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首例】迎泽法院利用云间庭审系统实现远程宣判

2月25日上午,我院通过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远程宣判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宣判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全程网络直播,为我院在防疫期间的在线庭审工作提供了示范。

【首例】迎泽法院利用云间庭审系统实现远程宣判

【首例】迎泽法院利用云间庭审系统实现远程宣判

该案原告贺某与被告刘某于2019年7月在迎泽大街发生两车交通事故。事发后交警认定刘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该次事故造成的实际损失为3800元,刘某驾驶的车辆只投保有交强险,在保险公司支付交强险内2000元赔偿金后刘某未赔偿贺某超出交强险的1800元。贺某诉至我院后刘某不予配合解决,经我院人员在桃南、大东关等处多次寻找未果后予以公告开庭,开庭时间定于2020年2月17日。受疫情影响如按常规处理该案只能延期,这样不仅会增加办案周期,也会因为需要再次办理开庭公告增加当事人负担。为此我院及时启动云间网上视频庭审系统,在实现按时开庭的同时,于2020年2月25日上午对该案进行了远程宣判,原告贺某扫描二维码后在宣判笔录上进行远程电子签名确认。随后,法官远程指导原告在线缴纳了公告费用,实现了远程宣判与公告判决的一站式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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