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公司開工了,湖北員工不安排上班。又沒有出通知,又沒有補助。這樣有沒有違法?

羽0714


公司復工了,湖北員工不安排上班。有沒有出通知到,有沒有補助。這個問題,自相矛盾,先搞清楚自我狀態後,避免信息不對稱,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困擾。

公司開工,湖北員工不安排上班。這個已經是明確、正確的公司決策

湖北員工,分為兩種情況:第一種,籍貫是湖北,春節期間滯留在復工地,有條件上班,但是未恢復上班。第二種,湖北籍員工,春節期間返回湖北,滯留在湖北省內,無法正常復工。

針對於第一種人員,公司無法確定,春節期間是否有接觸過湖北籍親戚、朋友,至於主動上報信息,很多員工擔心不必要的麻煩,即使春節期間有接觸,也不會主動上報,避免被歧視和隔離;

針對於第二種人員,湖北省尚未恢復交通,無自駕車人員基本上插翅難飛;自駕車人員在2月26日前還是有機會返回復工所在地,不過也是困難重重,回到所在地後集中進行隔離14天,或者自我隔離14天。想正常復工也困難,不是不想,而是現實條件很困難。

公司不安排湖北員工上班,至少從公司層面,已經具備了疫情防控的意識,儘可能隔離一切可以傳染的源頭和途徑,保障大多數員工復工的條件,是非常明確、正確的決策。

公司是否沒有發通知,需要確認

公司沒有發通知,其他人員都通知上班了,樓主困在老家不能去上班,也不主動和公司相關負責人說明清楚,討個說法,就糊里糊塗,心安理得不復工嘛?況且很多地方,對於疫情防控必須(醫療器械、藥品、防護品生產和銷售等行業)、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須(供水、供電、油氣、通訊等行業)、群眾生活必須(超市賣場、食品生產和供應等行業)及其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在2月10日號都陸續復工了。

#疫情下的小人物#【她開了7份證明,還是沒能離開村子,返回工作的城市】為了趕上公司復工日,她在零下幾度的大雪天,坐著摩托車,往返跑了5個地方,過了6次關卡,找了4個人簽字蓋章,開了超過7張證明,還是沒能離開那個小村莊。

公司通知2月18日復工,她提前跑去找村醫,村幹部,大隊部,填寫文件,蓋章。最後卻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而夭折。這就是很多人想要復工的艱難。

樓主應該把目前所處的情況,和公司說明白。否則不不能復工也不提前說明,公司可以按照自離曠工處理,得不償失。

至於公司是否違法,在疫情關鍵事件,員工和公司應該有共克時艱,共渡困難的信念

復工後,很多企業面臨裁員或者降薪的做法,這類消息已經鋪天蓋地。正所謂,槍響之後,沒有贏家。員工不復工也難,企業復工後,面臨的現狀也艱辛。此時作為一個在疫情重災區的員工,公司應該體諒員工的難處,能保證不裁員,儘量裁員。各地維穩政策也相應出臺。

  • 用人單位不得對受相關措施影響不能復工的員工進行裁員;
  • 黨中央部委,為穩定勞動關係,採取加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力度等舉措,幫助企業渡過難關,使企業儘量有能力不裁員或少裁員。

春節法定假期加班,工資怎麼發?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沒上班發放生活費。

意見提出,在受疫情影響的延遲復工或未返崗期間,對用完各類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勞動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指導企業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

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按照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按有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生活費標準,各地並不完全相同。如北京規定,待崗期間,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70%支付基本生活費;廣東規定,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陝西規定,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5%支付生活費。

況且,2月10日後陸續復工的企業,大多數1月份工資都是全額進行發放。2月份工資很多已經按照相關政策進行發放,有點是按照打折工資進行發放,有些是按照最低工資標準進行發放,至少在職期間,公司是有責任義務給正式員工購買社保。對於勞務派遣和臨時用工人員另論。

