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天道》中,乐圣公司可以直接跟王庙村合作吗?从而抛开格律诗?

小巨人077


云中答题,相互学习。

看问题,天道中的乐圣公司,能否抛开格律诗,直接与王庙村合作?

有这个可能性,但概率几乎为零。这个问题个人觉得,应当从打官司前与官司后两个时间段分析。

在打官司前夕,龙头老大乐圣公司连格律诗都不入法眼,就别说合作王庙村了。

乐圣公司是国内音响界的王牌,占据着国内音响市场百分之十七的份额。当家掌门人是林雨峰,早年靠走私电器起家,黑白两道中都是个响当当的人物。乐圣公司的指导思想是没有盾只有矛,永远是进攻……

格律诗是丁元英帮助王庙村脱贫,而设立的一块招牌,是计划中主要的一部分,目地就是混淆视线让对方真假难辨。可以说格律诗在搭在乐圣与王庙村的一座桥,决定着整个计划和成败,这也就是丁元英口中所说的小聪明。

格律诗注册资本一百万,对国内音响界来说是九牛一毛,一个初出茅庐不知道天高地厚小公司。音响展事件后,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小公司,把国内龙头老大的乐圣公司逼上了梁山。

起初林雨峰算计着,想用自己掌控的音响套件,让对方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却没想到让压根没放在心上的对手,竟把自己逼的没了退路。

叱咤风云的林雨峰为何会失败,究其原因想到了《亮剑》里楚云飞向李云龙求教:你没有情报,也没有指示,怎么知道那条路上一定有仗可打?你凭的是什么,是直觉还是其它?

李云龙说,很简单,凭的是对手不知道我的厉害。

丁元英就是如此,格律诗注册资金不多不少恰到好处,即能博人眼球又不会给对方添加负担,可谓点睛之笔。当展会大幅度的降价损害和破坏了乐圣的利益时,林雨峰才幡然醒悟,在没有完全掌握格律诗公司背景的前提下,对于格律诗这个初来乍恩将仇报的小公司,林雨峰的态度是碾压式的将其打倒在地。

对于一直握着矛进攻的林雨峰,这是一次从未有过的耻辱。乐圣的脸面甚至一种报复的心理,让他丧失冷静清晰的思考,他想的只是将格律诗如何尽快的铲除,无论付出多么大的代价。

所以,此时乐圣绝不可能与格律诗或者王庙村谈合作。因为林雨峰的大脑里没有设置合作这倒道程序。

再看打官司之后,也就是乐圣败诉后。林雨峰去古城,会见了格律诗的幕后主使人丁元英,然后选择了自杀。他说看不起丁元英,其实是看不起他自己。

乐圣由前副总赵青当家,败诉后选择了与格律诗合作。这是乐圣唯一的出路,也最符合乐圣的利益。格律诗就好比一窝土匪,而乐圣是番号响亮的正规军。剿匪或者与一窝不值一提的土匪交战,毕竟浪费资源有些大材小用,可不剿匪的话又会滋生祸患,搁在那里让你头疼,像根针时不时的还会扎你一下。

所以,最明智的做法,就是招安或者是合作。而格律诗获得了胜诉的资本,招安显然是不合适了,那就只有合作。

此时格律诗的掌门人是肖亚文,这是一个思维清晰判断敏锐的女人,有着丰富的职场阅历与灵活自如的交际能力。在丁元英与韩楚风的口中,都有着不错的评价。别说应对乐圣的赵青,就是林雨峰也恐怕自叹不如。

所以,败诉合作后的乐圣,也不可能抛开格律诗,直接与王庙村合作。凭肖亚文的能力也不可能出现,乐圣跨过格律诗与王庙村直接合作的局面。

之所以多出格律诗这个公司,上面已经说过了。是丁元英为了帮助王庙村脱贫,而树起的一块招牌,是计划的核心是扰乱对手的一个烟雾弹。同时成立格律诗公司,也是为了让起初几个股东爬上井沿。

还有一个重要目地,就是让投资的资金与王庙村有效的分离,不让他们产生寄托和等待获救的想法,能不能爬上来,取决于他们自己,而能拯救他们的也只有他们自己。

肖亚文接手格律诗后,不得已预留了百分之二十的股份,是为了王庙村的冯世杰。用肖亚文的话,王庙村是连接乐圣与格律诗的重要纽带。肖亚文通过分析和判断,率先抓住了这条纽带。而对于王庙村来说,认为格律诗是连接乐圣与王庙村的重要纽带。

这就是为什么会多出格律诗公司,这个环节的前因后果。

问题中,你所提到的渠道下沉,似乎与《天道》的环境还有些遥远。

大家好,我是云中之笔。欢迎朋友们留言点评,一起交流学习。我在头条等你,不见不散!


