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在今日头条复制了百度的一篇文章,10个月后收到了百度的法院传票,咋办?

洪东波


抄袭可耻,我一直这么认为。

每个人写文字的目的不一样,有的为了纯粹的利益,有的是纯粹的爱好,当然也有爱好附带的利益。

出发点不同,输出的文字就带着明显的色彩。

有些人胡拼乱凑,只管博眼球。有些人为了利益什么都敢写。

这些不尊重文字的做法,最终都会沦为笑谈。

而对于那些热爱文字的人,每一篇文章都是自己的心血,爱若珍宝。

我们需要尊重原创,爱护原创,创造一个保护原创的环境,大家才能良性成长。

不管是什么原因,都不应该抄袭。从道义上讲,抄袭可耻,从法律上讲,抄袭违法。

所以,抄袭收到法院传票应该是早晚的事儿。如果这种行为是无意的,接受法律的处罚,诚恳地道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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