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张家口公安发布重要通告;5起侵犯隐私案被查处

张家口五起侵犯公民隐私案处理结果

在公安机关统筹防疫与社会经济发展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之际,今天授权公布五起通过网络侵犯公民个人隐私案件的处理结果。一起是今年初某公司职员利用职务之便拍摄所谓“车震”视频并在朋友圈发布,另四起均是四个微信公众号转发几年前我市某男女在一起的不雅照片。也许有的认为处理畸轻,应从重惩处,有的认为小题大作。但公安机关是综合考量了案件的主观动机和客观危害做出相应处理的。

岳某某侵犯他人隐私被行政拘留

2020 年1月30日16时40分许,河北省高速张承张家口管理处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岳某某在巡查高速路段视频监控时,利用职务之便,用个人手机私自拍摄录制了一段车上驾驶人和同乘人发生不雅行为时的视频,并通过其个人微信转发,导致此视频在网上扩散,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岳某某的行为已构成侵犯他人隐私。其利用职务之便,造成恶劣影响,构成从重处罚情节,

桥东分局网安大队依法对违法人岳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并责令其删除违法信息。

散布他人隐私被治安处罚

2020年2月23日,桥西分局网安大队通过网上巡查发现:互联网一名为“张家口猎奇资讯网”的微信公众号上发表涉嫌泄露他人隐私的文章和图片。经查,微信公众号“张家口猎奇资讯网”为孙某个人注册,其本人于2015年4月8日在微信群中看到其他微信公众号中发布此条不良信息,遂将此内容抄袭转发至其本人微信公众号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桥西分局网安大队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之规定,依法对违法人孙某处以500元治安处罚,并责令其立即删除不良信息。

张某某散布他人隐私被行政拘留

2020年2月23日违法人张某某自2015年4月10日起,利用其个人微信公众号,私自转载他人隐私内容的信息,点击数量巨大构成从重情节。2月24日怀来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法将张某某传唤至公安局,经询问张某某对此供认不讳。

怀来县公安局网安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六款之规定,依法决定对张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并责令其删除违法信息。

金禾互联网有限公司

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被行政处罚

张家口市金禾互联网络有限公司运营的微信公众号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并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发表涉嫌泄露他人隐私的文章和图片,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2020年2月21日,张家口市公安局桥东分局决定给予张家口市金禾互联网络有限公司警告的处罚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

不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被行政处罚

2020年2月23日,一名为“张家口人在省会”的微信公众号上转载涉嫌泄露他人隐私的文章和图片。现已查明:公众号“张家口人在省会”注册人为刘某某,现居住于石家庄。由于在抗疫特殊时期,尚义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对刘某某进行了远程询问笔录,并及时调取了相关证据

。最后根据《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六十四条之规定,给予“张家口人在省会”微信公众号警告的处罚并责令其删除该文章。

张家口市公安局重要通告

张家口市公安局

关于做好复工复产期间来张、返张人员

自主申报及相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中央和省市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加强来张或返张人员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即日起,实行来张、返张人员信息申报登记制度。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1、来张或返张人员有疫区居住史、途经史或者与疫区人员、患病人员接触史,应在24小时内向单位主管部门或者驻地村(社区)报告,并自觉接受相关疫情防控管理。

2、来张或返张人员不得携带或托运、转运行李、物品中含有野生动物或野生动物制品及其他可能含有病原体物品。

3、任何人不得阻挠企业复工复产、正常生产以及侵犯企业及返工人员的合法权益。

4、任何人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违法阻断国省干线公路、县乡村公路,影响交通运输秩序。

5、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外省(市)和本省外市来张、张家口籍外出返张人员需在到达张家口行政区域24小时之内,主动申报登记个人信息。上述人员必须确保个人申报登记的信息真实、准确、有效。对于瞒报、迟报、不如实上报个人信息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河北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条例》、《河北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规定》,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为方便广大来张、返张人员信息申报登记,请以扫描二维码的方式快速进入信息登记系统,如实填报、提交相关内容。此二维码与张家口市疫情联防联控“云登记”管理系统联网使用。

(来张、返张人员信息申报“云登记”二维码↓)

张家口公安发布重要通告;5起侵犯隐私案被查处

此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自疫情防控应急响应解除时结束。

张家口金鹰花园小区坠亡者与疫情无关

2020年2月24日7时30分许,张家口经开区金鹰花园小区有人坠亡。公安机关迅速介入调查。现已查明,该坠亡者系该小区住户,因个人原因自杀,与疫情无关,家属认同这一结论。

小编对死者的不幸深感痛惜,生命来之不易,我们都要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热爱生命。

综合自:张家口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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