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打官司為什麼要請律師,難道法官還分不清對與錯,是與非嗎?

凌毅清


當然可以分清,但是律師也得用,這是個寄生職業,缺了還不行,因為法律需要的是證據,準確無誤的要素,當事人不是對法律法規很清楚的情況下,因為大多數人沒有學過法律,所以對關鍵證據根本無法提供和訴說,所以這個事法官不可能對每個事件和經過去詳細瞭解,他會根據當事人提供的和律師提供的加上法官對事件的調查和判斷才可以下結論,因為某些證據的提供不準確,還會倒至二次開庭等,所以這些事情必須委託律師去辦了,同時律師也承擔第三方責任,會公平合理的提供證據和法律法規條款給當事人和法官,詳細的事情前因後果,當事人和法官才會有準確的判斷,否則只聽你嘴說是判斷不了的,沒有準確無誤的依據,所以必須委託專業的律師去準備這些東西,有人說我自己就是律師還用嗎,那你自己是律師你不懂嗎,非法律人事自己的看法而已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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