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礼也者,理也,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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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也者,理也”很好理解。就是每一个礼仪后边都包含有道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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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也者,理也。

中华文明在五千年历史的积淀中,最讲究一个‘’礼‘’字与一‘’理‘’字了。‘’礼也者,理也‘’,礼就是合乎于道德理性的规定。《乐记》记载是这样强调的即:‘’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意思说礼是不可撼动的,礼是不能替代的法则。

《左传》文公十八年里这样记载:‘’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已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则‘’是指法则、规范,指的就是礼。人若没有德,也就没有礼。德是抽象的,要使这个抽象的德进入你的本体之中,那就需要把这种道德的东西细分成很多的‘’则‘’,比如说要孝敬,要诚实,要有义,要懂理,要谦虚,要恭敬等等。

‘’德以处事‘’,是说我们处理每一件事情一定要用德来衡量。

‘’事以度功‘’既然开始做事,就要务求成功。

‘’ 功以食民‘’,事情成功之后,我们才能养活老百姓。

礼仪,可以将传统文化中的道德转换为一系列实实在在地规范,包括行为举止、着装打扮,待人接物等方方面面。礼与仪的结合,是德与规的结合,是君子内心的品德和修养的外在表现,是合理表达尊重的形式。得体、适度、大方、自然。

所以,也有‘’礼也者,履也。礼也者养也。‘’的说法。当然最高境界依然是-礼者,人道之极也。

以上赘述是本人对:‘’礼也者,理也。‘’的一点理解和体会,希望能给人们一点帮助,欢迎指正,以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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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也者,理也。”礼就是合于道德理性的规定。

《乐记》更是强调:"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礼是不能替代的法则。

《左传》文公十八年记载,先君周公制周礼曰:“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

“则”是指法则、规范,指的就是礼。人若没有德,也就没有礼。德是抽象的,要使这个抽象的东西进入你的本体之中,那就需要把这种道德的东西细分成很多的“则”,比方说要孝敬,要诚信,要有义,要懂礼,要谦虚,要恭敬等等。

"德以处事”,是说我们处理每件事情一定要用德。

“事以度功”,既然开始做事,就要务求成功。

“功以食民”,事情成功之后我们才能养活老百姓。

礼仪,可以将传统文化中的德转换为一系列实实在在地规范,包括行为举止、着装打扮、待人接物等方方面面。礼与仪的结合,是德与规的结合,是君子内心的品德和修养的外在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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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古重礼,商周以降,礼仪规范就被专门记录在一本书中,这就是《礼记》,礼是规范人们日常为行为的准则。合于礼仪的行为才合理。合理化的行为也被加以提练并符合礼仪。所以说,礼者理也。

礼是除法之外维护秩序最有为的工具,所以孔子提倡“克己复礼(周礼)”

延伸阅读:

奇葩的周礼

1,开战的礼仪

周代军队打仗都是讲究遵守礼的,敌方军队未成列,没准备好,自己是绝不能提前开战的。宋襄公就是个典型。

《左传·僖公二十二年》:“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司马曰:‘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也请击之。’公曰:‘不可。’既济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陈而后击之,宋师败绩。”

2,子路死不免冠一一儒者的礼仪

《史记·仲尼弟子》:

石乞、壶黡(yǎn)攻子路,击断子路之缨。子路曰:“君子死而冠不免。”遂结缨而死。

石乞、壶靥攻击子路,子路帽子的缨带被割断了。

子路知道自己此战必死无疑,大声说:“君子可以死,但帽子不能掉。”就在子路系帽子的时候,敌人杀死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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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也者,理也”:礼就是合于道德理性的规定!








中国当代书法史


所谓的“礼”就是形式主义,就是对形式的崇拜多于对内容的重视。富裕阶层通过进行下层贫困阶层无法理解的、对形式的崇拜来树立自己的更高的地位和增加自己的神秘色彩,以达到加强阶级统治的目的,他们崇拜的形式和崇拜过程就是“礼”。这是生产力落后时社会贫富分化的必然结果,“礼”就像一条界限,上面的是统治者,下面的是下层阶级。“礼”是上层阶级的绶带,是“高贵”、“神秘”的标示,同时“礼”也是下层阶级的枷锁,是令下层重视内容的劳动者为之奇异、甚至崇拜的思想和行为枷锁。“礼”的产生,使社会分裂,但不完全分离,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但随生产力的发展,礼的维系作用被社会巨大的物质需求给冲破了,因而礼就失去了社会主要维系意识形态的地位,带有物质强制性的法就取代了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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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也者”可简单理解为言谈举止,行为得体,恭敬谦让的人。“理也”,可理解为,道理,明理之意。这是告诉我们,在生活中我们与人相处,要懂得道德伦理,无论是对家人,长辈还是晚辈,或是朋友,同事和上下级,都应相互尊敬,对别人的尊敬,也是对自己的自重。立人处世,要明道而施礼,常怀恭敬谦卑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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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是什么呢?就是对事物的治理.君子遇事必要使事物得到治理.治理国家,若没有礼法,就好比盲人无人搀扶,不知去向。

所谓的“礼”就是形式主义,就是对形式的崇拜多于对内容的重视。富裕阶层通过进行下层贫困阶层无法理解的、对形式的崇拜来树立自己的更高的地位和增加自己的神秘色彩,以达到加强阶级统治的目的,他们崇拜的形式和崇拜过程就是“礼”。这是生产力落后时社会贫富分化的必然结果,“礼”就像一条界限,上面的是统治者,下面的是下层阶级。“礼”是上层阶级的绶带,是“高贵”、“神秘”的标示,同时“礼”也是下层阶级的枷锁,是令下层重视内容的劳动者为之奇异、甚至崇拜的思想和行为枷锁。“礼”的产生,使社会分裂,但不完全分离,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但随生产力的发展,礼的维系作用被社会巨大的物质需求给冲破了,因而礼就失去了社会主要维系意识形态的地位,带有物质强制性的法就取代了它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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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应该成为理的外在表达形式,只有这样,礼才会有意义,而不会流于形式。

理是礼的内涵,礼只有拥有了理的内涵,才会显得真诚,有感染力,能够协调好关系。

所以,人需要内存理于心,外行礼于行。如此这般,才能形神兼备,文质彬彬。

当人心中之道理确定、充实、自信的时候,自然更能够结合所处环境的需要,而有一种让人感觉有礼的表现。所以,真正的有礼,必然是发于内而达于外的。所以,也必然是自然的。

当一个人的外在表现合于理的时候,不必拘泥于形式,都可认为是有礼的表现。相反,如果一个人的表现不合于理,却符合人们习惯的礼貌形式,这并不是有礼的表现。

所以,判断是否有礼,当重实质,而非执着于形式。当然,如一个人确实有理,重视理,其必然会照顾他人的感受,从而采用他人更容易接受的表达方式,如此也就有了一种形式美,即是,在礼的层面有了完美的表现。

理是本,礼是末,人需要执本达末,而非本末倒置。及能够在本上充实了,自然可以在末上有完美自然的表现。所以,礼的形式同样能够反映理的内容,如果外在之礼没有做好,同样说明了其内在之理没有修养充实。


本然同在


不以身正德,反而以礼屈人之心,歪理,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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