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朱元璋為了防外戚干政,官商勾結,大明頂層設計,戶籍制度有啥重要規定(選妃科舉)?

錫惠書生


朱元璋為人比較謹慎,他為了防止發生後宮干政的現象,他採取了與以往不同的選秀制度。他在選秀時,並沒有從官員的子女中挑選,也沒有選富裕家庭的女子。因為在朱元璋的潛意識當中,他認為這些官宦家族的女子,飽讀詩書,心思細密,一旦她們進入後宮,更容易受到家族的影響,參與朝政。

除此之外,朱元璋為了加強後宮的管理,他還讓大臣編寫了《女誡》,用它來教育和管理後宮的嬪妃。因為在朱元璋看來,治理天下首先要從管理家庭開始,家庭和諧了,整個國家才能和諧。而且,這和當時的封建禮教觀念也是分不開的。畢竟,在古代男子眼中,女子無才便是德。所以,朱元璋規定後宮妃子可以享受榮華富貴,但是絕對不能干預朝政。

朱元璋是窮苦人出身,所以,他也沒有那麼多規矩,再加上他自己的結髮妻子也是普通女子,所以,他在選拔妃子到時候,也沒有那麼嚴格的規定。只要這個女子能守婦德,老實本分,不要干預朝政就好。所以,朱元璋的妃子很多都是普通人家的女子。這是歷代帝王都沒有制定過的選妃制度。



我就要轉運


黃冊制度是朱元璋為了統計元末土地和民眾戶口、保證稅收和統治而實行的一種檔案制度,共分為兩種:一種是登記人口和財產情況的叫黃冊,一種是繪製全國土地田畝的叫魚鱗冊,因為兩種都是用的黃色封皮,所以也可以統稱為黃冊。

和現代一樣,黃冊可以稱得上是中國最早的百姓戶口本,上面記載著某人的姓名、住址、職業、年齡和田產等等信息,並且每年一次,由政府製作模塊,下放到布政使、府、縣,再給到百姓手裡,一式四份,百姓一份,當縣、府、布政使各一份,規定每十年一次就得交於位於南京玄武湖的黃冊庫存檔更新。

以一份現存於世的洪武年間黃冊來看,上面詳細記載了持有人的姓名、住址、家庭人口詳細以及各人歲數、產業、田地等,必須精準到一分一毫,絲毫不差才行,朱元璋對百姓的控制嚴格得不近人情。


一、對於黃冊制度,朱元璋下了死規定,誰犯誰死

洪武十四年,朱元璋下令全天下的百姓各分為民、軍、匠三大類,其中再細分成具體的職業,並且下令”世襲職位”,不得隨意更改職業,也就是做農民的,後代也得繼承父業,做軍人的,後代也只能從軍,沒有第二條路可選。

同時各府縣州郡都要設立黃冊,規定以一百一十戶人口為一里,每年從中選出一位里長編纂成一本總結黃冊,即使是鰥寡孤獨、無依無靠的人也得編成戶口本,稱為“畸零冊”,同樣上交官府,朱元璋是連一個乞丐的情況都要了解得清清楚楚。以嚴格的戶口管理,來保證大明王朝的稅收、控制百姓行動、維護軍隊武備。

而對於那些嫌麻煩或是有意逃稅,而敢於在黃冊上做手腳的官員和百姓,朱元璋則設定了嚴格的刑法來處理他們:

《大明會典》——所在有司官吏裡甲,敢有團局造冊、科斂害民,或將各處寫到如式無差文冊、故行改抹、刁蹬不收者。許老人指實,連冊綁縛害民吏典,赴京具奏,犯人處斬。若頑民粧誣排陷者,抵罪,若官吏裡甲,通同人戶,隱瞞作弊,及將原報在官田地,不行明白推收過割,一概影射,減除糧額者,一體處死。隱瞞人戶,家長處死,人口遷發化外。

