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
蘇州市疫情防控指揮部正式推出並啟用
通告
根據《張家港市關於使用疫情防控“蘇城碼”的通告(第10號)》要求,準備返(來)張家港人員和已在張家港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必須主動申報,鼓勵已在張家港的本市戶籍人員主動如實申報。所有申報人均必須如實填寫個人信息。
然而,就有人為圖一己方便而謊報、瞞報個人信息,以求順利獲得“綠碼”。截至2月26日中午12時,我市公安機關已累計查處“偽綠人”5名。
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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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一
自行修改換“綠碼”
2月25日中午12時許,市公安局大新派出所根據核查指令,在大新鎮某公司宿舍內找到重慶籍男子楊某。
經查證,今年26歲的楊某於2月19日從重點疫區來到我市。24日下午,在德積某酒店內暫住5日的楊某搬至大新鎮某公司宿舍內居住。楊某瞭解到獲得紅色“蘇城碼”的人員不能正常外出通行,於是對自己的實際行程進行了修改,從而將自己的“紅碼”變成了“綠碼”。
因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楊某被警方處以行政處罰。目前,楊某已被實施隔離醫學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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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二
弄虛作假騙“綠碼”
2月25日,市公安局城北派出所根據核查指令,在城北某公司宿舍查獲“偽綠人”朱某。
警方查實,2月18日,安徽籍男子朱某從疫情重點地區來到我市,屬於“紅碼”人員。因擔心“紅碼”會影響孩子上學,他在申請“蘇城碼”時故意隱瞞了真實信息,騙取獲得“綠碼”。本以為給自己省了一些麻煩,不料因小失大。因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朱某被警方依法處以行政處罰。目前,朱某已被實施隔離醫學觀察。
連日來,全市公安機關深入居民小區、企業單位等廣泛開展“蘇城碼”推廣工作,同時也持續加大了對“偽綠人”的核查、處罰力度。
港城警方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如實申報“蘇城碼”是申報人的法定義務,個人申請時已作申報承諾,對不實申報人員將納入徵信系統懲戒;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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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如果顯示為紅碼、黃碼,市民也不必驚慌失措,根據相關要求——
❤持紅碼者 ,其中的治癒出院確診病例、無症狀感染者及該兩類人員密切接觸者,要嚴格隔離醫學觀察14日後可轉為綠碼;疑似病例、發熱門診留觀病人排除感染後可轉為綠碼,其密切接觸者隨之轉為綠碼;重點地區來蘇未滿14日人員要主動聯繫所在社區,按規定集中或者居家隔離醫學觀察14日後可轉為綠碼。
持黃碼者,其中的發熱門診留觀人員的共同居住家庭成員,待留觀人員排除感染後直接轉為綠碼;其他人員應在固定地點隔離醫學觀察7日後可轉為綠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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