云中之笔



先说结论:可以。原因有三点


1. 王庙村和格律诗是供应商关系,不是从属关系,所以在自由市场的环境下,乐圣公司也可以与王庙村建立供应商的关系

2. 王庙村只要有订单,就能勤劳致富(至少不贫穷),所以,村民们无论是跟谁合作,只要能挣到钱就可以。至于是供货给乐圣公司,还是供货给格律诗,又或者其它公司,王庙村都能接受

3. 市场竞争只讲利润,乐圣公司能以合理的价钱买到优质的供应链产品,王庙村能将自己的产品卖出去,这是很好的互补关系,事实上乐圣收购格律诗以后,就是走的这条路。只是不是由乐圣直接和王庙村采购,而是通过收购的格律诗品牌来操作而已


真正的问题是:乐圣不收购格律诗,而是直接绕过它和王庙村合作,这样的情况可能出现吗,答案是不会,准确的说是没有必要,原因有两点

1. 公司讲利益,讲效率。乐圣自己培养一个子品牌和格律诗竞争,且不说最后能不能竞争的过,光是培养这么一个品牌起来费用就不低,想想支付宝培养口碑网打美团,综合计算,收购是最划算的方案,消灭了一个对手,同时壮大了自己

2. 阻止这次合作的障碍其实就是创始人,也就是乐圣的林雨峰,他个人不允许合并,这与他这么多年自己塑造的人设(文化属性),以及乐圣的文化有关,他不允许自己有失败。当他选择用自己的方式(制造疲劳驾驶车祸自杀)维护自己的尊严的时候,这个障碍就解除了。所以乐圣和格律诗顺利的合并


丁元英高明就高明在,无论乐圣和格律诗怎么样,王庙村始终是赢家,有了供应链和影响力,王庙村就不缺订单,王庙村的脱贫神话就成真了,这个才是重点,至于格律诗,杀富济贫的阶段性目标达成以后,其它的都是顺带额外收益


好好向上天天学习


首先,在丁元英设计中(王庙村生产的)格律诗所有音响机柜都已经申请了专利保护,从法律层面乐圣公司无法摆脱格律诗公司!

再次,王庙村与格律诗之间的纽带人物是冯世杰,肖雅文打赢官司后第一个赠送股权绑定的人物就是他。因此,从人情事故层面也无法摆脱格律诗!

最后,通过乐圣与格律诗之间相互一战,让王庙村的人更看清了丁元英的能力。从文化属性层面讲冯世杰代表的王庙村也会抱定格律诗大腿🦵……

总结:没有格律诗的王庙村一文不值!



唐掌佬


电视剧看过,书叫遥远的救世主,比较忠实于原著,也看过!

首先,丁元英设计这个事件本来是为了给芮小丹一个礼物,让王庙村脱贫。他本来就算准了格律诗的出路就是跟乐圣合作。本质是扶贫的。所以这个问题不存在!

那我们再来看看问题本身。村民是个体户,他们没有社保,没有工作时间,没有休假,没有劳动保障,这是现代企业无法做到的。格律诗跟他们的合作也只能是之前的模式!


地图来了


这个提问是臆测,假设,既然是臆测,就敞开了说,结果无关对错。首先说,王庙村是幸运的。在中国农村有成千上万个像王庙村一样的地方,老少边穷,经济滞后,仅有的土地资源根本不会给他们带来像样的生活变革,这是农村老百姓无法摆脱的宿命。

相反,要让土地给农民带来经济效益,就需要一种外在因素输入。不管是资金,政策,文化,还是观念。就好比发面时要加入一小撮酵母粉,虽然它的体量不大,但足以能够引起整个局势的变化。卤水点豆腐也具备这样的功效。

王庙村正因为有了丁元英这个外界“因素”的介入,才有了“格律诗”。且不论丁元英“入驻”王庙村的初衷,就“格律诗”带给王庙村的经济效益;也就是说“文化产业”的直接输入,其优势远远大于土地资源本身的产出。丁元英将王庙村和“格律诗”促成了一对“命运共同体”。好比串联佛珠的一根线,将王庙村和“格律诗”牢牢的牵引在一起,形成了任何的裂解都会伤及到彼此的一把双仞剑。这是利益链条,相互需要,相互依存。

“乐圣”是第三者;它是被迫于无奈的“二娘”;是被“格律诗”闷棍击倒的业界巨人。无疑是个悲剧“人物”。丁元英从最初的设想到谶谋构架,目的非常明确,手段也很直接,就是要从“乐圣”碗里化一杯羹。有人强抢你的蛋糕是很让人生气的事。“乐圣”“格律诗”的恩怨就此形成,直至剑拔弩张,诉诸公堂。

