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我們是住著物業的房子還是住著自己的房子?有人說物業現在權利越來越大,對此你怎麼看?

劍指琴懸


是業主自已各懷心思,不能團結一心維護自已應有的權力和利益,國法給了業主權力不使用,反而還去責怪街道、社區居委會毫無道理。只有業主才能決定物管公司的去留,服務價格,訂立服務的質量條款。街道、社區對物管糾紛只有召集調解責任,沒有裁判權,更沒有權力趕走物管。業主們都要學法懂法,拿起法律的武器與物管作鬥爭維護自己的合理合法權益才是王道。


用戶4690549271254


強烈呼籲國家取締,李嘉誠這個漢奸遺留下來的產物,物業費按建築面積收,合理麼?我們業主的家裡,物業公司天天來給我們服務了嗎?業主家的外牆,物業公司給我們天天服務了嗎?我們廣大業主的財產,停車位,物業公司有什麼權利,用來賺我們業主的錢??????這是什麼狗屁邏輯??????


Wjwxj822705


不是說物業的權力越來越大了,而是你違反的規定越來越多了。

1、私搭亂建,他要管;2、車亂停亂放,他要管;3、樓道門口亂堆雜物,他要管;4、出入常常不帶門禁卡,他要管;5、寵物隨地大小便,他要管;6、孩子隨地大小便,他要管;消防通道被堵了,他要管;7隨意踐踏草坪,他要管;8、亂曬床單衣物,他要管;9、夏天坦胸露背,他要管;10、噪音擾民,他要管;12、不交物業費和衛生費,他要管等等。還是要物業盡職盡責,就不要跟物業對著幹,一旦被一些所謂的業主委員會的人操縱了,成天換物業,越換越糟糕,肥了一小撮人,損害的還是業主的利益。


風雨之彩虹137536760


我們買個房子,住進去,還得讓物業管著。什麼世道?物業就是開發商自己控制的,和流氓一樣,黑社會性質。地下車位賣給業主,空的車位每天還的按小時收費。公灘那麼大,還得交錢。

這是自己家嗎?感覺住賓館了!

物業只是利益的產生物,就不應該的存在。


手機用戶10399167517


物業公司只是個服務企業,與業主(或業委會)鑑定服務合同才能進入小區服務。現在大多小區物業公司根本沒有與業主鑑定服務合同,而是開發商的或由開發商引進的,這是屬於前期物業。前期物業與業主有服務合同,但那個合同不是在平等協商一致的情況下籤署的(不籤不給鑰匙),在合同法中是不具備法律效率的。現在的物業,就屬於賴皮狗一樣,依仗社區街道為其撐腰,不把業主放在眼裡,在小區為所欲為,小區為解決現狀,只有剷除物業,否則,小區主人就是物業!


及時雨269


房子既不是你的,也不是物業的!是國家的!在誰的地上蓋的,就是誰的!不過是一次性付清70年的使用費,讓你住而已!物業是業委會代表你請來管你的!你不同意也不行!這就是事實!李熬牛嗎?!他女兒在北京和物業打官司的案例!可以看一看!長見識!!


仝仝207297419


目前有很多人思維邏輯簡單,把“居住消費”就理解成買個房子居住的消費了。

實際上,現代居住消費已經完全不同於以前的居住消費了,特別是新功能小區房,都有一個公共設施和公共資源的消費,公共走廊、門庭、電梯走梯、綠化等,這些公攤面積的維護和管理必須要有第三方來做,而所產生的費用必須由居住者支出。

所以,在頭條裡提出取消物業的人其實也是需要物業管理的,他們只是說要取消物業收費,所以同時出現很多人說由業主委員會、社區管理等無理要求,一句話就是不要找他要錢就滿意了。

其實你如果買了一輛車,你肯定是車的主人,但你開出去就必須服從交通管理,必須接受車輛年檢,必須支付交通管理費。

業委會管理和社區管理都是第三方管理,都還是要花錢的,換一個第三方就能徹底解決問題?

我看最好的辦法就是你自己選擇,你可以提出問題,要求整改,你也可以更換滿意物業管理的小區房,也可以更換沒有物業管理的房子,業委會可以在絕大多數人同意的前提下更換物業公司。

但全體小區公共設施和公共資源管理不能取消,否則後果並不是某些人想像的美好,而是把小區生活品質下降一大段,公共走道門庭走梯等都會被某些人佔用,綠化會變成菜園子,垃圾蒼蠅滿天飛,各種小販和生意人亂串,再要想請到好的物業,再要想收到物業管理費都是不太現實了。


清逸231799974


物業如果是由業主委員會和業主大會聘請的,越權的亂作為的就少,如果是前期物業,沒有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聘請,那麼就存在很多的侵權行為,。這是因為物業的受管主體不一樣,前期物業是開發商聘請來的,他們的上司就是開發商,也是開發商利益的延續,他們就是老子跟兒子的關係,所以就亂收費,坑業主,

返過來,如果是業主大會聘請的物業,他們的主體就是業主了,就會按照條理規矩來收費,按受聘合同和法律法規服務,當然也有業委會被物業拉攏腐蝕,沆瀣一氣坑業主的事情,這都是會發生的,

所以廣大業主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召開業主大會,檢查業委會的工作,大家都留心關心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及時發現問題,合力解決問題,


黃土坡上的農人


物業是業主 招聘的服務管理,不是針對每一戶服務,只要物業制定的制度利大於弊,每一戶業主就無條件必須遵守,十個人九條心,眾口難調,沒有規矩就不成方圓,只要物業不超出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的系列實施。大家應該積極的配合與遵守,方能和諧與溫馨。


手機用戶張遠文


物業成為了中國房產業主的剝削階層,我們需反省,物業為什麼變成了我們的請來的祖宗?物業管理的目的和價值所在?如何社會化物業效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