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在古羅馬,奴隸主買來的奴隸是怎麼生活的?

麥子Villa7


《羅馬法》中定義奴隸,稱之為不具人格之人,蓋尤斯在《羅馬法》“人”篇研究奴隸,那是處於錯誤的同情心;奴隸應屬於法律的“物”篇。

這一句話,就將羅馬時代的奴隸暗無天日的悲慘命運全部概括了出來。

從古希臘到古羅馬的二千年裡,這些奴隸是怎麼過日子的呢?

奴隸的生命安全

羅馬著名的法學家蓋尤斯在《論習俗》中說:“奴隸由其主人支配;在任何一個國家,主人都對奴隸擁有生殺大權。”

當然羅馬奴隸的命運還要分不同時期來看,在諸王統治,也就是羅馬還沒有極具擴張時期,奴隸人數少而身價很高,因此被當做極其有價值的家庭成員看待,那時候像奴隸這麼值錢的財產是不會受到無休止的虐待和拷打的。

而羅馬奴隸的命運是隨著羅馬的擴張而逐漸淪落的。隨著帝國征服意大利向地中海世界擴張,大量的戰俘被源源不斷地送回羅馬而賣為奴隸。僅在公元前177年,當羅馬人佔領薩丁尼亞島時,就有6萬5千撒丁人投入了奴隸市場。當時的羅馬還流行著這樣一句

諺語:

見到不值錢的東西,就說它“便宜得跟撒丁人一樣”。

“在共和法律下,不管有無理由,主人對奴隸可以任意毆打、監禁、投入獸圈令野獸捕殺,或令其飢餓而死,或將其打死,奴隸逃亡而被捕回者,加以烙印或將其釘死.......”

不過,法律歸法律,現實生活中奴隸無辜被殺的事件還是極其少見的。因為流傳下來的對奴隸駭人聽聞的殘暴事例就那麼幾個,這些事例被古代現代關於羅馬史的書籍重複引用過很多次。

羅馬共和時代的最後二百年,是羅馬奴隸數量最多的時候,也是對奴隸最“殘酷”的時期,但就這個時期而言,流傳下來隨意殺害奴隸的資料也並不是很多,說明在現實生活中,隨意殺害奴隸的現象比較少見,考慮到大多數奴隸主擁有的奴隸僅那麼幾個,大奴隸主畢竟也是少數人,同時考慮到主人買奴隸是為了侍奉自己、或是為了出租獲利這個事實,筆者認為作為“財產”存在的奴隸,其被隨意“銷燬”的可能性其實蠻低的。

那麼奴隸勞動有沒有薪水呢?

一直以來有這樣一個論斷,就是奴隸作為奴隸主的財產和工具,是沒有報酬可言的,奴隸主給他們吃穿只是為了維持勞動力,讓他們交合只是為了創造勞動力......

但實際上,羅馬時代的奴隸不僅有錢賺,而且也是有獲得自由的機會的。受過訓練的城市奴隸,為地主們提供了理想的管理階層。奴隸和前奴隸還充任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員,收取租金,確保房屋處於良好狀態。其他人則根據安排經濟商店,這種安排使得主人和奴隸或前奴隸可以分享利潤。

有時,奴隸們管理主人的財產、業務和基金;有時他們也會成為教師、作家、演員、工匠、勞動、商人或者藝術家,以自己收入的一部分付給主人。

肯定有人會問我,這種判斷的依據是什麼?呃........關於以上判斷,主要來源自美國學者維爾•杜蘭的《凱撒和基督》,以及英國書籍《劍橋插圖羅馬史》這兩本書。

顯然,奴隸並非完全沒有“人格”,也並非完全依賴於主人,其實他們中的許多人都有著獨立的經濟,他們的主人得靠他們去賺錢。他們的薪水不僅使他們像自由人一樣生活,而且還能給他們帶來活下去的希望。

奴隸存在婚姻麼?

