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如果甲午海战后,大清拒绝赔偿,把钱用在购买军火,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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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搞错了一个问题,认为在《马关条约》规定清政府赔款2亿两白银,清政府就有这笔钱了。实际上不仅这笔赔款全部是战后向列强借款所得,就是甲午战争的军费,很大一部分也是借款所得。

自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战事不断,可谓真正的内忧外患。战争是烧钱的,因此到甲午战争爆发时,清政府国库空虚。战前李鸿章为了备战,希望户部能拨款2、300万两用于购买军械,结果户部最后只拼凑出了18万两白银。

为了筹措军费,户部也是绞尽脑汁,除了让地方督抚把库银上缴外,还通过临时增加盐茶税、商铺捐输等方式筹款。最后实在不够,又向汇丰银行借款28653961两,勉强筹措了6009万两白银充当军费。到《马关条约》签订时,这笔军费已经用掉了4465万两,只剩下1654万两。

所以在《马关条约》签订以后,为了支付2亿两军费赔款和之后的3000万两赎辽费,清政府只能再次大举借债。不过因为这笔钱数额过大,借款过程也不是一帆风顺。自签约以后,清政府陆续和英、法、俄、德等国借款,自1895年10月31日借到第一笔钱开始,直到到1898年5月7日,前后历时两年半才算把赔款交清。

很显然,打仗的时候日本可不会来个暂停,等清政府去借钱再来打。所以要继续打,清政府就只能靠剩下的1654万两,或者继续向汇丰银行借款。

且不说在清政府节节败退的情况下汇丰银行会不会继续借款或者能借多少,即使愿意借,因为清政府自身军工业薄弱,要想继续打下去只能向海外购买。然而在北洋水师全军覆没以后,日本已经完全掌握了制海权。清政府即使买到了武器,也很难运回国内,半路都得当了日本的战利品。

所以想靠买武器来继续打下去是不大可能的,慈禧唯一的选择是迁都西安,然后放权给地方督抚组建民团袭扰日军。不过这会造成地方势力加强,在政治上对慈禧来说威胁比日本入侵还大,因此只能选择投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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