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山西首例涉疫情防控寻衅滋事案当庭宣判

2月26日上午,山西省晋中市寿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任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寻衅滋事案,并当庭宣判,这是山西省首例涉疫情防控寻衅滋事案件,也是晋中市审理的首例妨害疫情防控工作刑事案件。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2月7日,被告人任某某酒后来到寿阳县温家庄乡大东庄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卡点,明知被害人朱某某系该村执勤工作人员,仍对朱某某进行辱骂、殴打,经村干部和公安民警劝离后,被告人任某某又多次返回疫情防控卡点,对正在执勤的朱某某进行威胁,并手持菜刀将正在为村民登记信息的被害人朱某某压倒在地,掐其脖子,进行殴打,致朱某某身体多处受伤,严重扰乱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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