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枣阳检察院:帮教不间断 关爱不停歇

“小施,你和家人都还好吗?最近有没有外出?……因为疫情,原本帮教期间的公益活动,我们就撤销了。在家也要保持正常的作息时间,好好学习,看一下法治教育节目,对自己也有帮助。”“谢谢检察官姐姐!”2月22日,湖北省枣阳市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检察官张红霞通过电话、微信跟帮教对象进行联系,了解他们的近况,并就疫情期间的帮教工作作出调整。

2019年12月份,该院先后对涉嫌盗窃罪未成年人小施(化名)和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小田(化名)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根据情况分别设置了不同的考察期限。

疫情期间,二人正处于考察期内。为保障对未成年人帮教工作有序进行,该院未检部门及时调整帮教方式方法,检察官张红霞第一时间利用电话、微信、QQ等方式,联系了两位被帮教对象,了解家庭生活情况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护情况。同时,调整帮教方案,取消方案中的户外公益活动及定时报到等帮教措施。并添加二人微信好友,实时了解思想动态、活动情况,适时开展心理疏导、法治教育,鼓励他们学习法律,自觉守法,做到疫情防控、帮教两不误。

在与两名被帮教对象沟通的同时,检察官还主动与二人的家长联系,叮嘱家长要做好日常防护,并督促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据了解,疫情防控期间,枣阳市检察院工作不间断,共受理3件未成年人案件。承办检察官及时采取书面形式听取被羁押未成年人的意见,并电话听取法定代理人的意见,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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