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0 世界保险之中国发展简史

世界保险之中国发展简史

保险的理念在于经济上的互助,保险业是为实现保险理念而开展的营业活动。保险业作为一种行业,比保险的历史短得多。

【保险思想——初期概念】

谈到保险思想的起源推荐《龙门镖局》的这部电视剧,正如银行起源于《乔家大院》中所述山西钱庄票号,里面有很多金融玩法的初期形态。

其中的镖局其实就是我国一种货物运输保险的原始形式。镖局就是保险为基本原理的公司。委托人交镖局承运货物,货物经镖局检验后,根据不同货物的贵贱级别确定“镖力”(相当于保险费率),据此收费签发“镖单”(相当于保险单)。只说到这,后面什么收货人验收货物等步骤又属于快递了,哈哈哈,是另一套逻辑,赶紧打断,别跑题了,看文章的朋友也别误会,只能更进一步说明了保险是和社会生产生活及商贸活动紧密结合的。

其实,央央大中华,远在公元前三四千年,早就有了应对各种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保险思想和一些原始形态的保险做法。在国外,这个思想产生于东西方贸易通道上,基本是一样的逻辑,只是欧洲各国还有各种行会组织,所以,在此基础上有有了相互合作保险组织以及最早的有关保险法规的《汉谟拉比法典》。

追根朔源我们可以看到东西方类似的地方,就是保险所保障的风险初期基本上还是在贸易运输中产生的。


【保险活动——初步萌芽】

海上保险应该属于保险发展史上一个非常重要内容了。

起源最早,历史最悠久的保险了。简而言之就是分摊海上运输过程中的财产、货物的损失。后续因为罪恶的贩奴贸易有了奴隶贩子把奴隶作为“财产”进行投保又产生了人身保险的萌芽。


【保险组织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经过千百年漫长的雏形磨合,逐步跨入到了现代保险,多种多样的保险业态也陆续出现:

(一) 火灾保险

在距今350年的1666年伦敦大火之后,牙科医生尼古拉·巴蓬于转年的1667年开创了私营火灾保险公司,从英国发展起来了火灾保险,使巴蓬享有了“现代保险之父”之美誉

(二) 人寿保险

英国的数学家、天文学家埃德蒙·哈雷利用德国的布雷斯劳市的卜斯波精心收集和整理的该市1687年至1691年这五年间按年龄分类的死亡记录,统计出按照不同年龄和性别分类的死亡人数和出生人数,编制了三张表,这三张表构成了一份完整的布雷斯劳生命表,即哈雷生命表。1693年哈雷正式发表了他所创制的生命表,他在关于生命表的论文中,不仅确立了死亡率、生存率、年金的现价等。埃德蒙·哈雷编制的生命表,奠定了现代人寿保险的数理基础,也因此成为人寿保险的先驱之一。

(三) 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作为一类独成体系的保险业务,始于欧美国家。至到20年代初才迅速发展,成为保险人(公司)的支柱业务之一。

(四) 信用保险

信用保险是随着资本主义商业信用风险和道德危险的频繁发生而发展的。1702年英国开设了主人损失保险公司。目前信用保险的承诺范围相当广泛了。

从1805年至1949年解放前,大大小小不同的保险公司纷纷旧中国成立:

1805年,中国出现第一家保险公司——广东保险会社。

1865年,义和公司保险行在上海创立,这是我国第一家自办的保险机构。

1875年,洋务派在上海创办保险招商局。

1885年,由招商局设立的仁和、济和两家保险公司成为最早的中国民族资本的保险公司。

来自于美国国际集团(AIG)的全资附属公司美国友邦保险,其实最早创立于1919年的中国上海。

1929年,当时号称“北四行”之一的金城银行独资创办太平水火保险公司,三年后成为华南保险业中规模最大的民营公司。还有源自红色资本的民安保险和官僚资本的中国保险与太平保险并列为民国保险三大品牌。

1937年,当时的国民政府修正公布《保险业法》及《保险业法试行法》。

在那个政权更迭频繁,政局不稳的时代,很多的保险公司向外国转移的转移,倒的倒......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成立,宣告了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大型综合国有保险公司的诞生。

1958年,全国财政会议正式决定全面停办国内保险业务,只保留少量的涉外保险业务继续经營。

学过历史的亲们应该知道,1958年开始搞起来了大跃进运动...

还有之后六七十年代的十年文革...

在这期间,全国保险业务处于全面关闭状态...

这下子,新中国连一家保险公司都没了!!!

