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同呼吸,共战“疫”赫山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再紧弦

湖南长安网2月25日讯(通讯员 杨洁)今年1月底以来,益阳市赫山区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以及省公安厅监管总队相关工作部署,在“新冠”疫情阻击战中,主动结合工作实际,快速启动疫情防控刑事执行检察专项监督工作,监督不留盲区,与公安监所部门同呼吸,共战“疫”,监督工作再紧弦。

同呼吸,共战“疫”赫山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再紧弦

2月24日上午,赫山区院再次召开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紧急会议,院分管副检察长杨宏主持会议并强调:一是要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看守所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强化守土有责,体现担当作为,全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要灵活调整检察工作方法,驻所检察人员原则上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监区检察,不得与看守所监区内干警和工勤人员接触,工作尽量通过电话联络、查看视频监控、查询监管数据信息平台、查看收押登记、在押人员体检表及就诊用药记录等多种方式,开展检察监督;三是要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强化安全检察,妥善处理好办案与防控的关系;四是要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确保履职安全,切实遵守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纪律要求。

会上,再次细化了《赫山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加强监管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检察工作方案》,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执行检察工作落到实处。

同呼吸,共战“疫”赫山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再紧弦

建立配合机制,强化工作联动

根据监管场所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全封闭式管理的情况,确定专人专班,确保检察干警在岗在位,与辖区内益阳市看守所,益阳市女子看守所建立疫情防控信息即时报送反馈机制,落实专人与看守所保持每日信息畅通,强化监管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衔接。严格按照监管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配合采取消毒、防护等措施后开展检察工作。结合监管场所已暂停家属会见及送物的要求,驻所检察室暂停接待在押人员亲属等群众来访。

加强值班备勤,履行监督职责

充分运用信息化监督手段,灵活采取视频巡察、电话询问等多种方式,以监管场所疫情防控、执法监管活动、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等为重点,持续开展检察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值班制度,在收押入监以及出所就医时,驻所检察干警全程督促监管干警落实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手套等疫情防控措施,督促看守所做好提讯室、监舍和食堂等重要场所卫生管理及消毒工作,切断疫情在监管场所内的传播途径。全方位、多渠道筑牢疫情防控期间的“进口关、隔离关、防控关”。

畅通信息渠道,强化情况通报

实行24小时通讯畅通调度制度。坚持监管场所疫情防控信息“日通报”、“零报告”制度,每日了解看守所民警、辅警、其他工作人员及在押人员有无确诊感染或疑似感染,以及病犯、发热人数等情况,如遇监管场所发生重大、突发事件的,严格执行应急处置预案。

落实保障措施,强化自身防护

驻所检察人员均配备了必要的防护用具和消毒用具,切实做好驻所检察人员的安全防护。驻所检察人员严格自我约束,尽量不外出或不接触无关人员,进入看守所履行职责时,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具,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确保自身履职安全。强化干警自身疫情排查,对干警本人或家属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近期出入疫情严重地区、与疫区人员有接触等情形的,严格执行隔离观察措施。

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强化监管场所检察工作,做好看守所的防控监督,保障在押人员生命健康安全,维护正常监管秩序,坚决打赢监所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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