《羅馬法》規定,“奴隸婚姻無法律地位,所生子女為私生子,女奴的丈夫雖為自由人,但所生子女仍為奴隸。”

法律是不允許奴隸婚姻存在的,奴隸生下來的孩子,就跟牲畜繁衍的後代一樣,同樣屬於奴隸主的財產,那麼奴隸之間不存在婚姻,是不是說他們就可以“亂交”了?

“亂交”是不可能的,因為亂交會導致男性奴隸為爭奪異姓而經常性地發生打鬥,這不利於社會秩序,大概除了礦山奴隸和大莊園主上的奴隸是過著集體生活外,絕大部分奴隸還是成雙成對地結伴過日子的。

只是奴隸的結合不被法律所承認,更不受法律所保護。其實在兩性關係中,最悲慘的是女奴,他們常常是主人們性侵犯的對象,而最令奴隸痛苦的是,和主人生下孩子後,主人們往往選擇殺死孩子,因為奴隸主不願意看到自己的子女將來做奴隸。


江畔初見月


這個得分男奴隸跟女奴隸。不同性別的奴隸被對待方式不同,待遇什麼的也不同,而活下去是所有奴隸最卑微的志向,他們就是一群掙扎著活著的人。

當時的奴隸屬於奴隸主的私人財產,奴隸主可以掌握對奴隸的生殺大權以及其他所有權,一般來說奴隸主控制男奴隸的方法主要會有三種,糧食,鞭子和性生活。奴隸主會通過不給飯吃以及鞭子來懲罰那些不聽話或者做錯事的奴隸,然後也會通過糧食以及與女奴隸發生性生活來獎勵那些聽話賣命的奴隸,一般來說是每十天可以享受一次性生活,而如果犯錯的話,除了挨鞭子以及不給飯吃(1天~5天不等)之外,性生活也會被取消,而取消的次數也得視情節而定。對於當時的奴隸來說,其實嘗過性生活後又被禁止才是最大的懲戒,往往比禁食抽鞭子更有殺傷力,也是奴隸主真正能控制奴隸的辦法,所以古代學者才會因此而感慨食物跟性生活才是人的本性。

奴隸主對待女奴隸的方式則是看人分類處理。主要看長相,一般來說長得漂亮的會被收納為妾室或者送給其他達官貴人作為禮物,這部分人生活得還可以;其次則是侍女,這主要是做一些相對比較輕鬆的活,但是這些侍女往往要客串妓女給男奴隸提供性生活,奴隸主對她們的控制只有一個,讓她們給自己喜歡的男奴隸(固定的)提供性生活還是給一群人提供性生活,這後者往往比較讓人恐懼;最後就是女漢子奴隸了,這類人往往被當成男奴隸來對待,她們得幹跟男人一樣重的活,但是這類人比較少,因為再女漢子也不如男奴隸更能幹活。


優己


總體而言,奴隸的生活可以說是悲慘的。那些被抓來的男性奴隸,主要是用來幹農活,或者保護奴隸主本人; 而女性奴隸,她們的用途就比較廣泛了。

古羅馬的女奴隸主要是被用來做家僕,她們負擔這家庭裡面的所有雜役,其中最為繁重的勞動。當屬紡織羊毛和烤麵包,而生育過孩子的女奴,她們很多時候還得做主人孩子的奶媽和保姆,女主人一邊監督她們的工作,一邊和她們一起勞作。

