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為什麼要給教師懲戒權?

碧海藍天2233092


教師作教育工作者,承擔著教書育人責任,因此在積極履行教育義務同時,應當合法擁有教育懲戒權。但是教師運用懲戒權時,必須明確懲戒的客體、方式、方法和策略,嚴格地依法、守規、循德執行,做到有理、有節、有序和有效。

一方面,教師應當擁有必要的懲戒權,是因為:(1)理論上,擁有教育懲戒權是履行教育義務的重要保障;(2)現實上,教育對象的基礎和素質表現千差萬別;(3)實踐上,教育懲戒手段具有矯正和保護雙重作用;(4)實質上,教育懲戒權具有否定、抑制和排除的功能。

但是,另一方面教師運用懲戒權必須正當,是因為:(1)目標上,維護一切教學教育活動的正常秩序;(2)前提上,確保所有學生的正當權益不受侵犯;(3)主觀上,教師教育認識和經驗存在不足之處;(4)客觀上,教師運用影響學校教學教育工作的效果。

所以,教師正確地運用教育懲戒權,努力實現現代素質教育目的,要求做到:(1)樹立高度的教育事業心、責任心和使命感;(2)掌握教育、心理和管理等基礎理論;(3)熟悉教育法規、方法和技能等應用課程;(4)接受學生、家長、學校和社會的監督與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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