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新政策你瞭解嗎?
昨日,小福從省醫保局獲悉,本月15日,我省3家公立醫院開始實施DRG(“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收付費政策。這種收費政策能有效降低醫療成本,保障群眾的健康權益。
目前實施DRG收付費政策的三家公立醫院分別是:福建省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福州市第一醫院和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未來,福建將視情況將試點範圍擴大至省內的三級公立醫院。
DRG收付費政策能帶來什麼
對於廣大的患者來說
DRG收付費政策
能帶來什麼呢
例如:職工醫保患者住院主要診斷為 “急性闌尾炎”,本次住院做“闌尾切除術”,無其他合併症併發症,達到治療效果出院。按照該患者的診斷及治療方案,歸入“闌尾炎切除術,無或有輕微合併症併發症”組,按該組事先確定的收費標準10050元收取,其中個人自付30%即3015元,醫保基金支付70%即7035元。
這些問題我們幫你問了
省醫保局相關人員
還就群眾關注的一些問題
進行了解答
提問者
同樣的DRG組,不同試點醫院DRG收費標準一樣嗎?
答:3家試點醫院DRG收費標準是統一的。
提問者
DRG收付費對自費病人、參保病人有區分嗎?
答:DRG收付費是針對整個醫療過程的打包定價,不區分自費患者與醫保患者。
提問者
對大病保險等政策有影響嗎?
答:DRG收付費改革後,患者列入DRG收付費管理的費用和相應的醫保醫用耗材,將全額納入醫保費用累計範圍,符合原有職工大額醫療費用補充保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支付政策、醫療救助補助政策以及精準扶貧醫療疊加保險的醫療費用等政策待遇不變。
請關注“福視悅動”
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專題
☞
☞
只爭朝夕,不負韶華!
閱讀更多 福視悅動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