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如今疫情封鎖期間,我被公司辭退,該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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叨塔說西域


這個時期大多數公司都處於停運狀態,如果公司因此而倒閉了並且己經申請了破產,那就要在公司清償破產費用和公益債務後,首先補償員工收入。分別是: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費用,應當劃入職工個人帳戶的基本養老金,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補償金按工齡計算: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足一年超過6個月按一年計算,6個月以下只能補償半個月工資)。

如果用人單位仍然處於正常營運狀態,那麼你有權要求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該繼續履行。否則,它除了要向你支付實際工資外,還要按照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你支付賠償金。

當然,這一切都是在你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的情況下。如果當時用人單位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且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當向勞動者每個月支付二倍工資。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它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勞動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另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本人或者是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顯然,這條規定在現實的確比較特殊,那就看在合同中有沒有這項要求了)。





霜落藤滿香


如今受疫情封鎖期間,我被公司辭退,該如何維權?第一個問題,你和公司申請,受疫情封鎖所導致。

第二個問題,叫公司給你一個理由或方案,為什麼會辭退?

第三個問題,是你和公司有沒有簽訂合同?

第四個問題,是跟據國家勞動法。

【違法 解除 終止 雙倍經濟補償金 賠償金】《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辦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小電影世家


疫情封鎖期間,被公司辭退,該如何維權: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 違法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後果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因此,該公司無故辭退您,您可以向該公司主張經濟賠償金,您可以去該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樵村小田


  因疫情無法上班

  工作收入會受到影響嗎企業對職工不得無故開除或不予支付工資自延長春節假期的通知發佈後,許多人擔心自己因為疫情防控工作、收入都會受到影響。記者從人社部門瞭解到,按照有關規定,企業不得開除因疫情防控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也就是說,因疫情延長假期,對於職工來說是合法的,企業對合約有效期內的職工不得無故開除或不予支付工資。

  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

  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

  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

  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癮謎軍哥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公司對勞動關係的解除承擔舉證責任,如果公司在疫情期間將您解除勞動關係,那麼也需要看公司最終的解除理由以及相關的事實依據是什麼。

如果說公司沒有證據證明你存在嚴重違紀,或者存在可以單方面解除的情況,比如說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之後仍然不勝任工作或者裁員等情形,那麼公司很可能就涉及違法解除,公司就需要支付您違法解除賠償金,根據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作為賠償。如果公司到時候不支付的話,那麼你是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主張賠償的。



1顆開花的樹


用人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支付雙倍的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二木呀


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公司對勞動關係的解除承擔舉證責任,如果公司在疫情期間將您解除勞動關係,那麼也需要看公司最終的解除理由以及相關的事實依據是什麼。

如果說公司沒有證據證明你存在嚴重違紀,或者存在可以單方面解除的情況,比如說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之後仍然不勝任工作或者裁員等情形,那麼公司很可能就涉及違法解除,公司就需要支付您違法解除賠償金,根據你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作為賠償。如果公司到時候不支付的話,那麼你是可以去申請勞動仲裁主張賠償的。




江湖李白


這種情況其實也好處理,首先呢你要有依據那就是有勞動合同且是否在有效時間。如果沒有,那也要提供證明你還在這個公司,這是第一步。

第二步找公司的相關領導協商,先禮後兵。看怎麼解決。儘可能全程做個錄音或者記錄。以便你協調未果繼續往下維權做基礎。

第三步找勞動局、仲裁機構幫你協調,或者市長熱線。在這個疫情特殊時期,我覺得政府肯定會重視這種關乎民生問題。假如不行再往下維權。

第四步上法院起訴或找有權威媒體曝光。

當然,有些特殊情況的公司確實受疫情影響經濟問題非常嚴重的情況下,我覺得你也酌情處理吧!現在工作也多,也不必過於糾結浪費時間在上面,也許你花了很多時間在上面又耽誤做別的事。這就是我個人的建議,你看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吧!


分享的風清揚


疫情無情,人有情!如果真的是因為疫情隔離問題,而辭退被隔離或者是自我隔離狀態的員工,這家公司已經違背了最起碼的道德底線,而且還涉嫌用工的違法違規!政府的相關部門已經有相關的指示了,不得因為疫情隔離的原因辭退處於隔離狀態的員工!

此次疫情突如其來,但是大家都能看到,自疫情爆發以來,全員都在按照政府的指示,不出門、不串門、不聚會、不聚餐,沒有症狀的人們放棄了各種相聚的歡樂,都規規矩矩地待在家裡自行隔離,這樣其實已經在不給社會增加負擔了!

疫情爆發以來,確實給國人帶來了很多的不便,整天在家待著的人們都想早早地回去上班,而且我們平時討論得最多的也都是復工返工的問題。但是因為形勢所逼,實在是無奈,沒有人想在家裡封閉這麼長時間,都是迫不及待的想回去上班!

不過,對於企業來說,公司不復工,沒有業務而且員工的工資要照發,這不得不說是一種極大的成本。但是企業如果以疫情隔離沒有及時上班為藉口辭退員工,無論企業規模是大是小,我個人覺得這最起碼是沒有道德底線的,這個公司的老闆是個小肚量的,或者是不懂得相關的法律法規。我想,這樣的公司根本沒有比較長待,而且即使你走法律程序告他,你在這個公司基本上路就走到頭了,你也會被穿各種小鞋,最後不得不自行離開。對於這樣的公司,如果是我遇到了,我選擇直接離開,如果自身還有經濟損失的,我還會人力資源部門告他做賠償。

在互聯網時代,有很多的方法可以辦公,我所在的公司就在採用網絡的形式辦公,而且我瞭解到很多公司也都在使用網絡辦公,只要每天佈置好任務,一天一彙報,日清日結就能看到成效了,無論是哪個行業、哪個崗位都可以這麼做,這樣也能讓大家人還沒回公司就開始動起來!疫情就一結束,就可以直接正式的開工狀態了!

對於企業,不可輕易的辭退員工,除非這個人真的不爭氣或者給公司帶來了負面影響和極大的經濟損失。疫情無情,人有情,希望在疫情結束後,不要看到有人真的在網絡上這樣吐槽,而是更多的在褒揚自己公司的老闆是個好心人、是個大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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