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張家口公安發佈重要通告;5起侵犯隱私案被查處

張家口五起侵犯公民隱私案處理結果

在公安機關統籌防疫與社會經濟發展工作任務十分繁重之際,今天授權公佈五起通過網絡侵犯公民個人隱私案件的處理結果。一起是今年初某公司職員利用職務之便拍攝所謂“車震”視頻並在朋友圈發佈,另四起均是四個微信公眾號轉發幾年前我市某男女在一起的不雅照片。也許有的認為處理畸輕,應從重懲處,有的認為小題大作。但公安機關是綜合考量了案件的主觀動機和客觀危害做出相應處理的。

嶽某某侵犯他人隱私被行政拘留

2020 年1月30日16時40分許,河北省高速張承張家口管理處監控中心工作人員嶽某某在巡查高速路段視頻監控時,利用職務之便,用個人手機私自拍攝錄製了一段車上駕駛人和同乘人發生不雅行為時的視頻,並通過其個人微信轉發,導致此視頻在網上擴散,造成了不良的社會影響。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嶽某某的行為已構成侵犯他人隱私。其利用職務之便,造成惡劣影響,構成從重處罰情節,

橋東分局網安大隊依法對違法人嶽某某處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處罰,並責令其刪除違法信息。

散佈他人隱私被治安處罰

2020年2月23日,橋西分局網安大隊通過網上巡查發現:互聯網一名為“張家口獵奇資訊網”的微信公眾號上發表涉嫌洩露他人隱私的文章和圖片。經查,微信公眾號“張家口獵奇資訊網”為孫某個人註冊,其本人於2015年4月8日在微信群中看到其他微信公眾號中發佈此條不良信息,遂將此內容抄襲轉發至其本人微信公眾號中,造成不良社會影響。橋西分局網安大隊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項之規定,依法對違法人孫某處以500元治安處罰,並責令其立即刪除不良信息。

張某某散佈他人隱私被行政拘留

2020年2月23日違法人張某某自2015年4月10日起,利用其個人微信公眾號,私自轉載他人隱私內容的信息,點擊數量巨大構成從重情節。2月24日懷來縣公安局網安大隊依法將張某某傳喚至公安局,經詢問張某某對此供認不諱。

懷來縣公安局網安大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第六款之規定,依法決定對張某某行政拘留五日,並責令其刪除違法信息。

金禾互聯網有限公司

不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被行政處罰

張家口市金禾互聯網絡有限公司運營的微信公眾號不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並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表涉嫌洩露他人隱私的文章和圖片,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和第六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構成不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2020年2月21日,張家口市公安局橋東分局決定給予張家口市金禾互聯網絡有限公司警告的處罰並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

不履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被行政處罰

2020年2月23日,一名為“張家口人在省會”的微信公眾號上轉載涉嫌洩露他人隱私的文章和圖片。現已查明:公眾號“張家口人在省會”註冊人為劉某某,現居住於石家莊。由於在抗疫特殊時期,尚義縣公安局網安大隊對劉某某進行了遠程詢問筆錄,並及時調取了相關證據

。最後根據《網絡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六十四條之規定,給予“張家口人在省會”微信公眾號警告的處罰並責令其刪除該文章。

張家口市公安局重要通告

張家口市公安局

關於做好復工復產期間來張、返張人員

自主申報及相關事項的通告

根據中央和省市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和復工復產工作的部署要求,為加強來張或返張人員管理,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即日起,實行來張、返張人員信息申報登記制度。現將有關要求通告如下:

1、來張或返張人員有疫區居住史、途經史或者與疫區人員、患病人員接觸史,應在24小時內向單位主管部門或者駐地村(社區)報告,並自覺接受相關疫情防控管理。

2、來張或返張人員不得攜帶或託運、轉運行李、物品中含有野生動物或野生動物製品及其他可能含有病原體物品。

3、任何人不得阻撓企業復工復產、正常生產以及侵犯企業及返工人員的合法權益。

4、任何人不得以疫情防控為由違法阻斷國省幹線公路、縣鄉村公路,影響交通運輸秩序。

5、自《通告》發佈之日起,外省(市)和本省外市來張、張家口籍外出返張人員需在到達張家口行政區域24小時之內,主動申報登記個人信息。上述人員必須確保個人申報登記的信息真實、準確、有效。對於瞞報、遲報、不如實上報個人信息等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河北省租賃房屋治安管理條例》、《河北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規定》,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為方便廣大來張、返張人員信息申報登記,請以掃描二維碼的方式快速進入信息登記系統,如實填報、提交相關內容。此二維碼與張家口市疫情聯防聯控“雲登記”管理系統聯網使用。

(來張、返張人員信息申報“雲登記”二維碼↓)

張家口公安發佈重要通告;5起侵犯隱私案被查處

此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自疫情防控應急響應解除時結束。

張家口金鷹花園小區墜亡者與疫情無關

2020年2月24日7時30分許,張家口經開區金鷹花園小區有人墜亡。公安機關迅速介入調查。現已查明,該墜亡者系該小區住戶,因個人原因自殺,與疫情無關,家屬認同這一結論。

小編對死者的不幸深感痛惜,生命來之不易,我們都要尊重生命、珍惜生命、熱愛生命。

綜合自:張家口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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