工資都如此,且論樓主提及的補助,現在很多企業復工後,大部分都面臨著降本增效,還談補助。沒有開工,意味著公司以往提及的飯補、交通補等都是不可能的。工資發放還可以和工資掰扯下,但是去仲裁什麼了,短期內就不要給公司添亂,給人社仲裁科添亂了。

哎,這個問題,非常揪心,此時此刻是否有很多,都在羨慕公務員了,畢竟鐵飯碗的即使停工也是拿全額工資,民營企業、小微企業就不要多做指望了,傾巢之下豈有完卵。

二胎媽媽@Coco寶貝1126,在疫情重災區和大家分享職場那些事和生活的小確幸!

Coco寶貝1126


你這樣的情況跟我們公司湖北員工的情況類似了,我們是在上海,公司裡的湖北員工儘管不一定是武漢的,但是起碼有一半人在武漢買了房,畢竟在上海買房難度太大了,武漢買房還是可以實現的,其中有一個去年下半年才喜提新房,本來準備把孩子和老人安排在武漢,自己和老婆過兩年也從一線撤回武漢工作,然後就過過小日子的。

這次疫情徹底打亂了他的計劃,還好,他武漢房子還沒有裝修,人在農村老家,老家的村裡還好,並沒有病例,目前因為封村,他出不來了。

我們公司現在所有的湖北籍大概有二十幾個吧全部沒有上班,而公司要求是2月3號要到達工作所在地,國家只規定到2月7號有基本工資的,往後並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我們公司的處理辦法是,所有沒有到上海的同事們,全部算事假,沒有工資、也沒有補助,除非有特殊情況,項目是在離不開你,開工就被客戶找,你就可以申請遠程辦公,幹多少時間算多少工資。

可事實證明,公司離了誰都能轉,換個其他同事接手一樣能夠服務客戶,所以,現在大部分人就這樣沒有工資的在家裡等著。

改變不了環境,就只能改變自己了,比如我做副業的過程中認識一個人,他不是湖北籍,可老婆是湖北籍,本來往年很少去老婆家,可是今年因為小舅子結婚而去了,結果被困在湖北了,現在也無法上班,他們公司也是給他算事假的。沒辦法他就安心在家發展自己的音頻副業了。

所以,這個時候,真的焦慮也沒有用,也並不是所有的公司都這樣,建議先跟自己的領導溝通,看看公司針對湖北籍員工的安排、主動跟領導聯繫,看有沒有工作做,如果本職工作沒有突破口,就想想副業,比如可以支持線上上班的副業,可以是寫作、還有現在線上課程的發達其實產生了很多線上運維崗,需要在各種群裡運維的,這些也是可以去找找,看看有沒有合適的機會的。


吖吖wendy


我們公司除了三個湖北的同事出不來上班其餘的差不多初七就已經恢復上班了,春節期間還有三十個左右的人在值班,現在不能來的按基本工資發放,1650元,有上班的除了正常工資,另外補貼1000元,春節值班的除了三倍工資,另外每天60元餐補


飄碎的蒲公英


我的朋友小梁是湖北人,在深圳上班。年前回到了老家,因為屬於疫情重災區。村子被封,除非生活必需,其他的一概不允許出村。即使出村了,離市區又遠。汽車、火車等交通工具都封鎖,根本沒有辦法回到深圳。公司已經復工了,小梁第一時間聯繫了領導和人力資源相關人員,說明了自己的情況。休息期間用自己的年假、事假等假期來抵扣。因為疫情的不確定性,主動申請拿基本工資。有些線上辦公的工作,自己能做的可以居家辦公。介於以上的三種方案,雙方都很滿意。

職場小不懂認為:公司開工了,湖北員工不安排上班。又沒有出通知,又沒有補助。按照勞動合同法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公司這樣做有失公允,可以跟公司好好溝通一下。三個方面來解決:一、主動溝通,表明態度。二、調休抵假、調整薪酬。三、申請線上,居家辦公。