而女奴還有一份特殊的職責,那就是做妓女,羅馬的女奴隸常常是主人性侵犯的對象。

  • 女奴隸主要從事家內勞動

可以說在古羅馬大多數的勞役,是由男性奴隸做,而大多數家庭裡面的雜役,則是歸女奴來做。

古代羅馬家庭裡其雜役很多,像普通人家主要是洗衣做飯、侍喂牲畜這些,而大戶人家就分工很細了,比如穿衣、梳頭、搓澡、洗腳、捶背、擦地、端飯、斟酒、修指甲等等。

當時羅馬富裕人家的家中,有兩項主要的勞役: 一是紡羊毛,二就是烤麵包。這些工作,就主要是女奴的活務。

家務奴隸做大部烤麵包這些體力勞動之外,女奴們做的另一項重要的工作就是充當主人孩子的奶媽和保姆。

古希臘羅馬上層社會的婦女,和我們今天的婦女一樣,為了保持體形的優美而不願意哺乳。

古希臘婦女和未婚女子,都不使用緊身褡和胸衣,她們穿戴的是胸帶,或稱為‘胸託’。它就好比現代女人的奶罩。

這種胸帶穿戴時繞著胸部,通常穿在長內衣的裡面,所以緊貼在身上; 它的作用是扶託雙乳,因此,它不僅可以克服乳房下垂的醜態,而且還能使它突出高聳,或者掩蓋其他有礙於女性線條美的缺陷。

古羅馬的女子們為了體形美,竟然可以連孩子都不想要了。

因為懷孕生孩子就會使腹部的皮膚變得鬆弛而有褶皺,有些已有孕在身的女子,還不惜去做‘人流’,實在有些令人吃驚。”可見,古代世界的婦女對身材美的,重視一點也不比現代人遜色。

在羅馬,孩子出生後不久就會交給保姆撫養,但是‘保姆’要做的遠遠不止餵奶,她還要和老師( 也成為‘保姆’) 共同負責孩子的教育,直到孩子長大成人。妓女的職業,主要由女奴隸來充任

妓女賣淫是伴隨著人類社會的歷史而存在的,可以說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職業之一。

在古希臘羅馬,妓女賣淫不僅歷史悠久而且合法,而男人嫖娼、尤其是年輕人( 未婚者) 嫖娼是道德所允許的。

賣淫和青年男子嫖娼,在羅馬是一種古老的公認的習俗,羅馬人用不著等到從希臘引進。在羅馬,職業妓女要到市政官那裡去登記備案,登記備案的真正的職業妓女無一例外全是奴隸。

妓院的姑娘也都是女奴,在當時,性奴隸買賣一定是個生意興隆的行業。妓女雖然眾多,當然嫖客也是更多。除了年輕人以外,主要的嫖客有士兵、水手、自由民、奴隸和小商人等等

古羅馬社會的奴隸,自己沒有選擇職業的權利,女奴隸做不做妓女,不是由她自己做做主,而是由“命運”所決定。

因戰爭被掠、或者因海盜被劫、或奴隸販子販賣而來的女奴隸,她們被賣到妓院,那“命運”使她做了妓女,她就只能做妓女。

奴隸主為了從她身上獲利,把她們租給妓院、或轉賣給妓院做妓女; 這些都是“聽天由命”!由不得她們選擇。總的來說,古羅馬的奴隸是比較悲慘的。

圖片來自網


文史議春秋


羅馬人對本土的公民是比較友善的,但是對奴隸就不怎麼樣了,也許在他們心裡,看待奴隸就像我們看待畜牲一樣,也沒什麼好心疼的。他(她)們身為奴隸就意味著這一生中就要經歷各種屈辱和恥辱,沒有什麼權利,也沒有法律保護他(她)們,在那裡過著非人類一樣的生活。 而且有些主人還會對自己的奴隸伸出魔爪,不是所有的奴隸都髒兮兮的,其中也有長相很漂亮的女奴隸,就是因為她們的長相漂亮,所以讓她們陷入了更深的深淵,而主人們對這樣女奴隸也不會有什麼憐憫之心,對主人們來說,奴隸只是工具,而奴隸永遠是奴隸。 基本上在古羅馬的時候,奴隸主手上都會有很多的奴隸,他們為奴隸主幹活,而且古羅馬土地私有制盛行,這些奴隸每天也很累,他們生活吃飯也只能靠奴隸主了,古羅馬奴隸是必須為奴隸主幹活的,而且無報酬,無人身自由。



