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同呼吸 共戰“疫”赫山刑事執行檢察工作再緊弦

今年1月底以來,區檢察院院刑事執行檢察部門在“新冠”疫情阻擊戰中,主動結合工作實際,快速啟動疫情防控刑事執行檢察專項監督工作,監督不留盲區,與公安監所部門同呼吸,共戰“疫”,監督工作再緊弦。2月24日上午,區檢察院院再次召開監管場所疫情防控工作緊急會議,細化了《赫山區人民檢察院關於全面加強監管場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檢察工作方案》,確保疫情防控期間刑事執行檢察工作落到實處。

建立配合機制,強化工作聯動

根據監管場所在疫情防控期間實施全封閉式管理的情況,確定專人專班,確保檢察干警在崗在位,與轄區內益陽市看守所,益陽市女子看守所建立疫情防控信息即時報送反饋機制,落實專人與看守所保持每日信息暢通,強化監管執法與檢察監督工作銜接。嚴格按照監管場所的疫情防控要求,配合採取消毒、防護等措施後開展檢察工作。結合監管場所已暫停家屬會見及送物的要求,駐所檢察室暫停接待在押人員親屬等群眾來訪。

加強值班備勤,履行監督職責

充分運用信息化監督手段,靈活採取視頻巡察、電話詢問等多種方式,以監管場所疫情防控、執法監管活動、在押人員合法權益保障等為重點,持續開展檢察監督工作。進一步加強值班制度,在收押入監以及出所就醫時,駐所檢察干警全程督促監管幹警落實測量體溫、佩戴口罩、手套等疫情防控措施,督促看守所做好提訊室、監舍和食堂等重要場所衛生管理及消毒工作,切斷疫情在監管場所內的傳播途徑。全方位、多渠道築牢疫情防控期間的“進口關、隔離關、防控關”。

暢通信息渠道,強化情況通報

實行24小時通訊暢通調度制度。堅持監管場所疫情防控信息“日通報”、“零報告”制度,每日瞭解看守所民警、輔警、其他工作人員及在押人員有無確診感染或疑似感染,以及病犯、發熱人數等情況,如遇監管場所發生重大、突發事件的,嚴格執行應急處置預案。

落實保障措施,強化自身防護

駐所檢察人員均配備了必要的防護用具和消毒用具,切實做好駐所檢察人員的安全防護。駐所檢察人員嚴格自我約束,儘量不外出或不接觸無關人員,進入看守所履行職責時,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具,落實好各項防護措施,提高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確保自身履職安全。強化幹警自身疫情排查,對幹警本人或家屬有發熱、咳嗽等症狀,近期出入疫情嚴重地區、與疫區人員有接觸等情形的,嚴格執行隔離觀察措施。

下一步,該院將進一步強化監管場所檢察工作,做好看守所的防控監督,保障在押人員生命健康安全,維護正常監管秩序,堅決打贏監所疫情防控阻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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