腰


没有服用兴奋剂,只因为所谓的“暴力抗检”就让孙杨禁赛八年!这显然有失公平

第一,我们先不着急说孙杨这事,在这里我先插播一条新闻,2019年末,美国游泳运动员康纳·德怀尔因服用兴奋剂被停赛20个月,他曾是两届奥运会金牌得主!正所谓,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服用兴奋剂的被禁赛20个月,没有服用兴奋剂的却被禁赛8年,这显然有失公平!就算是暴力抗检,又有什么证据呢?这件事情的详细经过,人物关系,各种细节也都没有表面孙杨有暴力抗检的行为!这说明,孙杨被套路了,或者说被钓鱼执法了!
第二,


孙杨所取得的成绩不被取消,这说明什么?这是孙杨没有服用兴奋剂的强有力说明!其实,也是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在这次判罚中守住的底线!秘书长雷博对于本次裁决结果给出两点依据,其一,孙杨没有配合WADA完成正常的飞行药检。其二,孙杨没有足够理由说明他‘为何破坏样本,而他触犯的是相应的反兴奋剂检测法规。
坦诚的讲,这个秘书长说的理由很充分,但也是漏洞百出,孙杨没有配合飞行药检,那么这一次飞行药检又是否合规合法呢?什么叫没有足够的理由,他之所以破坏样本,还不是因为质疑那几个检查人员资质!当然了,我们在这里说什么都没用了,说白了,孙杨就是被针对了,他被某些利益集团盯上了,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欺软怕硬,充当了刽子手的角色!国际体育仲裁法庭只是傀儡而已!
不管怎样,我们都应该孙杨,相信孙杨!退一步讲,即便暴力抗检罪名成立,那么反兴奋剂机构那一个文件,哪一个条款,写着要禁赛八年呢?栽赃嫁祸,必遭天谴!!!


体坛小龙虾


很简单的道理。

要么从头就拒绝,连尿都不要尿。你们不能证明身份,我就不尿。

要么就把尿样交出去,不要有丝毫犹豫。

就像便衣警察要检查你的包,但是拿不出证件。那么很简单,你可以拒绝配合,然后拨打110报警。但是,你同意配合了,发现你包里有白色粉末。这个时候,你突然说,不对,你们不是警察。然后,把白粉往阴沟里倒。你说你这个行为让别人怎么看?回头一查,你还有贩毒前科。

所以,销毁尿样这个行为确实没法理解。

这一个违规确实是个硬伤。


那一曲花瓣雨


证明孙杨没有服用兴奋剂的事实,只是不配合检查,但是根据孙杨公布的视频,检查人员确实太不专业,而且说话模棱两可,这样的检查没有可信性,孙杨绝对被黑了,给孙杨留出了申述的途径,这刚好申述期间错过了东京奥运会,这是个大阴谋,我不服判决结果!!



水手我在一直在




为什么成绩没有被取消,主要原因有3点:

1⃣FINA在起诉孙杨时没有对他施以暂时禁赛处罚;

2⃣在2018年9月前后短时间内进行的兴奋剂检测结果为阴;

3⃣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在2018年9月4日后(包括在2019年7月韩国光州世锦赛期间)运动员服用了兴奋剂,运动员在CAS的判决之前所取得的成绩将不会被剥夺。



笔者认为,之所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对孙杨判以禁赛8年的处罚的决定,有可能是因为反兴奋剂检测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和谐的举动(子虚乌有的“暴力抗检”以及最终检测没能顺利完成)导致此次处罚,也就是说并不是因为孙杨服用了兴奋剂而受处罚,而是因为孙杨此前的行为导致了此次处罚。

理论上讲,程序的合法决定结果的合法,程序高于实体。即便你的结果或者诉求是好的,但前提必须是你的程序得合法。这就好比,一个驾驶员遇上交警检查酒驾,虽然驾驶员本身并未喝酒,但是,你也不能暴力抗拒执法检查,闯关逃逸。抗拒执法本身就是“违法”。



目前来看,所谓的“暴力执法”并不一定是客观事实,希望孙杨尽快申诉,还自己一个清白!

我们相信事实必定战胜谎言!加油!


教练讲高效学习


孙杨被禁赛8年,其实就是断了孙杨的职业生涯。当然,孙杨也立即表示委托律师提起上诉。但总体来说,孙杨通过上诉想要改变判决的难度很大,可能性还是较低。

孙杨成绩没有被取消,国际体育仲裁法庭也进行说明。在2018年9月此次作废的兴奋剂检查之前与之后的检查中结果为阴性;在没有证据表明运动员自2018年9月4日以来可能从事过兴奋剂活动的情况下,包括在2019年7月光州世界锦标赛在内,运动员在之前时期内所取得的成绩将不被取消。”

孙杨此次被禁赛的原因是损坏样本容器并拒绝接受检测。这个案件问题是集中在于检查人员的资质问题。孙杨一方认为,当世界反兴奋剂机构指派的兴奋剂检测人员无法出示完备的证件和授权文件。从世界反兴奋剂组织来看,若是这场官司败诉,那以后其兴奋剂检测工作怕是将受到严格的程序限制,工作难度也有可能因此而增加,运动员对于兴奋剂检测应当无条件服从,哪怕检测过程未能做到程序正义。

若是败诉,孙杨除了禁赛的问题,还将面临一系列问题。孙杨这几年在泳坛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也因此而拥有诸多代言。但孙杨一旦被禁赛,这些代言必然成为问题。孙杨不仅有可能因此而被解约,还有可能因此而面临巨额的违约赔偿。


叶律师


欧美有很多运动员,都是哮喘病患者,是身残志坚的典范。

比方说北欧国家的一些滑雪队几乎全部由哮喘病患组成,美国游泳队,大部分得了哮喘病,挪威70%获奖运动员,更是哮喘病的重灾区。

为什么呢?

某些哮喘药物,比方说菲诺特罗,该药物除了治疗支气管哮喘外,还能够增加肌肉重量和减少身体脂肪。


WADA出于保护患者的需要,不对外公布名单。


这些人合法地使用药物,拿了一个又一个奖牌。


而孙杨,我国的游泳冠军,真的不用药的,所有检查都是阴性的,他面临的是一个无解的死局。


假如,他同意检查,对方根本不是合规的检测人员,真的要对孙杨抽取的血液里面加点什么,那是轻而易举啊。恐怕我们就会看到孙杨检出兴奋剂的丑闻,这血液到了不符合规则的人的手里,想干什么真的就可以干什么。

假如,他不同意检查,那么,CAS,就可以说他拒检,直接禁赛八年。


这件事,暴露了这些欧美国家的法律,无论在程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不是正义的。

嘴上说着正义,事实上全部是利益。

这么多的哮喘运动员,这么多的心脏病运动员,他们合法地吃着各样各样的”治疗药物“,你泳联不去查吗?

中国这位运动员,不就是拿了几个金牌吗?就不是没吃药的成绩,都横扫了那些吃了药的运动员吗?

这就使尽各种手段,要直接终结他的运动生涯。


所以啊,怎么看待这件事?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如果要为罪犯脱罪,那么,程序上只要有一个瑕疵,那就赶紧说,这是毒树之果,不能要。

今天轮到中国人了,眼见着程序上不正义了,赶紧改口,我们实质上是正义的!程序上的瑕疵,不能代表我们犯了错。


所以,这不是有失公平的问题,这完全是嫉妒、眼红以及使劲了手段的污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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