一般而言,有知識或有技能的奴隸生活待遇還是不錯的。他們往往會被分配一個屬於自己的房間,要是將奴隸主服務好了還會有額外的獎勵。有些奴隸主甚至還會幫他們安排配偶,讓他們生兒育女。而且還有專門伺候奴隸主日常生活的奴隸。他們的工作強度雖然不是特別高,但每天要處理的事情十分繁雜,而且方方面面都被管得死死的。


如果奴隸生病了或者受了嚴重的傷,那就更慘了,奴隸主會立馬就將奴隸拋棄,對他們來說沒有價值的奴隸連個動物都不如,養著還浪費糧食,可憐的奴隸這個時候一般不是病死就是餓死了。 最最悽慘的莫過於女奴了,因為身材嬌小,膽子也小,容易控制,還有些特殊用處,價格比男奴要高的多,徜若長得漂亮,身材好,價格更貴。雖然相對男奴來說,可能最累最髒最苦的活輪不到她們,看似很幸運,實則不然。女奴和我們現在的保姆差不多,洗衣服,做飯,餵豬,養羊等等這些都是她們每天的日常工作。看到此,我們是不是都很慶幸自己生活在這個年代?


大老二爺


戰敗的士兵、被征服國家的子民,往往被送回羅馬,在市場上作為奴隸被出售。那些被遺棄的孩子,被人養大後,也放到奴隸市場上。還有的壞人,專門幹綁架人賣到奴隸市場的生意。羅馬法律還規定,父親如果需要錢,也可以售賣他年長的孩子為奴。

奴隸被出售時,全身赤裸,脖子上掛著價牌。如果有人爭著要同一個奴隸,販賣者會隨機加價。一般說來,年輕的奴隸售價要高些。來自希臘的奴隸,受教育程度較好,市場價格也自然也不錯。而那些有專業技能的人,特別是廚師,售價則十分昂貴。

所以這一類奴隸,還有那些深得主人寵愛的奴隸,其社會待遇和生活水準,往往比許多自由民還要好很多。因為在古羅馬,上流社會十分講究用美味的烹調招待客人。擁有好的廚子,如同擁有私家的菜譜秘方一樣,也是貴族們值得炫耀的資本。

此外,擁有奴隸數量的多少,是古羅馬貴族社會地位的標誌之一。而那些沒有一技之長、不會做生意,只能在礦上和種植園裡工作的奴隸,命運是最悲慘的。奴隸一旦成為奴隸,就終身是奴隸,他生的孩子,也是奴隸。

要想脫離奴隸身份,除非他攢夠了錢為自己贖身。對奴隸而言,這筆錢基本上是天文數字。所以,很難得有奴隸為自己贖身的。也有些幸運的奴隸,蒙主人恩典,賜給他自由民身份,這種情況也極為少見。

奴隸是古羅馬社會生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據研究,古羅馬社會中,超過30%的社會總人口是奴隸。一個富裕的羅馬家庭,可能有500個奴隸,而皇帝的奴隸數量,可超過2萬名。可以說,沒有奴隸,羅馬不能運轉,富人們也過不上他們想要的生活。

好一些的奴隸主認為,如果對自己的奴隸好些,奴隸們也會認真對待自己的工作,為自己創造更大的價值。當然即便是好的主人,可能不會對自己的奴隸過於嚴苛,如動輒打罵、加刑他們,會讓他們吃飽穿暖,但也不會給他們特別好的食物和衣服。

一些兇惡的奴隸主,稍有不滿,就會鞭打他們的奴隸。如果奴隸敢於逃跑,被抓回後,奴隸主為了殺一儆百,往往會將他們折磨致死,如讓惡狗追咬,在太陽底下鞭打暴曬數日不給水喝不給飯吃等等。

