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宋代《夷堅志》故事——蔡州禳災,孫九鼎

蔡州禳災

呂安老尚書,少年時到蔡州求學,一個宿舍裡有七八個學生。黃昏時他們偷偷地出去遊玩,半夜才回。忽然遇到傾盆大雨,但沒有帶雨具。那個時候,學堂制度非常嚴格,他們又沒有告假,不敢在外面住宿,就在酒家借了被單布,用竹竿張開四角,遮在頭頂上走路。將到學堂的牆東,他們望見巡邏的人擎著火炬一路呼喊著過來,十分害怕,隔開二十餘步,不敢再向前走。巡邏的士兵忽然轉身走了,不復回顧。於是學生們就翻牆進了學堂,他們整日很害怕,以為必定是暴露了,即將要被訓斥開除了。

宋代《夷堅志》故事——蔡州禳災,孫九鼎

第二天,有官兵報告府裡說:“昨晚二更後,正下大雨,出巡到某處,忽然看見有怪物從北方過來,那怪物上面四方平整像席,模糊看不清楚,那下面“謖謖”的聲音像是人在走路,大約有三二十隻腳,漸漸走近學堂,到牆邊就不見了。郡守以下,沒有人能說出這是什麼東西。地方上輾轉相傳,都認為是巨怪,每個坊各建三個晝夜禳災的道場,畫下了“怪物”的形狀,禱告神靈後,就亂砍圖像除掉它。既然如此,那麼,歷史上所說的席帽行籌之妖,大致是這類情況。

<strong>【原文】呂安老尚書,少時入蔡州學,同舍生七八人,黃昏潛出遊,中夕乃歸。忽驟雨傾注,而無雨具,是時學制崇嚴,又未嘗謁告,不敢外宿,旋於酒家假單布衾,以竹揭其四角,負之而趨。將及學牆東,望巡邏者持火炬傳呼而來,大恐,相距二十餘步,未敢前。邏卒忽反走不復回顧,於是得逾牆而入,終昔惴惴,以為必彰露,且獲譴屏斥矣。

<strong>明日,兵官申府雲:昨二更後,大雨正作,出巡至某處,忽異物從北來,其上四平如席,模糊不可辨,其下謖謖如人行,約有腳二三十隻,漸近學牆,乃不見。郡守以下,莫能測其何物,邦人口相傳,皆以為巨怪,講於官,每坊各建禳災道場三晝夜,繪其狀,祠而磔之。然則前史所謂席帽行籌之妖,殆此類也。



孫九鼎

孫九鼎,字國鎮,忻州人士(今陝西忻縣),政和癸巳年間(1113年)在太學居住學習。

這一年的七夕,孫九鼎去竹柵巷(忻州地名)去拜訪同鄉段浚儀。孫九鼎沿著汴水北岸行走,忽然看見一個身穿金色、紫色衣服的人。這個人騎著一匹高大的馬,在人群中呼叫孫九鼎的名字,然後下馬走到孫九鼎面前說:“國鎮,分別後過的平安快樂嗎?”

孫九鼎仔細一看,原來是姐夫張兟(shēn)。

張兟指向街北面的一家酒店,說:“你可以邀請我到那裡,坐一會嗎?”

孫九鼎說:“姐夫是有錢人,怎麼能讓我這個窮人,出錢來買酒呢?”

張兟說:“我的錢在這裡不方便使用。”

然後,兩人便來到酒店裡,很高興的喝起酒來。

宋代《夷堅志》故事——蔡州禳災,孫九鼎

過了一會兒,孫九鼎才想起,張兟已經死了,便問:“姐夫死了有些時間了,怎麼會在這裡出現呢?我能夠看見你,不會對我造成什麼不好吧?”

張兟說:“不會的,你的福份很好。”接著和孫九鼎談到自己死時的情景,以及孫九鼎送葬的事情,沒有不知道的,張兟接著說,“去年中秋,我路過家門,你姐姐那些人正在和悠閒的喝酒,誰也不看我,我十分生氣,拿起酒壺打了女兒,然後就出了家門。”

孫九鼎說:“你現住在什麼地方呢?”

張兟說:“我現在任城隍廟裡的司注祿判官。”

孫九鼎十分高興,忙問自己的前程,張兟說:“這種事每十年一次,這十年內沒有你的名字,你到三十歲以後,會擔任一個不小的官職吧。”

孫九鼎說:“你這一生,貪酒好色,侵犯了很多女人,怎麼會擔任司注祿判官呢?”

張兟說:“這是我的命吧,對每件事,都要觀察當事者的用心,如果他做事情都無愧於心,又有什麼不可以呢?”

話還沒有說完,張兟的隨從進來說:“到了換班的時間了。”

張兟站起身來,與孫九鼎一起離開,張兟指點著路上的行人說:“我指的這些人,都是和我一樣的人,但是世間上的人,認不出來而已。”

到了麗春門(忻州地名)下車後,張兟向孫九鼎告別:“你從這裡離開,千萬不要回頭,一回頭就會死去。你現在被陰氣侵入身體,這幾天應該在太陽下暴曬,不要吃別的藥,吃平胃散就夠了。”

分別後,孫就鼎才覺得害怕,到了竹柵巷去拜訪了段浚儀。

段浚儀見孫九鼎後,十分驚訝他的臉色不好,於是拿出酒招待孫九鼎。

晚上,孫九鼎回到太學。第二天,孫九鼎瀉了三十多回,吃了平胃散才治癒。

後來,孫九鼎幾年裡都無所作為,在金國呆了十多年後,中了狀元,並擔任秘書少監。孫九鼎和洪邁的父親曾共同參加過科舉考試,到北方後兩人又經常見面(洪邁的父親洪皓曾經作為使者去過金國),孫九鼎自己說的這件事情。

<strong>【原文】孫九鼎.字國鎮.忻州人.政和癸巳居太學.七夕日.出訪鄉人段浚儀於竹柵巷.沿汴北岸而行.忽有金紫人騎從甚都.呼之於稠人中.遽下馬曰.國鎮久別安樂.細視之.乃姊夫張兟也.指街北一酒肆.曰.可見邀於此少從容.孫曰.公富人也.豈可令窮措大買酒.曰.我錢不中使.遂坐肆中.飲自如.少頃.孫方悟其死.問之曰.公死已久矣.何為在此.我見之.得無不利乎.曰.不然.君福甚壯.乃說死時及孫送葬之事.無不知者.且曰.去年中秋我過家.令姊輩飲酒自若.並不相顧.我憤恨傾酒壺擊小女以出.孫曰.公今在何地.曰.見為皇城司注祿判官.孫喜即詣前程.曰.未也.此事每十年一下.尚未見姓名.多在三十歲以後.官職亦不卑下.孫曰.公平生酒色甚多.犯婦人者無月無之.焉得至此.曰.此吾之跡也.凡事當察其心.苟心不昧.亦何所不可.語未畢.有從者入報曰.交直矣.張乃起偕行.指行人曰.此我輩也.第世人不識之耳.至麗春門下與孫別.曰.公自此歸.切不得回顧.顧即死矣.公今已為陰氣所侵.來日當暴下.宜毋吃他藥.服平胃散足矣.既別.孫始懼甚.到竹柵巷見段君.段訝其面色不佳.沃之以酒.至暮歸學.明日大瀉三十餘行.服平胃散而愈.孫後連蹇無成.在金國十餘年.始狀元及第.為秘書少監.舊與家君同為通類齋生.至北方.屢相見.自說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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