勞動合同法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疫情期間,對於勞動關係,有法可依。目前情形,企業不容易,員工有苦難言。互相體諒,溝通爭取。可以協商解決的,達成共識,走向雙贏。


一、主動溝通,表明態度。

主動打電話給領導及人事的相關人員,表明自己的態度。特殊情況之下,心有餘而力不足。非常想回到崗位,實在是不可抗因素。對於工作很珍惜,希望可以通過方法來解決。

二、調休抵假、調整薪酬。

在單位工作了1-20年都有相應的年假,跟相關人員和部門說明實際情況,提供相應的圖片證據,通過休年假、事假等假期來補償,或者申請降薪留職。就像我的朋友小梁一樣,這樣做合法合規,還能給公司留下好的印象,保住工作。

三、申請線上,居家辦公。

身處疫情的重災區,公司考慮是合情合理的。畢竟一人感染,整個公司都要受到波及。噹噹網就是,一人確診,導致66人隔離。北京約談噹噹網,現在全員在家辦公。可以居家辦公的,儘量都在線上工作。申請線上辦公,可以遠程工作。

綜上所述,先按以上三步協商解決。萬不得已的情況下,只能申請勞動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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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小不懂


拿深圳為例,為了控制好疫情,深圳禁止一省16市,包含湖北省、重慶市、浙江省杭州市和寧波市、溫州市;河南省鄭州市、南陽市、信陽市;湖南省長沙市、邵陽市、岳陽市;江西省南昌市、九江市、新餘市、上饒市、贛州市、宜春市。

主要是因為這些省市的新冠疫情比較嚴重。所以,很多地方,都採取了同樣的措施,對於這些地方的員工,採取隔離或者暫緩過來上班的措施。

隨著疫情得到控制,有一些地方的新增病例數被控制住了,新增病例數為0。所以,現在深圳把一省16市改成了湖北省和浙江溫州市。

其實,政府這樣做,也是為了能夠儘快地把疫情控制住。

由於湖北是此次疫情的源頭,所以,疫情相對來說比較嚴重。目前雖然已經得到一定的控制,但是鍾南山院士表示,武漢還是存在人傳人的情況。

因此,在目前這種情況,湖北地區的員工是不能上班的。而且,現在湖北已經採取封閉式管理,交通中斷,員工也出不去。

在目前的情況下,湖北的員工安靜地待在家裡,等待通知,就是最好的選擇。

因為這是政府的規定,所以這種行為,不存在違法性,一切都是為了疫情的控制。

如果你是公司的員工,在你被隔離期間,企業是要給你發工資的。

如果你是自由職業者,那隻能靠你自己過往的存款來維持生活。

當然,如果你確實生活很困難,可以向政府求助,以度過眼前的難關。

不管怎樣,保護好自己,度過這次疫情,才是最重要的。相信度過難關後,一切都會好起來!


劉仕祥演講思維課


簡單來說,主要問題是:疫情導致上不了班,公司沒發工資,連補助也沒有,算不算違法?答案是算違法。

不安排湖北員工上班,合理合法

首先,湖北員工,公司不安排他們上班,這個做法是對的。一方面湖北現在屬於疫情重災區,裡面的人流出去對外省造成的風險很大。另一方面湖北目前交通管制,道路封閉,員工也出不來上班。

所以不安排湖北人員上班,不僅是為了單位利益考慮,也是積極響應國家和地方對疫情防控的號召,更是為了其他員工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著想。

沒有通知,不合法

其次,沒有通知。這個通知不知道是說的不安排湖北員工上班的通知,還是沒有補助的通知。按後者的情況來說,企業在做{大範圍降低員工薪資]這類動作之前,理論上是應該取得工會或職工代表的同意後,再公示通知出來,否則算是不合法的。

但現實中,很多中小企業,對於這種事情,多以群發信息,或者各部門私下通知為主,尤其是涉及降低或取消工資補助等敏感甚至可能違法的信息,更加不會公告出來,否則豈不是讓你抓住了"小辮子"?