奴隸們必須在天破曉之前起床,開始一天的勞作。他們按照主人的要求,有的去田野、煤礦或牲畜棚工作,有的則留在家裡照顧主人的起居。生活在寒冷地區的奴隸,起床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為主人生好溫暖的火爐。

主人醒來後,奴隸先是送去一杯熱熱的飲料,幫助主人穿衣服、吃飯。然後,他們送孩子去學校、打掃房間清潔、洗衣服、為花園除草澆水等等。在廚房工作的奴隸,則開始為主人準備一天的飲食。在田間和煤礦工作的奴隸最是悲慘,往往勞作致死。


世界真的很大


在羅馬時期,等級制度是非常嚴格的,只要一個人是奴隸那麼他(她)一輩子也只能是奴隸了。那麼主人買來的女奴隸是怎麼處置的呢?

在羅馬時代,女奴隸的市場比男奴隸的市場要好的多了,有人覺得不應該是這樣啊,男奴隸力氣大能幹活,怎麼市場上不如女奴隸呢?這其中的原因就是女奴隸比較好控制,男奴隸比較容易逃跑。那這些女奴隸每天都要做什麼事呢?

羅馬人對本土的公民是比較友善的,但是對奴隸就不怎麼樣了,也許在他們心裡,看待奴隸就像我們看待畜牲一樣,也沒什麼好心疼的。他(她)們身為奴隸就意味著這一生中就要經歷各種屈辱和恥辱,沒有什麼權利,也沒有法律保護他(她)們,在那裡過著非人類一樣的生活。

而且有些主人還會對自己的奴隸伸出魔爪,不是所有的奴隸都髒兮兮的,其中也有長相很漂亮的女奴隸,就是因為她們的長相漂亮,所以讓她們陷入了更深的深淵,而主人們對這樣女奴隸也不會有什麼憐憫之心,對主人們來說,奴隸只是工具,而奴隸永遠是奴隸。這些女奴隸遭到主人的悔辱後可能會懷孕,主人是不會在意這個孩子和他的母親的,因為奴隸的用處有很多,他(她)為主人做著各種各樣的活,主人買他(她)們回家就要完成主人生活上的各種各樣的要求。

這些要求不管合不合理,好一些的話就是在家中做些常有的家務。但有一些主人買來就是讓他們做最為勞累的工作,住最破爛的房子,吃最糟糕的飯,但要做最累最苦的活,他們不知道活著的意義是什麼,也不知道死亡的來臨是什麼時候,可能是明天,也許是後天。

這就是羅馬時期的奴隸,他(她)們就是主人的私有財產,逃不掉就是死亡,那時羅馬的等級制度實在是可怕啊。








百里赤雲


在古羅馬,財富是集中的而不是分散。古羅馬的財富都集中在上流社會的人們當中,而普通的平民百姓他們只能夠維持每天的正常生活。

被當做貨物一樣的人,送往奴隸市場後,他們就是奴隸了,不管是以後還是他所生的孩子都將被刻印上奴隸的標誌。奴隸被允許進行買賣,他們全身赤裸,脖子上掛著價格,且女奴隸一般比男奴隸貴,如有中意的人就會被買下來,成為其的奴隸。而奴隸就屬於奴隸主的私人財產,奴隸的一切權利都屬於奴隸主,他們沒有人權可言。


而奴隸被買下也是有幾種原因,要麼是當寵物養、要麼就是自己的性生活、要麼就是買回來當苦力。而也有命好的奴隸和命不好的奴隸,命好的奴隸可能會得奴隸主的歡喜被賜予自由人的權利,擺脫奴隸的身份。而命不好的奴隸,則會成為奴隸主的發洩工具,對於不聽話的奴隸,I挨鞭子只是常事,有時餓他兩三天也是正常的,有時甚至把奴隸餓死。而對於那些美貌的女奴隸,則是奴隸主性發洩的工具,只要主人需要她們就必須滿足,對於努力者而言,她們只不過是工具而已。