總結一下就是:敢做手腳的官員,一概處死,敢隱瞞情況的家庭,寫黃冊的家長處死,其餘人流放。

由於朱元璋對百姓的控制極度嚴格,官員們自然也得把當地百姓的情況記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一點細小的變化都得記上,所以在大明朝,百姓的行蹤被開了天眼,規定得死死的:

  1. 任何人都不準離開家鄉半步,實在不得已要出去的話也可以(比如商人經商、出嫁入贅等),出門只要超過百里就需要有“路引”,每到一處村鎮、飯館酒店都得細心核查;

  2. 出門沒有“路引”的,不分情況先打八十軍棍,有“路引”但不走關口的查閱正門、過河不經審查的渡口的打九十軍棍,偷過國境被捉回者絞死;
  3. 當然比起官員來說,朱元璋對待百姓還算可以,給他們一次機會可以自首,經審查後沒有犯罪事實的就可以回家去或者繼續外出,可要是下次再發生的話,充軍。

最後,這些黃冊每十年一次就會被送到位於今南京城外的玄武湖存檔起來,以便隨時查驗。玄武湖周圍不準打獵、不準耕作、不準放牧,連靠近都不準,有一支包含了弓、槍、火炮的大明全兵種軍隊日夜巡邏,“擅越湖者必以重治”。玄武湖黃冊庫之重要,連後面朱棣敢遷都北京,都不敢遷走黃冊庫,依舊設立在南京玄武湖。“祖宗深謀遠慮,灼見於此,故都可遷而藏冊之所不可改”。


二、由於有了黃冊,大明王朝的選妃制度也比較容易,家世清白、地位住處等絲毫不能隱瞞

大明王朝的選妃制度無非兩種:

  1. 皇帝選妃,以貴族、官員或富豪家庭(後期也可以從宮女)中選擇;
  2. 太子或者皇子選妃,由皇后或者皇太后指定為嫡妃或者側妃。

無論是哪一種,選妃規定最硬性的一條就是:身家清白,祖宗三代以上沒有任何犯罪或者賤民才能進入海選,這一點在黃冊制度下很容易就查得清清楚楚,所以像漢朝時期那樣的衛子夫、趙飛燕之類的女性,是不可能進入大明後宮的。

而且朱元璋感嘆漢唐時期的外戚亂政例子,對後宮做出了一系列的家法約束:

  1. 洪武元年,讓翰林學士朱升編纂《女誡》,規定後宮不得干預政事,給了官員們壓制後宮權力的權柄;
  2. 洪武五年設立女官,按黃冊選拔,務必讓這些有著良好家風的女官,在後宮能起到教導妃嬪和宮女的作用;
  3. 設立紅牌,刻著朱元璋訓誡后妃的話,立於各處宮門口,後宮的所有用度由女官負責,有敢私下溝通或者致信外部的,一概處死。

在朱元璋鐵規之下,大明後宮成為了歷史上風氣最好的後宮,《明史》對此大加讚賞:

明太祖立國,家法嚴,史臣稱后妃居宮中,不預一發之政,外戚循理謹度,無敢恃寵以病民,漢、唐以來所不及……故有明一代,外戚最為孱弱。



三、至於官商勾結的弊政,朱元璋則是依靠百姓和黃冊來制約他們

對於深受官員壓迫的朱元璋來說,官商勾結是他最痛恨的一種情況。在朱元璋稱帝后,制定了史上最嚴格的“懲貪”法律:貪汙六十兩的官員,一律剝皮實草,到後來更是直接,不管輕重,貪汙一文錢、一塊布的官員都殺。整個洪武年間,被殺的貪汙官員數十萬人,其中以空印案和郭桓案最為出名,都被稱為“洪武四大案”之中,兩案被殺人數近十萬。