應支付未勞動職工最低生活費

首先,根據相關規定,企業是不能解僱被禁足在湖北的員工的,即使員工勞動合同到期了,也得等ZF的緊急措施結束才能處理員工勞動合同的事宜。

對於湖北員工,他們因為疫情不能按時返崗,企業應跟員工協商一致,可以安排員工在家辦公的優先安排在家辦公,然後正常支付工資。不能在家辦公的,可以安排職工以年假、調休假等帶薪假期來抵扣,然後正常支付工資。

都沒有的話,企業應對發放最低生活費,生活費標準以當地規定為準,一般為當地最低工資的80%,一直髮放到地方的強制措施解除。以珠海為例,最低工資1720,發放80%也就是1720*80%=1376元。

結語

總的來說,公司開工了,沒有安排湖北員工返崗,這是對的;沒有發通知,是很多中小企業的慣用做法,但嚴格來說是不合法的。對於不能返崗的湖北員工,企業不能不發工資也不給補助,而是應該支付他們最低生活費,一般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具體以當地規定辦法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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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念HR


在特殊時期,湖北籍員工確實不應該安排上班。


今天,我們單位有幾個湖北的同事,過年回家老家過年了。可是疫情發生後,單位下了專門通知,讓他們幾個在家,不能出門,堅決不允許他們返回我們單位,等到疫情結束了,他們的身體健康,沒有發病,才能正式上班,這期間,單位照常給他們發工資。


作為疫情的重要地區,湖北籍的員工,身在湖北,返工上崗,是具有非常大的風險的。公司給你這樣的安排,也是對的。


一、在湖北的員工,公司不安排返崗,是正確的。


當前,各地為了防控疫情,都對進入本省本地的人員加大了排查力度,對來自湖北尤其是武漢地區的人員,通常都是採取勸返方式,堅決不允許他們進入本地。其目的,就是為了減少疫情風險進入本地。


湖北地區來的員工,雖然目前身體健康,沒有任何的發病症狀,但是不一定沒有攜帶病毒。而且病毒能夠潛伏14天左右,很難發覺。阻止湖北員工進入本地,也是各地通行的做法,也是不得已的辦法。


當然,這種做法,是符合重大公共衛生事件1級響應的相關要求的。為了保障人民的生命安全,為了減少危險,必須採取這樣的措施。


其實,即使企業通知你上班,但是,作為湖北人的你,恐怕也進不了城,到不了公司。肯定會被勸返。


因此,企業不讓你返工,是符合特殊時期的規定的。


二、員工因疫情不能上班,企業應該保障他們的工資待遇。


在疫情期間,國家為了維護用人單位和員工之間的和諧勞動關係,出臺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其中,有一條,就是保護員工的權益。


如果員工確實是因為疫情的原因,不能返工,那麼,企業應當在第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給按照合同規定,給員工發放工資。如果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員工仍然不能上班,那麼,企業應當給員工發放生活費等補助。


同時,員工因疫情不能正常上班,企業不得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在這個困難時期,企業很困難,員工也很困難。但是,企業應當履行自己的義務,關愛員工,按規定給員工發放工資或者是補助,幫助員工渡過難關。


題主碰到了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


一是主動詢問。題主通過其他的方式得到了企業開工的消息,但是又沒有對你的情況作出安排。那麼,你就要主動地問,跟公司行政辦公室的負責人進行詢問,瞭解公司對自己是如何安置的,有什麼樣的安排,弄清楚基本情況。


二是向領導彙報請示。弄明白自己的情況後,你要及時地向公司的領導進行彙報,彙報自己的情況,請示領導該怎麼辦。聽取領導的意見和建議。


三是積極爭取。你沒接到通知,那到底有沒有你的補貼,你應該也沒有確切的消息。一個公司,跟你同樣情況的人,肯定還有。你不能上班,但是你也不能一直等著。能在家辦公,你可以在家辦公;你能申請帶薪休假或者年休假,你可以提前把假期休完,儘量幫助公司減輕負擔。同時,你們積極地向公司爭取,爭取屬於自己的工資待遇或者補助。向領導講明規定和政策,取得領導的支持和幫助。