奴隸沒有人權法律,對於奴隸主而言,他們只是工具。他們住的可能不如柴房,吃的不可能不如貴族的寵物,他們只能無時無刻的工作。他們逃也逃不掉,因為他們身上會被印有奴隸的印記,代表著他只是一個奴隸,不管去到哪都會被人驅趕。

他們奴隸的身份永遠無法被改變,更沒有翻身的機會,永遠都只是一個奴隸,就連他的下一代也只是個奴隸,在古羅馬奴隸根本沒有未來。


客者


在古羅馬,對奴隸主來說,奴隸只是和牲畜,勞動工具一樣的農具,唯一不同的是奴隸更高級一點,是"會說話的工具\

歷史小貓咪


在古羅馬的法律裡,人是指有承擔義務和相應權利的主體。

而奴隸不具有法律人格,不能享有權利義務主體,換句話說奴隸沒有人身權,婚姻權,自由權,財產權。羅馬公民買個奴隸和買只阿貓阿狗是一樣的。

一.奴隸是怎麼來的

在愛琴海的奴隸交易市場,天還沒有亮,市場就熱鬧起來了,一群群等待出售的奴隸們脖子上套著小木牌,上面刻著出生地,年齡和技能。買主們就像買牲口一樣,捏捏他們的四肢,看看力氣大不大;掰開他們的嘴,看看牙齒怎麼樣...會識字或者有手藝的奴隸價格自然就高一點,通常會被買去當家庭教師,醫生,木工等工作。剩下的年輕又力氣大的可以買去做繁重的工作,比如挖礦,耕地,放牧。

每天在這裡成交的奴隸高達2000多人,這群奴隸裡有金髮的白種人(文化程度比較高)黑髮的黃種人和捲髮的黑人。都是羅馬不斷對外侵略而來的。

羅馬的侵略史:

3世紀時,羅馬征服了意大利南部,3.4萬意大利人被迫淪為奴隸;

布匿戰爭中,迦太基戰敗5萬人被擄去當了奴隸;

希臘北部戰役中,羅馬獲得了15萬奴隸,

高盧戰爭中,擄來的奴隸高達40萬。

到公元1世紀,羅馬整座城市人口高達了150萬,而奴隸就佔了90萬。


二.奴隸的生活

一旦奴隸被奴隸主買走,那就意味著牲畜般的生活即將開始。

先是會被套上狗一樣的鎖鏈,如果是幹家務活的奴隸,平常打掃衛生和服侍主人時,是不能講話的,連嘴巴動一動也不可以。只要一不留神打了個嗝或咳嗽,就會立馬收到像驢一樣狠狠的鞭打。如果是女奴隸,長得好看的話還可能受到更大的侮辱和折磨,甚至生不如死,反抗是不可能的,因為奴隸主即使把奴隸毒打致死那也是合法的,曾經就有一位奴隸主當眾把不聽話的奴隸活活燒死。

如果是挖礦幹農活的奴隸,那就更悲慘了。礦場就是礦工奴隸的墳場,奴隸在裡面終日不見天日,腳踝處因為戴著笨重的鐵鏈早已血肉模糊,如果發生坍塌,行動不便的他們只能被壓死在裡面。而負責農耕的奴隸,白天日曬雨淋,吃糠咽菜,不停被鞭打幹活,晚上還會被統一關在地牢裡面,沒有任何自由。

奴隸的生存環境不容樂觀,奴隸一旦生病無法幹活,那就只能自求多福,祈禱奴隸主大發善心不會把奴隸扔去餵魚。因為奴隸交易市場上的奴隸多如牛毛,與其花錢給奴隸治病不如花錢再買一個更年輕的。

三.奴隸主的生活

靠著統治這些低級的奴隸,讓他們豬狗般的勞動去創造奴隸主的財富,而奴隸主們往往只用在家裡躺著賺錢就好,平日裡生活的極其豪華愜意。

而如果你玩穿越,一不小心穿越到了古羅馬的奴隸身上,那這輩子註定是翻不了身了。穿越小說都救不了古羅馬奴隸的命運。


我是大事君,來個贊可好?