1979年,在京召开中国人民银行全国分行行长会议,做出恢复国内保险业务重大决策。10月,中央下发《关于恢复国内保险业务和加强保险机构的通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国内业务得以全面恢复,同时,迅速建立起了各级机构。

1980年1月,中国人保驻伦敦联络处成立。

1982年,中国人保恢复办理人身保险(寿险)业务。

到此为止,新中国还是只有人保独一家保险公司。

四年后,1986年7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新疆兵团保险公司,可能大多数做保险的也几乎没听过,其实,她在现在叫做中华联合保险。新中国成立的第二家具有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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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在1988年的深圳蛇口,马明哲和招商局积极牵头创立平安保险,这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正式打破了保险行业的国有垄断市场。

1985年,国务院颁布《保险企业管理暂行条例》,此条例共6章24条,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保险业的法律文件。

1991年,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交通银行在其保险业务部的基础上组建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这是继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后的第二家全国性商业综合性保险公司。

1992年,友邦保险“回归”中国大陆发展,并于同年在其诞生地上海设立分公司。成为当年第一家也是目前唯一的一家获许在中国大陆经营保险业务的外商独资保险公司。

并且,友邦为中国保险业带来全新的保险销售模式:保险代理制。

到1994年底,友邦保险一共招收保险代理人5000人,业务量超过1亿元人民币。

1995年美国友邦又获准在广州开展寿险业务,当年公司销售队伍就发展到8000人,当年业务量达到3.88亿人民币,相当惊人!

这引起了国内保险公司纷纷效仿,在非常短的时间内这个模式被快速复制,带动了中国寿险业超常规发展,保费收入快速超过产险。

自从1996年以来,中国寿险市场保费收入以每年平均40%的速度增长...

那为什么美国友邦能够带来这么创新的模式,根本性地促进中国保险业的发展?

那美国友邦是不是沿用了友邦在美国那边的先进模式?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其实,美国本土根本没有友邦这家保险公司。

什么!?千真万确!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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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美国友邦其实是1919年在中国上海成立的一家美资保险公司,它是美国国际集团(AIG)的全资附属公司。

后来扩展到了香港,然后现在友邦保险的总部设在香港,而不是设在美国。

美国友邦没有在美国本土开展过任何保险业务,而是主要分布在印尼、香港、澳门、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越南、新加坡、新西兰等18个地方,主要业务在东南亚。

回归刚才问题,保险代理人制度其实并不是美国友邦在中国大陆首创,而是美国友邦在东南亚地区采用得比较成功,比如当时的台湾。

然后再把代理人模式复制到我们中国大陆。

所以我们会发现除了友邦当时请很多的台湾老师过来大陆给业务人员讲课。

就连90年代的时候的央企中保也和很多的台湾老师合作给新学员讲课学习。

然后就是众所周知的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香港AIA被AIG整体打包出售而跟AIG一毛钱关系也没有了。

1995年,八届人大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自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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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始机构体制改革,成立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和中保再保险有限公司三个子公司。

12月,中国人寿保险业第一张经验生命表制作完成,结束了长期借用日本生命表的历史。

1996年是一个大保险年

1996年新华保险成立、泰康保险成立、永安财产保险成立。

1996年7月23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组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下设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公司。

1998年10月7日,国务院发文,撤销中保集团,三家子公司分别更名为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中国再保险公司。所以这里补充一下: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直到1998年10月7日才正式成立,而不是1949年。

我们经常遇到很多客户怕保险公司倒闭会影响损害自己的利益!!!

其实没什么可怕的,因为可以从中保集团撤销改组中得到充分的实例性的体现。

因为有了1995年开始施行的《保险法》89条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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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中保集团被撤销了,而且分立成了三家保险公司。但当时在1995年或者1996年客户买的保单,在今天同样生效,保险利益同样可以享受......

因为《保险法》92条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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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来讲,就是即使原保险公司倒闭了之后,你在这家保险公司买的保单会随着这家公司转让给另一家保险公司,而客户的保单权益不受影响。

具体来看就是以前的中保集团的人寿保单基本上就归属了中国人寿保险,而在1995年买保险的客户依然可以拿着以前的合同到中国人寿办理所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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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就是2019年被银保监会监管的安邦保险集团变更为大家保险集团,客户保单权益也没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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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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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11日,中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开始正式履行其在保险市场方面的承诺。更多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竞争越发激烈,行业迎来了高速的发展,截至到目前中国的保险公司数量已经超过200家。(含财险与寿险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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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新《保险法》在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保险法》贯穿了以下几条指导思想:一是履行入世承诺;二是加强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护;三是强化保险监管;四是支持保险业的改革和发展;五是促进保险业与国际接轨。

2006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该文件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是指导我国保险业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2009年,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后的《保险法》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0年4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要求保险公司在每年4月30日前在公司网站和中国保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发布“上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2010年8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扩宽至不动产投资和未上市企业股权投资。

2012年7月,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暂行办法》,拓宽了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的渠道,允许保险公司委托证券公司(资产管理部门)和基金管理公司进行保险资金投资管理。

2013年3月,我国第一部专门针对农业保险的法规《农业保险条例》正式实施。

2013年8月,中国保监会宣布正式启动普通型人身险费率政策改革,放开普通型人身保险预定利率2.5%的上限,改由保险公司按照审慎原则决定。2015年2月和2015年9月,万能型和分红型人身险费率改革分别启动。

2014年8月,国务院以“顶层设计”形式明确保险在经济社会中的地位发布《国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保险业“新国十条”)。保险发展由行业意愿发展为国家意志。

2015年6月,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市场化改革试点在六省份启动,2016年1月起,试点推广到18个省份,2016年7月起,试点向全国推广。

2017年,《经济生活大调查》显示,保险已成为老百姓最喜爱的投资方式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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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当年只有一家独大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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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烈的竞争环境促进了各项法规也逐步健全,我们相信中国保险业将会发展得越来越好!