綜上所述,企業不允許員工上班的情況在這個特殊時期是合法的,無可爭議。但是,企業不發工資或者補貼,是不合法的。員工應該積極的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爭取屬於自己的東西。


職場百靈鳥


前兩天,有個新聞,在武漢協和醫院附近有一群流浪漢,他們大多是來武漢務工的外地人。因為不能離開武漢而成為了流浪漢,露宿街頭。只能靠撿剩飯和剩菜吃。沒水就去醫院那裡倒,真的是很可伶。

公司復工,湖北員工不安排上班,也不給一定的補助,對湖北員工來說真的很不公平。但是由於湖北的疫情的重災區,為了安全起見,是不敢讓去過湖北的員工去上班的。這樣也是對於其他員工來說也是有風險的。疫情之下,很多企業選擇裁員,降薪,對湖北員工不管不顧,其實也是普遍的現象,特別是中小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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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國家規定,湖北地區的務工者現在暫時無法外出打工

特別是武漢市民來說,現在還是無法離城的情況,前天,發佈的出城令後來馬上就被取消。據武漢發佈消息,武漢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官微發佈消息稱,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的《關於加強進出武漢市車輛和人員管理的通告》(第17號),系市指揮部下設的交通防控組未經指揮部研究和主要領導同志同意發佈的,現宣佈該通告無效。

對於武漢市來說,形式應該嚴峻,在武漢市的務工者都是不得不先隔離在家。更別說外出打工了。

就拿我們公司來說,對於湖北地區的員工,返回上班需要自行隔離14天,公司也是不提供相關的補助的。


中小企業自身難保的情況下,都不會給湖北員工提供補助

疫情之下,很多中小企業面臨著很多損失,甚至有些被迫停止營業。在這個情況下,真的是要看老闆的格局了,之前有新聞上說,少數的企業2月份整個月放假,但是工資都是按照全額的發。對於湖北員工,一天也有提供200元的補助。但是遇到這樣的企業真的是要靠運氣。


災難已經發生,直面疫情,提高自身能力,爭取更多的主動權

對於企業這樣的作法,湖北員工來說真的會很寒心。雖然國家有相關政策規定不讓裁員。為中小企業減免一些負擔,但是湖北員工來說還是非常焦慮,還有覺得不公。

政策還未規定企業對於來自重災區的湖北員工要有多少的補助,所以雖然看起來很不公平,但是能做的只能提高自身的能力,讓企業覺得這個員工不能不管不顧。這個工作沒了這個員工無法開展,只有這樣,才有了競爭力。

願疫情早日結束,我們都可以迴歸正常的工作生活。


我是小媛,更多職場訊息,歡迎關注@小媛筆記。


小媛筆記


違法的跡象倒是沒看出來,但是單位若有通知扣員工工資那絕對屬於違法的行為。

目前雖然說各地的企業都在陸續的分批覆工,但還是沒有全面的復工,尤其是湖北籍的員工更為特殊,我們知道武漢正在經歷一次很大的考驗,並且鄰市也在“煉獄”,所以目前對於湖北籍人員的流動限制仍然是比較大的,即便是身體無異常的員工想要按時的返回工作崗位也是身不由己,換一種說法就是湖北籍的員工目前正在被強制隔離,隨意目前沒有到崗的湖北籍員工,企業都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如數發放全額工資。

這種情況下企業無需有相關通知,按照相關的政策文件執行就可以了,而對於補助的這一塊則是要看企業平時是如何規定的,補助這一塊的內容如何發或者如何扣只要不屬於合同約定的工資範疇也是可以酌情扣減的,比如上班期間出行的車補、房補或者花費補貼類型的補助,只要員工滅有正常提供勞動,單位也是可以酌情扣減的。

