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已經結婚的姐妹,如果雙方對於訂婚,買房子首付,彩禮起了爭執,心裡留下了疙瘩。以後結婚了會過得好嗎?

李劍


既然已經結婚了,心裡有疙瘩,就得化解,如果得不到好的解決,只會矛盾加大。婚姻生活越久,越需要考驗,溝通交流,相互包容理解。

我有個朋友離過婚,現在正相處一個家裡介紹的男的,她有個兒子,判給她前夫。他有個女兒跟他一起生活,他有一套在按揭的房子,朋友家人要求他的房子得加我朋友名字,原因是1.他年收入也沒有高我朋友多少,婚後生活經濟都是一起承擔,共同經營,大家掙多少錢,做共同存款,再繼續一起投資。2.擔心房子沒有我朋友名字,他一個月掙的錢,扣除房貸,裝修貸,養女兒學習開銷生活花費等,就沒什麼存款了,而我朋友只能一味的為這個家付出,到頭來老了,夫妻感情要是出現變故,或者他女兒長大了,不喜歡這個後媽了,不願意再跟我朋友一起生活,到時候我朋友人財兩空。3.我朋友跟他奮鬥後半生,大家日子一起過,苦一起吃,房子都不肯加她名字,我朋友覺得她可以為他付出自己的後半生,爾他卻不願意房子加自己的名字,心中會有些失落感,也懷疑感情的真誠度。後來朋友問男方為何不同意加名字的原因,男方回覆說1.主要是當心加了我朋友的名字,這樣變成我朋友占房子50%的權益,將來我朋友會把這個權益給了自己的孩子,這個是二婚存在這個問題。站在中立的角度去想,房子不加女方的名字,女方損失的權益會更沒保障些。男方娶了女方不肯給女方安全感。愛情不能建立相互信任的基礎上,對於結婚還有什麼意義。

我朋友很是煩惱,後來她也妥協了男方的意見,房子可以不加名字,只要自己努力,房子都會有的,但內心多少都會有些落差。

我覺得一個男人如果夠愛一個女人,就算多付出些又有何妨,既然是自己愛的人,就是願意為她付出的人,任何有價值的東西都可以一起分享。既然是夫妻,對方就是自己生命的一部分,人生短暫,生不帶來,死不帶去,有福同享,有難同當,夫妻就是一個家的整體,如果都去斤斤計較,算計誰會合算,那做夫妻還有意義嗎?可是現實中,總有那麼多這樣的事,如果都做不到這樣的溝通,把各自財產都算的清清楚楚,那隻能算搭夥過日子。

每個人的境遇都不一樣,是能擁有美滿的婚姻家庭,還是搭夥的過日子,最後還是選擇離開對方,都是自己的一種生活方式。總之夫妻遇到矛盾一定得先溝通,有條理,有順序的溝通,對方比較容易接受,雙方總要有一方妥協,都妥協不下,矛盾加大,最後影響了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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