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违反“通告”侥幸上路!罚你没商量


违反“通告”侥幸上路!罚你没商量


违反“通告”侥幸上路!罚你没商量


违反“通告”侥幸上路!罚你没商量


27日上午,人民广场警务平台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12号)》的要求及上级指示精神,在大庆路建设路路口设卡检查,对非必要出行车辆进行登记处罚劝返。

10时16分,一辆小型轿车驶入检查点。民警在对驾驶员卢某要求提供通行手续。卢某自称要去送菜,但无法提供相关通行手续。

随后,民警在进一步检查其驾驶证信息时,发现卢某的名字很熟悉。原来,2月16日19时25分,卢某为出门取物,曾驾驶该车行驶至大庆路广场天桥下,被广场警务平台民警检查。当时其无法出示相关通行手续,考虑到《通告(第12号)》的信息要求17日7时,对无通行手续、非必要出行的驾驶员进行处罚。民警当时只是对其做好相关解释,登记后劝返。

这次,卢某未接受上次教训,仍报侥幸心理驾车出行,民警对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对其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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