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企业实收资本印花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用户4313663403564


目前,就只一个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我们大家知道,实收资本的印花税的税率为5/万。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5/万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减半征收后,注册资本印花税实际税率为2.5/万。

记载资金的账簿

有限责任公司记载资金的为会计账簿上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股份有限公司记载资金的为会计账簿上的“股本”和“资本公积”。

无论实收资本还是股本,都是实缴,而不是认缴。

实收资本印花税的计算

实收资本的印花税的金额=(“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5/万的印花税率*50%。

举例:某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资本公积为200万元,则该企业缴纳的印花税的金额为3000元{(1000+200)*5/万*50%}。

企业增资后印花税的计算

如果企业增资前已经缴纳完印花税了,企业若发生增资,则只就增资的部分计算缴纳印花税。

接上例:某有限责任公司实收资本为1000万元,资本公积为200万元,2020年2月25日进行增资300万元,该增资工商登记完毕,300万也实缴到位,财务上已账务处理完毕。增资后,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300万元,资本公积仍为200万元。此时,该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为750元。

减少实收资本不退印花税

印花税是行为税,发生行为时即纳税。个人认为减资退印花税,不符合印花税退抵的条件。所以,减资不能退印花税。

注册资本印花税税是公司注销清税税时必检查的一项

公司若注销,此前注册资本印花税若没交,补交是必然的。这个不要心存侥幸!朋友的公司从北京迁山东,其注册资本全部为认缴未实缴,但公司与控股公司有大量的往来(公司资金除部分收入外,其他全部来自控股公司),迁出时,迁出税局就以于控股公司往来款项的余额为基础计算缴纳了印花税。理由是,以注册资本未实缴逃避缴纳印花税。

以上的回答,希望能帮助你。


东岭财经


印花税减免税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2.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财产租赁合同,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3.依照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

4.按金额比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金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金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金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5.对货物运输、仓储保管、财产保险、银行借款等,办理一项业务既书立合同,又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凡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应按规定贴花。

根据规定,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6.已贴花的凭证(包括合同),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7.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希望能帮到您!


用户15303460007


截至2019年8月,有效的印花税税收优惠共计66项,小编将这些政策整理为七大类,具体优惠情况小编总结如下:

一、“普惠类”优惠

这类优惠是纳税人经常发生的事项:

序号

减免项目名称

政策名称

1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

2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号

3

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4

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二、“促进企业发展”类优惠

“促进企业发展”类优惠分为3个小类:促进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区域发展、企业转制升级。

1.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序号

减免项目名称

政策名称

1

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77号

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减征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2.促进区域发展--西部开发

序号

减免项目名称

政策名称

1

青藏铁路公司及其所属单位营业账簿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青藏铁路公司运营期间有关税收等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7〕11号

3.企业转制升级

序号

减免项目名称

政策名称

1

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符合条件的,免予征收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改制上市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53号

2

对中国铁路总公司改革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进行减免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5〕57号

3

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符合条件的,免予征收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速递物流业务重组改制过程中有关契税和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0〕92号

4

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符合条件的,免予征收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3〕183号

5

对企业改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所有产权转移书据及股权转让协议印花税予以免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CDMA网及其用户资产企业合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13号

6

对联通新时空移动通信有限公司接受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固定通信资产增加资本金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转让CDMA网及其用户资产企业合并资产整合过程中涉及的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13号

7

对2011年中国移动增加的资本公积、股权调整协议、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印花税予以免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移动集团股权结构调整及盈余公积转增实收资本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62号

三、“改善民生”类优惠

“改善民生”类优惠可分为住房、社会保障这2个小类。

1. 住房类优惠

序号

减免项目名称

政策名称

1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37号

2

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24号

3

保障性住房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3〕101号

4

对开发商建造廉租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印花税予以免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24号

5

免征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24号

6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主体取得安置住房土地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35号

7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建设和分配过程中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35号

8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主体安置住房房源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35号

9

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管理公租房、购买住房作为公租房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

10

对公共租赁住房双方免征租赁协议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1号

11

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免征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88)国税地字第025号

2.社会保障类优惠

序号

减免项目名称

政策名称

1

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94号

2

社保基金会、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管理的养老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有关投资业务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95号

四、“支持三农”类优惠

序号

减免项目名称

政策名称

1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81号

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55号

3

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67号

五、“支持文化教育体育”类优惠

1.支持教育类优惠

序号

减免项目名称

政策名称

1

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学校所书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4〕39号

2

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 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4号

2.支持体育类优惠

序号

减免项目名称

政策名称

1

对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使用的营业账簿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2

对国际奥委会签订的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有关的各类合同,免征国际奥委会的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3

对中国奥委会签订的与北京2022年冬奥会有关的各类合同,免征中国奥委会的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4

对国际残奥委会取得的与北京2022年冬残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5

对中国残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6

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捐赠给北京冬奥组委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7

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捐赠给执委会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应缴纳的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8〕119号

3.支持文化类优惠

序号

减免项目名称

政策名称

1

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的征订凭证,暂免征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图书、报刊等征订凭证征免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89)国税地字第142号

2

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时的印花税优惠

《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6号

六、“支持交通运输、商品储备”类优惠

1.支持交通运输类优惠

序号

减免项目名称

政策名称

1

特殊货运凭证免征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0〕173号

2

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免征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88)国税地字第025号

2.支持商品储备类优惠

序号

减免项目名称

政策名称

1

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石油储备基地建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23号

2

对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二期项目建设过程中应缴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80号

3

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

4

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7号

七、“支持金融资本市场”类优惠

序号

减免项目名称

政策名称

1

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继续予以免征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04〕173号

2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发生的股权转让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5〕103号

3

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缴纳印花税问题的复函 》 财税字〔1995〕47号

4

国有股东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国有股免征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103号

5

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符合条件的,免予征收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国银行分行改制为外商独资银行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7〕45号

6

信贷资产证券化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信贷资产证券化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6〕5号

7

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04号

8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税字〔1988〕255号

9

被撤销金融机构接收债权、清偿债务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撤销金融机构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141号

10

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税字〔1988〕255号

11

新设立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41号

12

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和破产救助过程中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41号

13

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处置过程中与中国人民银行签订的再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41号

14

以保险保障基金自有财产和接收的受偿资产与保险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8〕41号

15

国有商业银行划转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4家资产管理公司接收资本金项下的资产在办理过户时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3〕21号

16

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2〕128号

17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承接、处置不良资产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1〕10号

18

农村信用社接受农村合作基金会财产产权转移书免征印花税

《中国人民银行 农业部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缴农村信用社接收农村合作基金会财产产权过户税费的通知》 银发〔2000〕21号

19

对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处置剩余政策性剥离不良资产以及出让上市公司股权免征印花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有关税收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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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实收资本印花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为在按实收资本的万分之五计算的基础上减半征收。

1、依据印花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企业收到的实收资本,应按万分之五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2、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文件规定,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举例:某公司2020年1月份收到股东按公司章程约定交付的出资款10,000.00万元,计入实收资本,则公司应缴实收资本印花税=10,000.00×0.0005×50%=2.5(万元)。

目前,注册资本实行认缴制,在一定时期内,企业注册资本与实收资本可能不一致,企业应按实收资本金额计算缴纳印花税。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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