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拆遷戶王老太房子拆後分得360萬,給兒子300萬女兒60萬。現在兒女都不贍養,為什麼?

十萬個母雞


那就把六十萬要回來。一分都不給。如果老人沒有這錢,難道兒女們都不養了麼?給兒子多也是應該的,因為兒子生的孩子是他們家的姓。


祖國同在保衛家


我自我認為這是與王老太兒女的自身心理性格和各自的家庭氛圍有關。從簡單的人性方面來看“人嘛?總是貪得無厭的”,有了這個就想要有比這個更好的,王老太給了兒子300萬給了女兒60萬,兒子可能會這樣想,我的姐姐(妹妹)都嫁出去,母親竟然給了她60萬,這不是便宜了他人,不能讓妹妹(姐姐)白拿60萬,理應妹妹(姐姐)去贍養母親,女兒可能會這樣想當時分拆遷款的時候,媽媽給了哥哥(弟弟)300萬,理應弟弟贍養,輪得到我一個只領了60萬的人來贍養啊。(新手寫答,若有不對之處敬請斧正)


拉嗝浪r


錢是父母的,給誰是父母的權力。子女贍養父母是義務。

我的公婆幾千畝地都給了老大,我們前期投資投人力物力到現在什麼也沒有,就連錢都沒給我們一分。去年公婆住院我們還是出錢出力。

現在公婆還是幫老大他們,但老人一有什麼事我們不一樣也要管。

錢是他們的給誰是他們的權力。但我們養老是義務更是一種對孩子的言傳身教。

不要因為不屬於自己的東西而扭曲了自己,誤導了孩子。


路過春天的風2


給不給錢我都會對父母好的,能把我養大就不容易了,我有兩個妹妹,如果父母的錢都給他們我也沒意見。我只做我自己,我認為拿的多少,給不給都不是我們不孝敬父母的理由,父母在你們小的時候有虐待你不?有不給你吃飯,有不供你上學沒,父母總是把最好的都給了你們。懶得說了


奪情自古空餘恨


雖然我不是老年人,也有自己生活的難事,某個時候也希望有更多的錢解決問題,我的妹妹是生意人,總是想著早點拿到父母手裡的錢到她那錢生錢。經常但我奉勸我的父母,留好自己的錢,我倆誰也別多給,不用想著給我們就多少遺產,先把老年生活過好,善待自己。


仙人球86456192


這就是在金錢面前人本質的揭露。如果把錢當做一面鏡子的話人心就是鏡子裡的小丑。(只論本文不代表全部)

從兒子的角度來想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跟家裡己沒多大的關係給一點喜面就行了最多十萬八萬,自己多摟一分是一分到手的才是錢,給她60萬絕對多了。出現不想贍養的想法。

女兒呢?母親大事小事都找自已,付出的比兄弟多得多,母親天天念叼閨女兒子一樣親一樣疼這筆拆遷款不敢說與兄弟平分但至少不會差太多,實際分到60萬肯定與心裡預期相差太大對老太太的做法太寒心所以不想贍養。

老太太的做法也有待商榷。雖然一碗水絕對端平不容易,360萬在那擺著呢多少雙眼睛盯著,在分錢之前咱要好好商量一下,明確數量訂好協議先把你自己安排好咱這錢才能撒出去,不然的話再對簿公堂要回來那最後連親情也丟了。

