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呈爆发式增长,其防控工作十分复杂,而石屏检察院的扫黑除恶工作也正处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为不影响涉黑恶案件及各项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石屏检察院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不断摸索、创新“疫”期办案工作方式,以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不减,声势不退。
一、佩戴口罩间隔讨论案件。
召开案件讨论会时,要求参会人员佩戴口罩,间隔落座,并全程开窗通风,以确保会议环境安全。会上对两件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讨论,并就下一步侦查方向的引导进行了讨论。
二、明确分工独立审查案件。
为高质、高效办好石屏检察院正在审查的涉黑案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案团队,明确分工,要求各成员独自阅卷,避免出现人员聚集现象。
三、统一规范执行涉“所”工作。
积极与看守所沟通,由石屏检察院派驻看守所干警负责联系看守所,统一完成书面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及权利义务告知等工作,既确保了办案安全,又提高了办案效率。
四、严格要求保持办案效率。
要求各承办人在疫情期间保持涉黑恶案件办理效率,不能因疫情影响案件程序的进行。近期,该院向县法院起诉一件涉恶案件和一件涉“保护伞”案件。
下一步工作中,石屏检察院将疫情防控工作与扫黑除恶工作紧密结合,共同推进,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以实际行动展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检察担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
(0871)63992898 (省扫黑办)
(0873)3743356 (州扫黑办)
(0873)4853038 (县扫黑办)
(0873)4855334 (县人民法院)
(0873)3174633 (县人民检察院)
(0873)4857308 (县公安局)
(0873)4855079 (县司法局)
举报邮箱:[email protected]
文 | 罗琪
图 | 罗琪
审核 | 彭美蓉
石检信息 2019 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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