2018年3月13日,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保监会职责整合,组建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保监”。由此可见国家对保险行业的重视程度和未来的发展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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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银保监网站上公布的保险公司种类和数量:保险集团控股公司12家,保险公司-人身险96家,保险公司-财产险87家,再保险公司1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24家,外资保险公司代表处190家,其他5家。

根据2018年披露的数据显示,我国寿险保单持有人只占总人口的8%,人均持有保单仅有0.13张。我国的保险赔付占灾害损失比重远低于国际上30%的平均水平。

“美国人的投保率是420%,即每人均拥有5份保单;日本更厉害,投保率是650%,每一个人平均拥有6.5份保单。”中国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相对较低,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然还有很大差距。

目前大家投保商业保险主要通过三种渠道:

第一是保险公司直属的保险代理人或保险代理公司及银行等第三方平台,形象理解为医药代表或药店;

第二是保险经纪公司,可以形象理解为医生;

第三类是互联网平台或保险公司官网线上自助购买保险,可形象理解为自医者。


不同渠道购买保险的优缺点:


通过保险公司直属代理人购买保险:

优点是代理人只卖自己公司的产品,对自己公司产品了解比较透彻;

缺点是只了解自己公司产品,产品体系单一,受公司文化和培训体系影响自认为本公司品牌是最大的且产品是包治百病最好的。各家保险公司每天不断的进行催单、话术训练、增员、邀约创说会等,很少进行科学的、专业的保险专业知识培训,始终处于产品销售角色。导致的结果是很难与客户建立起信任感,无法真正做到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自1992年引入代理人制度以来全国有近1000万人的保险公司直属代理人队伍为商业保险的理念和市场的推广起到了助推作用,但我们也看到,2000年前后因为国家国企改革成百上千万的50、60后的中年工人(我们80、90后的父母)下岗,这一时期是代理人队伍专业文化素质普遍偏低,绝大多数人纯粹是为了销售赚钱,冲着百万年薪不是梦加入到保险销售大军,大做亲情单、自保件凑业绩,利益导向驱动做业务的,专业的法律条款及医学核保绝大多数人是看不懂,理解不透,只能靠低级的卖面子,求帮助去做业务,为了顺利承保故意诱导甚至是误导客户做健康告之,无边无际的空口承诺,为了业绩返佣打折......结果就是给社会大众一人卖保险,全家不要脸,保险是骗人的,没有用,白花钱的负面印象,劣币驱逐良币,有文化有情操的高素质人材不屑做保险,银行、证券才是金融人才争相涌入的,保险是找不到工作的二三流社会闲散人员才做的,加上后期媒体报道出来的大量早期问题保单因为险种没买对,没有做如实告之而得不到理赔进一步抹黑了保险的公众形象!!!

通过能代理多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代理公司及银行等第三方平台购买保险:

优点是公司和产品选择性相对一家保险公司来说更宽了,可以进行简单的筛选对比,选择性价比相对更高的产品和服务更好的公司;

缺点是受签约公司的制约,可选公司和产品范围还是相对较窄,较大可能存在因不同产品利益不同而产生的销售诱导甚至误导。

通过保险经纪公司购买保险:

优点是保险经纪公司更多的是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了解客户的家庭状况与财务状况,分析家庭有什么风险点,解决这些风险点需要什么类型的产品,不同类型的产品需要多少保额,客户有多少预算,如何在预算之内从众多保险公司中选择合适的产品来完成规划。专业的保险经纪人充分了解掌握市场上各大保险公司的投保、核保和理赔、增值服务流程,可以客观中立地站在客户的角度根据客户个性化的需求来有针对性地提供产品优选组合解决方案,尤其是非标准健康体投保、有法律和税务筹划需求、后续理赔事宜全流程专业化的标准服务,帮助我们建立科学完善的保险保障规划,还能省时、省心、省力和省钱!!!

缺点是可选择性多,沟通交流时间相对比较长。有些保险经纪公司业务流程不规范,自身务能力不足,不能做到定期回访客户,不能实时了解保险标的的变化情况。

通过互联网线上自助购买保险:

优点是价格便宜、节约时间、可选择范围广。

缺点是没有专人对接做规划分析,客户很容易“想当然”的按自己的想法购买保险,导致购买的保障不全面、保额不足、需求不对应的情况出现。而且在后期理赔时会出现很多问题需要自己处理。

所以在购买保险时,如果自己不懂,建议一定要找专业的保险从业人员来做规划方案。专业的事要交给专业的人来做,这也是行业价值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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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由金融、法律和医学衍生出来的一种科学的财富风险管理制度。保险普及和发展的程度是国家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侧面写照。每年的7月8日是全国保险公众宣传日,作为专业保险从业人员,务必站在客户角度,以专注、专业、敬畏生命的态度,用心尽责做好每一份保险保障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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