但畢竟朱元璋高居朝堂,很多民間的事都不是很瞭解,所以他別出心裁想出一招:發動民間群眾捉貪官。

  1. 規定地方里長或者是鄉間德高望重之人,一經發現貪汙弄權的官員,抑或是好官不得志、被誣陷的情侶,都可以連同鄉民寫狀書上京告發,沿途不準阻攔,到後面甚至可以直接衝進官府捉拿貪官,扭送上京;
  2. 而在上面提到的通行證(路引),這很容易成為官員阻止百姓告官的手段,所以朱元璋下發全國,人手一本《大誥》(朱元璋關於肅貪的規定),下令沿途關卡,一但見了持《大誥》的隊伍,一律讓行;
  3. 當然這樣一來勢必會造成一些混亂,對此黃冊就起到了驗證的作用了,只要一對黃冊,上告人的身家籍貫全部清清楚楚,避免了一些人伺機報復的行為;
  4. 為了調動百姓的積極性,朱元璋規定敢不舉報當地貪官,事後發現的,就在當地選出一部分人,罰款、流放、做苦役,嚴重者處死,而對於那些敢舉報官員甚至扭送其上京面聖的,賞銀子衣物,免除差役,回去後有敢對上告人報復者,滅族,上告人敢因此而欺凌鄉民者,同樣滅族。

如此一來,深受貪官汙吏迫害的窮苦百姓們,自然是摩拳擦掌,死死地盯住那些敢索要財物的官員了,而官員因此也就不敢隨便貪汙了,連一文錢都要處死,何況是前代屢見不鮮的官商勾結,可以說朱元璋給了百姓很大的權利,使得洪武一朝的百姓是凌駕於官員之上,翻身做主人了。

當然,朱元璋這樣的鐵腕手段,雖然懲治了貪汙,給百姓出了一口惡氣,可同時也影響了官員的主動性,除了要擔驚受怕,時時盯著門口,看看有沒有百姓衝進來之外,做事效率也大打折扣,反正不做不錯,少做少錯,被罵是庸官也好過被當成貪官。



總結:朱元璋的黃冊制度保證了國家稅收和軍源補給,又對漢唐以來的外戚干政和官員貪汙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可是太過壓抑的空氣反而激發起了不少變動

自洪武四年到洪武十八年這十幾年的時間裡,大明王朝發生了數百起農民起義,而朱元璋則一概將其認為是手下官員的緣故,於是就發起了大案,屠殺官員,掀起文字獄。朱元璋太過於將心比心了,他將自己認為的幸福強制加到百姓和官員身上,認為國家沒貪官、百姓有飯吃就是幸福,卻始終不知道,幸福也是有多方面的。

朱元璋顧及了百姓生存層面的需要,卻忽略了精神層面的發展,有明一朝的百姓就如行屍走肉一般,完全不敢有自己的想法,也不敢放開眼睛看世界,而朱元璋這一思想禁錮更是被清朝給繼承了下來,成為奴役百姓的絕佳利器。

百姓只能循規蹈矩地按照最高統治者的步伐行走,稍一偏離就是屍橫遍地。所以在洪武朝,如果安心做一個老婆孩子熱炕頭的平民百姓,是一件幸福的事,可是也僅限於此了,要想出什麼大文學家、大思想家,那更是鳳毛麟角的事了。

作者/一貳一橙:天文地理,一概不懂;古今中外,都靠瞎掰,主要百度,然後亂編,喜歡點贊!


一貳一橙


不請自來

首先說,明太祖朱元璋是特別重視這些問題的。作為一個雄心勃勃的開國之君,他想要完成好所有的頂層設計,為自己的兒孫開萬世太平。

首先說戶籍制度,朱元璋在佔領元大都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要收集元朝的戶口版籍。洪武三年,朱元璋表示“如今天下太平,只是戶口不明白”。

於是,朱元璋命令戶部,做了一次全國性質的人口普查,所有人務必填寫戶帖。如有瞞報,官吏幫助隱瞞的,是要被充軍殺頭的。

在全國性質的人口普查之後,朱元璋在全國建立起了裡甲制度。規定一百一十戶為一里,人口多糧食多的十戶為里長,其餘一百戶每十戶編為一甲,每甲一戶任甲首。里長、甲首輪流擔任,十年輪換一回。他們負責管理鄉下事務。

