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東安:落實問題整改 擦亮監督“探頭”

永州日報訊(通訊員 雷東 宋曉華)“我中心目前已對2月16日從深圳返回東安的一名工作人員進行批評教育,並責令其作出檢討,以後我們將進一步嚴明工作紀律,嚴格按照‘防輸入、防輸出、防擴散’要求,全面落實群防群控措施。”

2月24日,東安縣紀委監委駐縣政府辦紀檢監察組收到縣公路建養中心發來的一份疫情防控工作整改情況報告。這份整改報告源於近日該組在對縣公路建養中心“來永返永人員”開展監督檢查時,發現該中心一名工作人員於2月16日從深圳返回東安未履行相關手續,該中心存在疫情防控群防群治履責不到位,對本單位外出人員的行程和返東時間等情況不明、底子不清、沒有及時跟蹤管理到位,沒有按時上報情況的問題,當即反饋整改建議並通報批評,提出要認真抓好問題的整改落實。

自該縣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來,督促駐在單位認真紮實開展防疫工作已成為該組的工作常態。據瞭解,該組深入疫情防控工作一線,通過實地走訪、查閱資料、線上溝通、建立臺賬等方式,做到每日跟進掌握最新情況,及時發現問題,反饋整改意見,督促駐在單位壓緊壓實主體責任,保障全縣疫情防控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截至目前,該組深入縣交通局、行政審批局等各監督單位52次,發現問題32個,督促整改到位32個,下發通報5期,提出意見建議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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