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安徽省消保委:提防不良商家借疫情出售過期藥品

  中國消費者報合肥訊(記者 萬曉東)2月27日,安徽省消保委向社會發布了2020年1號消費警示,提醒廣大消費者要到合法合規的藥店購藥,並提防一些不良商家藉機出售過期藥品。

安徽省消保委:提防不良商家借疫情出售過期藥品


  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安徽省消保委從該省市場監管部門12315熱線受理的消費者投訴中發現,一些不良商家藉機出售過期藥品。2019年12月1日施行的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中規定,超過有效期的藥品屬於劣藥,將由藥監管部門按照《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安徽省消保委在消費警示中提醒,廣大消費者要到合法合規的藥店去購買藥品。合法藥店是指零售藥店必須有兩證,即《藥品經營許可證》《執業藥師註冊證》,兩個證都應該公示在藥店醒目的位置上。同時國家規定,開辦藥店必須有註冊的執業藥師,大家要注意看一下執業藥師註冊證。合規藥店是指零售藥店的藥品和非藥品要分開擺放,藥品應該在合適的溫度下儲存。消費者到藥店買藥,先看藥品和非藥品是不是分開擺放,藥品是不是儲存在藥品說明書規定的溫度條件下。

  安徽省消保委表示,如果不是合法合規的藥店,購買的藥品存在質量上的風險。第一,如果不合法,藥品的採購渠道和來源就不能保證,服藥風險比較大。第二,如果不合規,藥品沒有儲存在符合要求的溫度條件下,藥品的質量不能得到保證,服用也是有危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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