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國有企業買斷工齡,勞務工能得到什麼補償?

中大獎l


樓主你好,國有企業買斷工齡勞務工能夠得到什麼樣的補償呢?國有企業買斷工齡以後,那麼勞務派遣員工也是要根據相應的工齡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只不過這個經濟補償是要根據你自身的一個全額工資來進行補償。作為勞務派遣員工,也是正規的簽訂勞動合同書,依法享受勞動合同法的保護。

只不過賠償主體不是員工做單位,而是通過勞務派遣的第三方工作單位來進行賠償,只要是作為工作單位來講,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所謂的買斷工齡,那麼都應該按照自己實際的工作年限來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同時還應該享受到失業金的待遇。

所以說這一點我們不論是勞務派遣員工也好,還是正式編制的員工也好,所享受到的補償待遇都是完全一致的,只不過就是你的工資待遇如果比較低的話,那麼你享受到的補償相對可能會比較低一些,如果說你的工資待遇比較高,那麼你享受到的補償可能會比較高一些,因為你每工作一年可以享受一個月的全額工資。


懂社保


“買斷工齡”這種說法是在改革開發初期興起的,國有企業在改制的時候,為了解決富餘勞動力的問題,通過“買斷工齡”的方式來加快改革步伐,各地政府都推出了買斷工齡的政策。

而“買斷工齡”把員工推向社會後,給的補償標準不高,並且不再給職工社會保險待遇,而大多數人都很難重新就業,因此被買斷工齡者的生活大都不是很如意,過得比較辛苦。

但是國家已經明文規定了“買斷工齡”是違法的,1999年國家頒佈的《關於貫徹兩個條例、擴大社會保險覆蓋範圍、加強基金徵繳工作的通知》中規定:“任何單位都不能以‘買斷工齡’等形式終止職工的社會保險關係。”


所以,現在提到的“買斷工齡”一般是指企業與勞動者按照《勞動合同法》解除合同,按照工作年限每一年給予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對於勞務工來說,如果是直接和企業簽訂合同的,自然也受到《勞動合同法》的保護,可以領取經濟補償;如果是和勞務派遣公司簽訂派遣合同的,那更換派遣單位也是可以申請一定補償的,並且被派遣者沒有派到新單位前,派遣公司每個月也是需要支付工資的。

我是職場問答達人流雷電,關注我,分享機關單位和國企的各種知識!如果有不同意見,歡迎下方評論留言!

流雷電


買斷工齡實際上是違法行為。不過這種含義上的買斷,實際上是90年代一些國有企業在進行資產改制的時候,通過一次性解除方式,給予職工一定的賠償,但不給職工繳納保險的特殊行為。目前來講,東北等很多地區已經對過去工齡買斷行為進行了糾正,主要就是給職工補繳社保。有了社保之後,職工至少未來的養老保險會有保障。


現在通過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實踐,用人單位確實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如果是符合勞動法規定的解除勞動關係的情況,是用人單位提出的,一般可以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個月經濟補償金的標準,予以解除。經濟補償金從2008年1月1日起不再設立最高12個月的上限,到2019年已經可以累積到24個月了。

如果是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解除勞動關係的,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兩倍的賠償金。主要就是用人單位硬性解除勞動合同,不給理由。

不過,不管怎樣解除勞動關係,所有的前提必須得給職工按要求繳納社保才可以。

如果用人單位不給職工按要求繳納社保、存在拖欠工資的行為,或者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職工都可以提出解除勞動關係,而且還可以索要經濟補償金。

至於社保,還是必須要繳的,而且繳納之後職工還可以享受失業金待遇。

但是,勞務派遣用工和用人單位的職工不一樣。如果勞務派遣公司只是給這些國有企業代掛勞動關係的,那麼國有企業倒閉改制解除職工,勞務派遣公司也解除職工的話,這種情況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務派遣公司向勞務派遣用工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一般勞務派遣公司早就在派遣協議中跟企業在協議中約定了。

但是一些心機較重的勞務派遣公司,會將勞務工重新派駐到其他單位,並不給職工解除勞動關係。這種情況下,勞務派遣公司是沒有給職工解除勞動關係,也就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之類的待遇,這筆錢就省下了。至於企業退回勞務派遣員工有沒有賠償,這是公司之間的問題了。只要勞務派遣公司保證勞務派遣職工有工作,這些賠償就跟職工沒關係。

這些年來勞動監察部門也在加強勞務派遣公司的監察行為,為了防止勞務派遣公司資產被轉移宣佈破產之後,職工權益得不到保障,因此,會要求用人單位保證資產在200萬以上。

希望通過政府部門的努力,能夠切實保障勞務派遣用工的權益。


暖心人社


題主的提問的問題表述不明確,國有企業買斷工齡,勞務工有什麼補償,首先國有企業買斷工齡,和勞務工沒有直接關係,買斷工齡是非法的,所謂的買斷工齡就是一定的經濟補償,協議終斷下崗職工社會保險接續責任的非法行為,對此有什麼補償可以依據相關法律去訴求,勞務用工屬勞務協議用工只要不拖欠勞務費,就沒什麼補償。


泥牛n


樓主您好,國有企業買斷工齡,勞務工能夠得到什麼補償呢?這個問題是這樣的,如果這個勞務工沒有跟所在的企業單位直接建立勞動合同關係,那麼即使買斷工齡,而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也得不到相應的補償,所以說,這一點是比較明確的。

一般來講國有企業買斷職工的工齡,那麼主要是針對於自己勞動合同之類的一些員工所負責的一些工齡賠償,比如說按照他的工作年限,來賠償相應的一個工資待遇,那麼一般情況下工作超過一年就可以獲得一個月的全額工資待遇,以此類推最長不超過12個月,除此以外還可以享受到失業金的一個待遇。

那麼作為勞務工來講,願不願意享受到這個經濟補償的待遇,就要看所在的工作單位的一個態度,這是其中一點!那麼另外一點就是失業金這個問題,如果說你正常的參保地失業保險,那麼這個失業金的待遇是可以正常領取的,因為失業金是由失業基金改的給予發放的,不是由工作單位來給予發放的,所以說單位單方面解除你的勞動合同,那麼你是具備領取失業金的條件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