接下来的一幕是“乐圣”的无奈妥协。显然,“乐圣”永远不会跟王庙村单独“成姻”。格律诗是横在乐圣面前的一道无法跨越地门槛。合作也是“乐圣”的宿命。

这是喜剧转化成悲剧又延展成喜剧的故事。这种现象在中国农村并不少见,前面说过,只是给贫穷输入血液的方式不同。有社会公益帮助性的,有政策导入扶持性的,目的是解决贫困。如果让王庙村发生变革的不是“格律诗”而是“乐圣”,不同的是他们走出去的途径不一样,其结果差异不会很大,王庙村仍然是王庙村!


关山渡远


基本合作的可能性很小,几乎不可能!

原因如下:乐圣从音响展格律诗的抢购一空之后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印象已经一落千丈!市场消费者已经处于观望状态。这时候乐圣的首要目标只能是起诉格律诗力求胜诉挽回消费者心中对乐圣的印象!不然生产更多的产品只会挤压库存。

其次乐圣的负债率高,格律诗事件之后债主对乐圣失去信心只会尽快讨债,乐圣融资也成了问题,兵败如山倒,只有胜诉才能恢复乐圣在市场的地位。如果直接和王庙村合作不起诉格律诗,面临的问题还有专利问题(丁元英已经申请在格律诗公司名下) ,生产类似的产品格律诗也会起诉乐圣!如果败诉和王庙村合作,声誉已经失去,生产出来的东西消费者也不买账了,所以几乎不可能和村民直接合作!


ellison2154382704


我的回答是:可以直接合作,但对乐圣来说代价太大了。

首先片中早已把问题列出,一是败诉后乐圣在市场上的是暴利公司的形象已经定性,其产品的效用还比格律诗差而价格却高三成,乐圣要想销售,只有降价,而降价的话乐圣的原本身的财务已是高债务在运行,所以降价就是直接破产清算了。二是为了不破产,各股东必须再注资,但这是不可能的,各债权人也不会再注资,更希望企业凭现有资源走出困境,这也更不可能了。

所以,钱的问题是企业的血液,败诉,乐圣的资金链立即枯竭了。而乐圣就算把原生产线拆了借给王庙村生产乐圣音响,也没用,重塑企业形象的投入和市场再运作的资本投入都是巨大的,而格律诗的产品已被确认比乐圣好,而价格只有乐圣的六成,乐圣在市场竟争中毫无胜算。

所以,乐圣在不与格律诗合作的情况下,找不找王庙村合作结果都是破产清算,而与格律诗合作是乐圣唯一的生路!

其实影片中把什么都说清楚了,只要做过营销的高手看完丁元英去问道那节就明白怎回事了,中手要看到乐圣败诉才会知道怎回事,没做过营销的人,看完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威廉城堡


浏览了一些回答,有说可以的也有说不可以,都对只是侧重点不同。说可以的是指乐圣设计一款音箱拿来在王庙村加工,只要王庙村个体户愿意,当然没任何问题;说不可以,其实应该是如果乐圣直接和王庙村加工格律诗设计的音箱,受格律诗专利保护当然不可以。总之问题问的不严谨,回答的也不认真。


艾小乐9527


完全可以,但操作起来会比较费事。

对于王庙村来说,跟谁合作都行,只要有活干,只要能挣到钱。

但对于乐圣公司就不同了,他们的产品定位与格律诗的产品定位并不相同。乐圣主攻组合套件,而格律诗主攻音箱,侧重点不同。况且,王庙村生产的产品,乐圣照样能生产,只不过成本略高而已。乐圣要直接跟王庙村合作,还不如自己做。

丁元英是借格律诗的壳子让王庙村这个游击队碰了乐圣公司的瓷,其目的是让王庙村有了一个谋生的路子,打开了知名度和影响,并不在乎最终跟谁合作。经过格律诗的专业操作后,实际上王庙村最终还是间接地跟乐圣在合作。

但是,这件事,如果格律诗败诉了,乐圣选择王庙村直接合作,而抛开了格律诗的操作方法,最终还是会分开,因为乐圣对王庙村从内心深处的不屑,他们的合作不会有好的结局。

所以,项目最关键的还是得看操盘手,而格律诗恰好就是乐圣缺乏的绕不过去的那个操盘手。


江城四叔


原则上可以合作,但没有合作的价值!

格律诗做的东西都已经注册了专利

格律诗的品牌定位是组装音响,出售的是箱体机柜和组装工艺与技术,它是高端纯手工打造,不靠走量。

乐圣的主产业是音响单元件,靠几个农民手工做不出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