我認為老太太要想不出現矛盾先根據子女實際情況分給他們一部分,用在正途上呢就支持多一些,不正乾的想都別想因為拆遷從富翁富婆變成負翁負婆的也不在少數。

總之,拆遷了有錢了是好事,但要用極積、樂觀、合理的方式去支配它,才能發揮它的意義不能因為它喪失了理智暴出了醜陋,在它面前讓人性顯的不堪一擊。




城郊阿東


貪婪無度、自私自利、不孝至極都在這對兒女身上展現得“淋漓盡致”,真是枉為子女。

王老太是拆遷戶而擁有360萬,給兒子300萬,給女兒60萬。雖然做法可能欠妥,一是對待兒和女的不公平。兒子會以封建的舊思想“嫁出去的女潑出去的水”為由,認為母親給女兒60萬的做法不對。用此作為藉口而不給母親養老,他拿了300萬那麼大頭,在他心中是“理所應當”的,這是絕對的“貪婪無度”。作為只拿了60萬的女兒,肯定認為母親不公,母親的養老當然應該是拿了大頭的人。兒子和女兒都只在意母親給自己錢的多少,這是典型的“自私自利”。而母親的做法最錯的是沒有給自己留下養老錢,本來富有的她晚年必須得看子女臉色而過。這也印證了“可憐天下父母心”這句話,對子女毫無戒備和保留。反觀子女,母親把他們養大成人,還把所有的都給了他們,他們卻不給母親養老,這是

“不孝至極”。

假設一下,如果母親不是拆遷戶,沒有錢,這對兒女會養她嗎?回答肯定是不會,因為他們同樣會找到生活中別的事為藉口。在他們心中只有自己,從來沒有存在一點點孝敬之心。“人無完人”,作為子女,對生養自己的母親都只在乎對錯和錢時,這是把自私表現到極致了。像這樣的人在對待別人時,又怎麼可能會有一點點的真誠呢?

“百善孝為先”,是中華民族的傳承美德,是做人的起點,更是德之根本。


醉知音


如果是我,我會就給自己160萬,兒女各100萬,養不養老是他們的事,現在的老人很多都這樣,認為兒女嫁出去了就是別人家的人了,給點就行了,實際是女兒更孝順,所以不會做父母,自己留160萬作為過河錢,以防萬一,因為人隨著年齡越來越大,身體難免出現問題,花不完,走的時候留給孝順的孩子,都孝順就均分。


風塵浪子5214


事實上,不可能給女兒平均分配,基本上中外都這樣,這是沒辦法的事。

特別是中國,按照香火觀講,外公外婆去世後,外孫的後代就認不得誰是誰,一般不會逢年過節來上香祭祖。但兒子的家族一直會把你當祖宗供著。所有老人,將來你我都要老,一定都會考慮到這個實際。

祖宗要被後輩記著,祖宗想被後輩記著,看起來沒啥意思,是落後迷信,實際上,這種觀念,是中國5000年延續的重要原因之一,正因有這種觀念,所以,我們的老祖宗都一定要給我們留點什麼,而我們一定也該給後輩留點什麼,供後人紀念。這樣,才不會只管自己花天酒地,哪管死後洪水滔天。一個為後輩著想的民族才能長久。

就這個問題看,顯然,女兒認為分少了,但她不瞻仰父母,這是不對的。道理上,女兒不拿遺產就可以不負責養老(即父母花大錢的事可以不管),但平常的禮節探視,是必須的,這是孝順。何況這個女兒拿了,那至少該負責六分之一養老 ,她卻來都不來。

兒子不養父母那更錯了,妹妹拿的部分,是很少的,這是父母心意,何必一定要自己全得?

出現這種情況,建議上法院,由法院追回養老錢,由母親掌握,因為這對兒女都不是三觀正常的人。


泉心2018


兩個孩子,一個兒子,一個女兒,都不是好東西,沒有一個是孝順的。

老人給子女留遺產,哪怕是1分錢,都是偏得。因為都不是自己子女的所得,老人不給你,你毛都沒有。

中國的老人就是賤,非要有這個傳統習俗,給子女留遺產?不留的,可能家庭沒有矛盾,越有的家庭越有矛盾,這樣的女子不知好歹?

假設老太太一分錢不給他們留,他們也該贍養老媽。

越來越多這樣的家庭和所發生的事,提醒中國的所有老年人,一定不要指望子女給你養老,錢也不要在你活著的時候分。

分完那些狼心狗肺的傢伙們就不管你了。有錢自己留著老的時候去養老院,養老院管的比你親兒子,親女兒都好,因為養老院就是社會福利機構,那裡有適合老人的生活。自己安靜地生活,比跟子女自由、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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