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事关所有人!福建三家大医院率先实施收付费新政

这种新政策你了解吗?

昨日,小福从省医保局获悉,本月15日,我省3家公立医院开始实施DRG(“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收付费政策。这种收费政策能有效降低医疗成本,保障群众的健康权益。

目前实施DRG收付费政策的三家公立医院分别是:福建省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州市第一医院和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未来,福建将视情况将试点范围扩大至省内的三级公立医院。

DRG收付费政策能带来什么

对于广大的患者来说

DRG收付费政策

能带来什么呢

事关所有人!福建三家大医院率先实施收付费新政
事关所有人!福建三家大医院率先实施收付费新政

例如:职工医保患者住院主要诊断为 “急性阑尾炎”,本次住院做“阑尾切除术”,无其他合并症并发症,达到治疗效果出院。按照该患者的诊断及治疗方案,归入“阑尾炎切除术,无或有轻微合并症并发症”组,按该组事先确定的收费标准10050元收取,其中个人自付30%即3015元,医保基金支付70%即7035元。

这些问题我们帮你问了

省医保局相关人员

还就群众关注的一些问题

进行了解答

提问者

同样的DRG组,不同试点医院DRG收费标准一样吗?

答:3家试点医院DRG收费标准是统一的。

提问者

DRG收付费对自费病人、参保病人有区分吗?

DRG收付费是针对整个医疗过程的打包定价,不区分自费患者与医保患者。

提问者

对大病保险等政策有影响吗?

答:DRG收付费改革后,患者列入DRG收付费管理的费用和相应的医保医用耗材,将全额纳入医保费用累计范围,符合原有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政策、医疗救助补助政策以及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的医疗费用等政策待遇不变。

请关注“福视悦动”

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专题

只争朝夕,不负韶华!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