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的考核標準及KPl考核的評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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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考核數據的收集核實提報的第二步,是KPI考核落地實施,在一個績效考核週期結束之時,各種數據提供部門需根據績效考核表,提供相應的績效考核數據,考核數據收集後,需與責任人、上級主管、部門經理、申請人等利益相關主體進行確認核實,明確考核數據是否有誤,是否需要納人考核範圍,是否需要進行免責申請等,在績效考核數據確認無誤後,就可以提報各考核者及相關領導。

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的考核標準及KPl考核的評分方法

1.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的考核標準

在考核數據的收集過程中,會涉及兩種指標類型,定量KPI和定性KPI,對於兩者,需要採取不同的考核標準。

對於大多數的定量KP1,可設立保底值和基準值兩個考核標準,保底值是一個最低考核值,係數可設置為1.0,具體考核規則是:當實際完成值<保底值時,則考核分數為0分;當保底值

對於一些不適宜採取線性考核方式的定量指標,可採取加減分的方式。

如考核指標“新產品設計數”為5款/月,新產品每增加1款,則加5分;新產品每減少1款,則減3分,獎多罰少,起到激勵作用。

對於定性KPI指標,由於難以量化,考核容易流於形式,因此,對定性KPI的考核,要儘量明確考核要點以及完成情況考核標準,避免考核者的主觀隨意性。

具體而言,考核應反映KPI完成情況的關鍵環節或關鍵方面,或者對被考核者工作的主要要求,較適合於日常工作。如定性KPI“採購管理體系建設情況評估”的考核要點可以是“按時完成情況,成果質量,年度供應商管理情況”。

定量指標與定性指標的考核標準及KPl考核的評分方法

其中,對於定性KPI的“完成情況”主要採用分級描述法,即對KPI的完成情況進行分級打分,並對各級別的考核標準分別進行描述。例如,可以對某一指標的層級劃分為良好、合格、不合格三級。對於關鍵事件則採取加減分法,即針對KPI執行過程中出現的關鍵事件,可制定相應的加分或減分標準。例如,對於關鍵事件的定性KPI“產品質量情況”,則可設定考核標準為“發生一次重大質量事故,扣50分;發生一次一般性質量事故,扣10分,扣完為止”。

2.KPl考核的評分方法

(1)加減分法。這是最常見的評分方法,先設定KPI指標的基準值,對於正向引導的指標,如銷售目標達成率、市場佔有率、新產品研發數等,每增加一定的幅度,就可獲得相應加分,反之,則減分;而對於反向引導的指標,如成本、損失、人員離職率等,每減少一定的幅度,就可獲得相應加分,反之、則減分。

採取加減分法的績效指標,需要根據其難易程度,來設計加分或減分及其幅度。如果考核指標設定的目標值,較難達成,則可設定較高的加分幅度;如果目標值較容易達成,則可設定一定的減分幅度。

(2)比值法。先設定KPI指標的目標值,然後根據實際完成值與目標值相比較得出的比重,來計算指標得分。對於正向引導的指標,實際完成值與目標值的比率越高越好,則可設定正斜率的線性分數增減規則;對於負向引導的指標,實際完成值與目標值的比率越低越好,則可設定負斜率的線性分數增減規則。

如同加減分法,比值法也可根據績效指標目標的難易程度,來設定不同的比值與分數的線性關係。如果目標較難達成,則可設定較高的斜率關係;如果目標較容易實現,則可設定較低的斜率關係。但是,比值法因為採用簡單的線性關係設計評分規則,所以無法體現同一指標、不同完成值之間的難易差異。

(3)區間法。根據目標值完成的區間範圍,設定不同的分值。該方法在使用時較簡單,方便操作,只要找到實際發生值所處的區間,就可以給出具體的分值。

在設計一份完整的績效考核表時,會根據指標設計情況,組合運用上述三種評分方法。它們的設計思路其實一致,都是先設定績效指標的目標值或基準值,然後根據考核週期內的實際完成值與目標值或基準值的關係,差值關係、比值關係或區間歸屬關係,設定相應的分值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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