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疫情防控期間,請問酒店對員工無薪放假且不交社保的行為合法嗎?

用戶1133633421331


樓主你好,疫情防控期間,請問酒店對員工沒有薪酬放假且不交社保的行為合法嗎?關於這個問題我可以很明確肯定的告訴大家是不合法的,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只要是在勞動合同關係存續期間,那麼作為工作單位就有責任和義務來正常的為自己的員工繳納相應的社保,並且要按照最低工資的原則來發放最低工資的標準。

這樣的話才是符合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因為畢竟你沒有和自己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雖然說放假,但是也應該要按照不在職期間的這樣的一個生活費的標準來發放給相應的生活費,同時還應該承擔相應的社保待遇。生活費的原則可以低於最低工資標準,因為畢竟員工沒有在崗上班,所以說可以低於最低標準,比如說每個月發幾百塊錢也是可以的,但是社保一定要正常的交納。

所以你所在的企業單位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的規定,那麼我們是可以申請相關的法律援助來執行這樣的問題的,可以通過勞動監察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因為勞動監察部門核查出企業單位沒有正常的繳納社保,他會要求企業單位來正常的繳納社保,並且應該補發員工生活費的待遇。


社保小達人


疫情防控期間,酒店對員工無薪放假且不繳社保,這種做法明顯不合法。而且,也同國家有關疫情防控期間的有關政策規定相悖。

疫情防控是突發特殊事件,國家強力干預,按戰時規範嚴加管控。因此,特殊時期的特殊規定,任何人、任何層級,無論國有或私營單位,都應當自覺遵守,並須無條件執行照辦。這是沒有討價還價餘地的,這就國家意志與政治權威的標誌。

非疫情防控或突發重大公共事件,那就另當別論了。若如此,酒店對員工無薪放假且不繳社保,那是作為企業的酒店老闆,在自主經營權限範圍內的事情,國家不會干預約束。如果員工質疑或持有異議,那就通過勞動仲裁或訴諸法律進行解決。

很顯然,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時期,包括酒店在內的一切公立私營單位,必須接受管控與約束。必須模範並忠實執行國家有關穩定企業就業,維護廣大員工合法利益的有關規定,絕不可馬虎草率行事,更不能兒戲那般隨意。也就是,一定不要與法律法規對撞與衝突。否則,倒黴受損的必是衝撞紅線與高壓線之人,勿謂言之不予也!


劉正民


這個肯定不合規了。但是現在這個情況,你讓他們直接給你發錢呢,是不太現實的。但是它停繳這個社保金的繳納的話,這不對。你可以進行上級部門投訴。這點他說的不對。國家規定的話可以進行,就是適當的延緩收這個社保金和公積金這種,但是不代表企業不給員工繳納。希望可以幫到你。



雲海落羽


這個做法肯定是不合法的,酒店在疫情期間沒有運營,但員工還是店內員工,酒店應做到以下幾點:

1.酒店在對員工無薪房價期間,應針對不同地區,發放最低生活保障或基礎薪資。

2.員工保險應與員工進行有效溝通,響應國家政策暫緩繳納,不可停繳。

3.疫情期間要有效的關心員工,不要員工有這麼大壓力,保證員工在復工後對酒店不會失望,可繼續全身心為酒店工作。


你身邊的酒店管理


在疫情防控期間,這樣做是不合法的。


斂意種情


違反《社會保險法》、《勞動法》。


黃華社會保險實踐者


什麼問題呀!莫名其妙!肯定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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