但如果企業要是湖北籍的員工不能正常上班為由來扣減工資是一定不合理的,強制隔離期間在勞動法規定中也視為員工正常提供了勞動,如果扣除工資則是可以認為企業沒有全額支付員工的工資,員工也是可以以此為由主張維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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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簿杏豆


在此疫情下公司的這種做法,其實是不合理的,但很難說是公司行為違法。

也許有很多朋友會很詫異我的說法,其實我完全可以理解題主的想法,但我必須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講大實話,以免給題主誤導。

一、公司開工了,湖北員工不安排上班,這是值得肯定的行為。

由於湖北屬於此次疫情的重點地區,湖北一再延遲本省企業開工的時間,也對出省工作特別做了規定:疫情期間禁止任何人出省工作。也就是說湖北的員工如果是在外地工作,那麼在疫情期間是不能離開湖北境內的。

所以在此疫情期間題主原來的公司開工了,肯定是沒有辦法回到公司工作的,而公司對湖北員工不安排上班,從這一點來說是值得點讚的。

畢竟在這種疫情兇猛的時刻,為了湖北員工的安全和健康考慮,不給他們安排上班,就是為了避免湖北員工在上班途中出現被感染。

但是公司不安排湖北員工上班,到底是出於員工的安全考慮,還是因為湖北省的有關規定,被公司所利用,故意表現出一種“高尚”之舉。

二、沒有通知湖北員工,公司是否有過錯?

客觀的說公司開工復業,必須是要及時通知員工,否則公司的做法是有問題的。

但這次疫情的特殊情況,公司可能會以湖北省的有關規定為由,指出公司沒有再通知湖北員工的必要了。因為公司即使通知了湖北員工,他們也無法回到公司正常上班。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很難說公司沒有通知員工上班,會有多少的過錯,如果單憑這點是難以獲得法律的支持。

三、沒有給湖北員工補助,這又是否合法?

注意特別強調: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是指:非勞動者原因造成企業停工、停產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企業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勞動者工資。

是造成企業停工、停產的,而現在公司開工了,並沒有停工、停產,所以在公司開工之後,只要員工沒有及時回公司上班,那麼就可以視為員工自離,這是肯定沒有補助的。

根據1月23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要求,疫情防控期間員工工資照常支付。

《通知》內容: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停工停產的,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最長三十日)的,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可以根據職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終止勞動關係。

《通知》的核心依然還是“公司停工停產”,需要為員工支付工資。

可現在不是公司停工停產,而是員工無法上班,這兩者完全是不同的兩個概念!這對於公司來說,只要公司復工,員工無法按時返回上班工作,達到公司自離的規定,便可以按照員工自離解除,題主想補助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如果按題主這種說法來看,公司還真沒有違法之處。只能是說公司的這種做法不夠人性,缺乏人文的關懷,顯得太冷酷,讓人難以接受。

不過公司在延遲開工的這段時間內的工資,必須應該按照勞動合同給予支付!這是1月23日人社部《通知》中已經明確規定了!因此,題主應該是要求公司支付延遲開工的工資而不是補助,如果從這個角度來說,則公司的行為才屬於違法。

寫在最後:

在疫情無情的時刻,往往可以看清一個人的本性與靈魂。有的是捨棄他人獨自“活命”,而有的人是選擇與員工“同舟共濟”渡艱辛,絕不放棄一個人。

同樣是面對湖北員工,黃小明工作室已開工,但這名湖北員工無法返京,黃教主不僅按時發放該員工的工資,而且還關心該員工的家人情況。當這名湖北員工向教主提出辭職申請,說一個月無法返京工作便離職時,黃教主說了一句讓人淚奔的話:只要有我一口吃的就不會餓著員工。



在疫情面前,原每個人都多一份理解與擔當,包容與支持,一切才會變得更加美好!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裡,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若有興趣,可以關注【視職場】,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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