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白沙警方刑事拘留4名男子

2月24日,白沙黎族自治县公安局邦溪派出所查处一起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行为,并依法刑事拘留4名犯罪嫌疑人。

原来,2月15日凌晨1时许,白沙县七坊镇长龙村的高某俊驾驶摩托车载着同村的董某前和符某颖,到南班村路口等待在南班村里同朋友饮酒的张某莹。在等待过程中,6名不明身份青年男子突然驾驶摩托车从南班村出来,将摩托车停在高某俊3人面前,没有缘由便对高某俊、董某前2人进行殴打。其中一名男子取下疫情防控告示牌对高某俊、董某前进行殴打中,将高某俊头部受伤,董某前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高某俊的摩托车也被其中一名青年男子用石头打砸,导致摩托车公里表、发动机等部位发生损坏。

案件发生后,受害人随即电话报警。邦溪派出所值班民警立即出警处置,经多方调查取证,迅速锁定南班村的梁某影、陈某、陈某某、梁某善、刘某(15周岁)、唐某平(15周岁)6名青年,并于2月24日将6名犯罪嫌疑人传唤至邦溪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讯问,6名犯罪嫌疑人对无故殴打高某俊、董某前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月25日经白沙县公安局审批决定,对梁某善、陈某、陈某某、梁某影4名犯罪嫌疑人以寻衅滋事罪进行刑事拘留,并于当日送至白沙黎族自治县看守所羁押。刘某(15周岁)、唐某平(15周岁)因未满刑事责任年龄,责令法定监护人带回严加管教。

(记者 韩建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