同時在裡甲的制度上編纂黃冊。每十年更新一次,目的掌握各地區的人口,財產變化。黃冊之後又繪製魚鱗圖冊以登錄田土。

明朝通過對田土、戶口兩大要素的統計,形成了一套比前朝更加詳備完善的戶籍和賦役管理制度。也正是源於此,明朝初年,經濟得以迅速發展。

再說科舉制度,我們在教科書中談到明太祖八股取士,但明朝初期的科舉制並非如此簡單。它是學校與考試相結合的產物。

首先說學校,明初學校可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為基層,主要負責啟蒙教育,朱元璋的目的為普及教育,正源於此,村社當中學校很多。還有各種私塾、村塾、裡塾,明朝接受啟蒙教育的人要遠多於之前任何一個王朝。

第二層次是府、州、縣學。學校長官由朝廷任命。生員人數由朝廷規定。還有專門為武官、宗室設立的學校。

第三層是最高學府國學。始稱國子學,後改名國子監。

與之對應的是科舉考試,三年一次,分鄉試、會試和殿試。層層選拔。

在這種設定之下,清朝有史家評論“無地而不設之學,無人而不納之教。明代學校之盛,唐宋以來所不及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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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是貧苦農民出身,所娶妻子馬氏也是一介平民。朱元璋當皇帝后,先後娶了21個妃嬪,組成後宮。這些妃嬪中,絕大多數是平民之女,或者跟朱元璋一起打江山的功臣後代。她們沒有實力雄厚的家族作為支撐,也就難以對朱元璋的皇權形成威脅。基於此,朱元璋為他的子女們安排婚事時,也依樣畫葫蘆。

我們知道,朱元璋妃嬪眾多,生育能力又極強,因此一生養育了26個兒子和16個女兒。兒子和女兒長大後,朱元璋為他們安排婚事時,特別留意不會選取實力雄厚的家族進行聯姻,而是與開國功臣、中低級官員甚至平民家庭通婚。

比如,朱元璋寄以厚望的皇太子朱標,所娶正妃常氏是大將常遇春的女兒,次妃呂氏則是湖廣行省照磨呂本的女兒。照磨是一種類似於會計的官員,正八品。朱元璋第二個兒子朱樉,正妃王氏是元朝大將王保保的妹妹。王氏顯然無法藉助她的家族勢力。次妃鄧氏則是大將鄧愈的女兒。

再比如,朱元璋的長女臨安公主嫁給了李善長的兒子李祺,二女兒寧國公主嫁給梅思祖的次子梅殷。李善長和梅思祖都是開國功臣。此外,朱元璋那些金枝玉葉的公主們,大多數嫁給籍籍無名的中下級官員。

自朱元璋以後,明朝歷代皇帝均採取了這個辦法,以至於在“后妃不得干政”明確規外定,又規定“公主俱選庶民子貌美者尚之,不許文武大臣子弟干預”。而且,一個人被選為駙馬後,不能做官,只能領俸祿過日子。其家族成員中的官員,也必須退休回家。

應該說,這個辦法很有效。終明朝一代,雖有太監作亂,倒也沒有出現嚴重的外戚干政現象。

然而,這個辦法雖然有效,卻是以皇子、公主的人生幸福作為代價。特別是公主們。她們沒有辦法主宰自己的命運,只能聽取父輩的安排,嫁給中下級官員或者平民。從錦衣玉食的皇宮,轉到普通人家的宅院,這種巨大的生活環境差異,對公主們來說堪稱痛苦的折磨。


大哉乾元萬物資始321


明初的戶籍制度,除了登記家庭人口信息之外,還要登記家裡的房產、地產、牛羊等。有了這些信息,納稅就有了依據。

這戶口本叫戶貼,登記完成後知縣蓋章,並複製幾份。老百姓自己保存一份,縣府保存一份,還要上交州府、省布政司和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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