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湖北一线医生刘文雄,家中猝死,不给工伤待遇,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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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着“一线”,就应认可刘医生!愿刘医生安息![祈祷][祈祷][祈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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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给予工伤待遇,确实存在争议。

根据新闻报道,2月13日6时许,湖北省仙桃市三伏潭镇卫生院医生刘文雄在家中猝死。由于刘医生并非感染新冠肺炎,也未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与地点死亡,2月20日仙桃市人社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


不给工伤待遇的理由成立吗?

其一,在这份通知中明确表明: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而刘医生并没有感染新冠病毒,所以这个理由是成立的。


其二,报道说刘医生未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地点死亡。而根据报道,刘医生是在早上6点去世的,据我推测刘医生这个时候很可能是在家中休息。所以说这个理由也是成立的。

是否应该给予工伤待遇?

虽然说人社局不给工伤待遇的理由是成立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就不应该给予工伤待遇。特殊时期,很多事情不应该完全按照规定来,看看刘医生这一个月来的工作量,一个月才休息几天?就因为没有感染新冠肺炎,并且不是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地点死亡就不给予工伤待遇,这样公平吗?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难道这还不值得给予工伤待遇吗?


最后,希望有关部门能够改善相关的规章制度,给所有像刘医生一样无私奉献的医务人员一个公道,切勿让奋战在一线的医务人员寒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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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认定疫情中的“工伤”,人社部《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中明确,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或因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人社部表示,这是在抗击疫情期间,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职业暴露风险高的从事预防和救治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特殊政策,体现了对医护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关爱。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同时,如果职工因被依法实施隔离措施或因医生在抗疫前线工作,因病在家中去世,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是不能认定工伤的,虽然死亡对于家属来说,是非常痛苦的事情,但规定就是规定,这点是勿容质疑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显然是不符合的。

如果医生在抗疫前线不幸感染,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是可以认定工伤的,关键是他的死亡,不是在抗疫前线感染而亡,

举个例子,战士在战场上被敌人的子弹击中死亡,当然算工伤,而且是牺牲,定为烈士,但战士如果因病死亡,就不能算工伤。按病亡处理。我们不能感情用事,要按国家规定的政策来办事,任何事情都有规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就是这个道理。


一蓑烟雨103284895


尊重一线抗击肺炎医务人员,尊重医生救死扶伤神圣职责,尊重生命。应该给湖北一线刘文雄医生瘁死工伤待遇。就凭他在一线接诊的3000病人,加班加点救治病人过劳死。就应该享受工伤待遇。看了我们都要流泪啊!不要让英雄流血还要流泪。非常时期,非常待遇。请有关领导批准。谢谢!


Sugong1st


参与救治疫情患者,且加班加点,在家也接患者电话咨询,只是死的地方不同。如果不算工伤,于情于理说不过去,也让正参与在一线的白衣天使寒心!


樱桃小丸子5195


我觉得应该按殉职来算,既然是一线医生,说明他为这次疫情也贡献了,如果纠结在哪里死的而不按殉职算就太没有人情味的。


致青春92588856


只要一线医生,不管再那去世,都应该是工伤,因为起因是忘我的工作,回到家里引起了县它疾病,托工作岗位上去世的少之又少,所以应该是工伤都是累的。


周随群11


既然是一线医生,那么肯定是付出了辛苦的,除了累好要冒着被感染的极大危险不身临其境你体会不到那种劳累的疲劳过度也是猝死的诱因,条例是死的,人是活的非常时期,应该算工伤,没人会反对的。


鲁言言


湖北一线的医生在家中猝死,要看猝死真正的原因是什么。如果是因为上班太劳累造成的猝死,肯定要算工伤的,不然谁还愿意上一线卖命,生命对于任何人只有一次,不能让英雄流血又流泪。如果是其它原因造成的死亡,法医一定会有鉴定结果的 ,一定要给死者家属一个交代。


岁月静好笑说


只要是一线医生!在休息时死亡!当然应该是工伤对待!这是劳累过度所致!傻子都能懂!为什么不算工伤?太欺负老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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