大事件兒


歷史從不缺乏“人如牲口”的年代,好比古羅馬時期,這個時期的奴隸猶如市場裡的牲口般極其悲哀,生活較之晚清時的秘魯華工,不逞多讓,只是後者,稍顯一點人道主義。

“人如牲口”的古羅馬奴隸

古羅馬奴隸是指羅馬時期被征服的行省、地區、所攜帶的戰利品,其中,因為內亂,這些奴隸皆大部分來自領土戰亂,但因為有所文化傳承這些奴隸文化水平較高,所以在當時極其盛行、好販賣。

這種奴隸在當時不僅可以根據自身的文化被相中擔任家庭教師、還會因美貌任侍寢奴隸、如果力氣大又醜只能當苦力,其中最慘的莫過於有點小姿色會被買來賜給奴隸當性奴(專用來掌控奴隸的一種手段)。


奴隸從被俘獲起,每一天的生活大概如下,天未亮,已經被押送至奴隸市場,頭戴小白帽(用於區分俘虜的一種身份象徵)、腿塗白粉、脖掛木牌,白色粉即代表等待出價販賣,木牌懸掛的是詳實資料,例如年齡、出生地、會什麼特殊技能、及奴隸主曾賜下的名字,甚者,該奴隸有點小身份還會留下真名,待價而沽。

如果你經常入菜市口買肉類,也就是牲口類,你會發現古羅馬史裡面記載的奴隸,與你日常買牲口一般無二,因為奴隸主選奴隸時,都會捏捏他們的腰四肢、及胸、臀圍,一是看結實程度,二是看值不值得這價,最後檢驗後,再與商販討價還價。

選購好後,這些奴隸的悲慘生活才剛剛開始,如果是那種剛俘獲不久的奴隸,文化底蘊較高,興許會被奴隸主買去任家內工作,例如輔導文化、或者做一些稍微看著乾淨的活。

如果是那種美貌的,皆是淪為玩物,在古羅馬時期,這種人即便因玩物期間,有所身孕,其子嗣一樣還是奴隸,不會似中國歷史裡那般,有了男子嗣,還會憑子母貴一說。

而往往這種有美貌的,在古羅馬時期一般都活不長久,還不如前者有點文化的,其一源於主母不允,其二源於廉價,玩了就賞賜給那些聽話的奴隸。

這些奴隸中,要說最慘的就是那種有點小姿色的,奴隸主享用完,就會拿來當控制奴隸的一種手段,駕馭其他奴隸。

因為在古羅馬時期有這樣一種秩序,那就是“賞賜制度”,其中的賞賜分食物、穿著、性生活,如果奴隸不聽話,最難熬的就是不賜女奴隸供其釋放那啥,所以,古羅馬時期奴隸為何如此聽話,就是用此掌控的。

除開以上這些奴隸,在古羅馬時期還有一種苦力奴隸,這種是介於行省附近被征服外一種最低廉的奴隸,這奴隸來自西方,並毫無文化,在當時,被譽為“野蠻人”,這種奴隸多數用於繁重的工作,例如農耕、開礦、搬重物,而且,死亡率極高。

甚者,還會拉去鬥獸場,成為權貴的娛樂項目,一旦進入鬥獸場,十無九生,而古羅馬的鬥獸場,在當時被譽為最“血腥”的場地。

這也是為何前言提及,不逞多讓於晚清的秘魯華工,華工在當時乾的事與這相仿,包括生死不由自主,但好在後來有了轉機,不似古羅馬時期的奴隸,活生生,活滿了整個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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